固定动火点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25-02-02 07:58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固定动火点安全管理规定?

答:固定动火区:系指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砂轮、喷灯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

安全要求:

1、固定动火区域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全年最小频率内的上风方向或侧风方向;

2、距易燃易爆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m,并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

3、室区固定动火区应用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能保证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动火区域内可燃气体、蒸汽的浓度都必须小于爆炸下限的20%;

5、固定动火区不准存放任何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6、固定动火区应设置醒目、明显的标志。其标志应包括“固定动火区”的字样;动火区的范围(长X宽);动火工具、种类;防火责任人;防火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灭火器具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在固定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可不办理动火许可证。

二、施工动火管理规定?

施工动火必须遵守管理规定。施工动火是一个高危作业,如果不按照规定进行管理,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包括动火备案、现场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规定。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才能保证施工动火的安全。在进行施工动火之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技术交底,确定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全过程必须进行安全监控。同时,在管道、线缆等易燃易爆的区域必须加强火源防控措施。只有所有环节都符合规定,才能有效保证施工动火的安全。

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c)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e)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3 作业前,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

a)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b) 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4.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d)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e)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4.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4.6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动火作业时,如涉及进入有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应同时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4.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

4.8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四、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建?

一、 在园区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保安部同意,以文字形式报保安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二、 保安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许可证工作,并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三、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动火人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证,操作过程中设专门看火人。

2、 清理动火施工现场内易燃易爆物,室外作业遇有五级风停止作业。

3、 按要求配置看火人员,准备好灭火器材、水、沙子等。

4、 氧气瓶、乙炔瓶按要求分开放置。

5、 严格执行中央大厦关于动火作业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

四、 园区内部不准随意使用产生强烈热辐射的电热器具,如电炉、红外线加热器。

五、 园区内部区域及外围不许随意焚烧垃圾、树叶等,不许随意使用明火进行任何施工。

六、 电、气焊工应持操作证上岗施工。

七、 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的情况,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盆、遮挡或其它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八、 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

九、 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后方可离开。在易燃、可燃物较多的场所焊割,操作完毕时应反复检查,预防火灾事故。

十、 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也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等接触。

十一、 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建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十二、 对盛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十三、 严禁在有可燃、易燃、爆炸危险物品的场所焊割;

十四、 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时间交叉作业。

五、淮北矿业工程建设公司工人转管理岗条件?

淮北矿业工程建筑设公司是以工程建筑为主业的一个公司,工人岗如果是想转为管理岗位,必须要有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表现良好,有一定的技术专长。有较好的管理能力。

六、皖北煤电集团,淮北矿业集团归哪市管理?

皖北煤电集团总部在宿州市,是省属国有煤炭企业,行政上隶属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但所在地宿州市对其也有一定的管辖权。而淮北矿业集团总部在淮北市,是原煤炭部下属国有企业,现在行政上应该隶属于国家国土资源部,同样所在地淮北市对其也有一定的管辖权。

七、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的。

法律依据: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海域出让、转让矿业权适用本办法。

八、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暂行规定?

回答如下:《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是国家对矿业权出让和转让进行统一管理的重要法规,其中包含了以下几项暂行规定:

1. 矿业权出让和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竞争性和市场化。

2. 矿业权出让和转让应当符合国家矿业资源开发战略和产业政策,保障国家和地方的矿产资源利益。

3. 矿业权出让和转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公告、报名、竞价等环节,并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和纠纷处理机制。

4. 矿业权出让和转让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相关的矿产资源储量、品质、地理位置等信息,促进公众监督和参与。

5. 矿业权出让和转让应当加强勘查、开发和环保等方面的管理,确保矿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6. 矿业权出让和转让应当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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