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安全归谁管理?

时间:2024-10-15 13:25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供电安全归谁管理?

1 主管部门是安监局,现在叫应急局。电力企业对巡视中发现的外单位造成的安全隐患,可以向应急局报备,由应急局下达整改通知书。

2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经商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后,制订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建立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二、如何加强矿山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设立矿山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网络,保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三、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宜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做好职工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五、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有安全设施,并经“三同时”审查、验收,使新、改、扩建工程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较高的抗灾能力;  六、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矿山企业劳动条件不断改善;  七、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各种现代安全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改进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矿山抗灾能力;  八、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九、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灾害预防、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落实;  十、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向职工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十二、做好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管理,执行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对接尘接毒职工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按照规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以下内容我也是转载的,不合需要,别见怪哈!  《矿山规章制度》  目录  矿长责任制………………………………………………………………1  安全矿长责任制…………………………………………………………2  生产矿长责任制…………………………………………………………3  工程师责任制……………………………………………………………4  爆破员责任制……………………………………………………………5  民爆物品管理员责任制…………………………………………………6  安全员责任制……………………………………………………………7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9  联保互保职责…………………………………………………………..10  交接班制度……………………………………………………………..11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12  矿长责任制  一、矿长是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矿山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全面抓好矿山安全、技术生产,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  五、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和日月产量。  六、对矿山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督促工作。  七、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督促上报。  八、负责落实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经常深入第一线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卫生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九、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督促检查各职能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切实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时严肃查处“三违”。  安全矿长责任制  一、积极主动配合抓好全矿安全工作。  二、主管全矿生产、人事、安全保卫工作(包括炸药库房的安全保卫)。  三、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安排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下井,并排表公布。  五、对跟班下井人员的差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记录、考核。  六、发生事故,应第一个赶到现场及时报告,协助查处。  生产矿长责任制  一、协助总经理,配合矿长抓好全矿生产工作。  二、主管全矿生产纪律、质检、安全、设备、后勤工作。  三、加强对设备、后勤工作管理,做好采掘所需物品如民爆物品供应工作,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转。  四、协调生产、安全管理人员与一线生产人员(外包工)之间的关系和当地的工农关系,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外部环境。  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期保质完成生产计划。  六、配合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生产岗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认真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和整改记录。  八、发现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报告协助查处。  工程师责任制  一、全面负责本矿的开采技术和产品质量。  二、积极收集整理地质矿床资料,控制采场的边界,指导坑采人员采矿,确保分化率在59%以下及矿石回味采率在85%以上。  三、组织测量人员做好测量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放好中心线、腰线、标高线。  四、根据地质的要求搞好采场管理工作,及时提供采掘施工图,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并切实做好矿藏资料的保密工作。  五、认真做好监选工作,及时掌握原矿、精矿、尾矿的情况,对跑槽、跑铜现象提出监控和整改措施。  六、根据地质情况,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抓好安全生产。  安全员责任制  一、服从公司领导,服从主管安排,当好助手。  二、组织全矿人员学习《矿山安全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全面掌握全矿不安全因素,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杜绝盲目生产,杜绝违章作业。