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民事纠纷,你只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前提是你们之前已经签署过转包合同且对此情况有明确约定。至于前期工程量的价款结算,若对方还未支付,你当然有权利要求其结算工程价款。若对方拒不支付,可以及时到法院诉讼追讨,前提是必须要有相关工程施工以及结算的证据。
按你说的情况,如果是你自己拥有的车辆,与用人单位无关的话,用人单位安装GPS的行为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你可以拒绝。
是违法的。它已经在某种程度上侵犯了员工的自由权利和隐私权利,员工应该自由选择是否安装gps,不能硬性规定。
公司这样的场所,电脑是公司的财产,公司监控员工工作电脑,并事先告知,不会形成侵犯隐私权。从情理上讲,公司这种管理方式的确会让人觉得不舒服,但办公室和工作电脑都是公司的公共财物,管理者有权对员工正常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督,这也是公司保护其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一种方式,在许多大公司都有类似的做法,从这个角度说,对员工电脑进行监督,也是合理的。我的公司也是在工作电脑上装了监控软件,目的是防止相关商业文件外泄。所以,关键的点在于是否提前告知。
公司为了管理的需要,同时只在公司内部流通信息,很难构成违法,因为目前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仅限于刑法中以牟利为目的盗卖公民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