对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五、定期开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当班能整改的责令当班整改,当班不能整改的,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予以监督。  爆破员责任制  一、必须对领用的爆破器材负责,不得转借,转送他人或遗失,不准滥用,剩余爆破器材要如数退库,不得乱放或带回工棚、宿舍、家中、严防丢失、被盗的事故发生。  二、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三、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对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四、爆破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要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盲炮要及时处理,作业现场不能留存残余的爆破器材和险情。  民爆物品管理员责任制  一、协助矿长,分管矿长工作,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要求,层层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组织制订矿山民爆物品使用、管理计划,不断完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使用制度。  三、主持召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使用会议、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的调查。  四、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爆物品进行管理检查。  五、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  压风工责任制  一、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二、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压风工技术操作规程,及时送风、停风,服务井下正常生产。  三、努力学习操作技术,积极参加操作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四、认真保养机械,适时加油加水。保持机械清洁卫生。  五、交班时,严格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风钻工责任制  一、风钻工必须在有关部门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的前提下。才能上岗作业。  二、必须了解作业地点的技术要求,坚持正规作业,不违章,按工程设计施工。  三、保证作业面空气良好,照明良好。  四、保证机械正常运转。  五、作业前要检查作业面的各种情况。发现有问题要及是处理才能开工。  六、下班后要向班长或调度员,安全员汇报作业情况。  采出矿工责任制  一、上班前要做好各种准备和带好应急灯等防护物品。  二、装车前要洒水,严禁干式作业,同时要处理好浮石。  三、向矿车装碴时,要推稳,严禁伤人。  四、推车时注意来往行人,车过弯道、巷道交叉口、斜坡和过风门时,车速要慢,并要发出信号,运输巷道无照明时,车前要挂照明灯。  五、装碴时如在碴堆上发现残炸药、雷管,应捡出来放在安全的地方。发现工作面有盲炮,在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  六、要服从班长和安全员的管理领导,遵守安全生产的纪律和制度。  副井井乘罐制度  一、候罐人员必须在井口5米以外等待,并严禁站在井架边,严禁进入卷扬房,严禁嬉笑打闹,大声喧哗,干扰信号工操作。  二、所有乘罐人员必须听从信号工的指挥,不准自行打点信号乘罐,不准强行乘罐凡不遵守入坑规定和乘罐规定者,信号工有权监督制止。  三、罐笼每次载人限量6人,载物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吨,严禁超载。  四、出入罐笼必须待罐停稳,信号工发出停罐铃,打开罐笼和井口安全门之后,罐内外人员方可依次出入;升降信号发出后,严禁再次出入罐笼,罐笼在井筒中意外停止运行时,未经信号工与卷扬工联系好严禁从罐笼中钻出。  五、乘罐人员应手扶把手,面向罐门,身体任何部分不得伸出罐外。  六、升降爆破材料时,应避开交接班和人员集中乘罐时间,禁止将爆破材料放在井口。  七、用罐笼升降超长材料、大型设备或爆破材料前,信号工必须与卷扬工和运送目的地的信号工联系好,说明材料名称品种、数量、起止地点和用罐时间等情况,禁止用罐笼同时升降人员,材料或爆破器材。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  二、掌握矿山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定。  三、准确了解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  四、熟悉安全生产设施的性能,生产工艺流程。  五、吸取其他矿山发生的事故及经验教训。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矿井必须具有专班人员进行每周的全面检查和安全大检查工作(如卷扬工,线路,井巷等),并有记录。  二、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每天检查本矿的安全情况。  三、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隐患,必须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上报和销案。  交接班制度  一、严格遵守矿纪矿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  二、坚持按时交接班,按规定标准穿戴齐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好原始记录。做到记录不填写完不交班,设备不擦洗好不交班,物料不堆放整齐不交班,不清楚不交班,隐患不处理妥当不交班。  四、做好各项记录并向接班人说明运行工况。  五、对本班内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和不向下班接班人员说明情况而发生事故负责。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当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工作负责,认真细致,对影响安全生产因素的每一细节都要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登记日志。  二、当班负责人对发现的隐患要迅速查清隐患的性质、程度,当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准确上报隐患情况。  三、发现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订整改方案。指定负责人限期整改完毕,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  四、在隐患整改的同时,要迅速查清造成隐患发生的原因,根据情节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隐患整改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记录隐患发生的原因、隐患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联保互保职责  一、互相督促: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和每天班前、班后会,熟记有关安全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互相监督: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准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标准,《交接班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  三、互相检查:正确使用并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安全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提醒对方安全注意事项,随时纠正对方违章、违纪现象,保证双方无违章、无事故。  劳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安全、高效、快速运转,增强全员战斗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所有管理员工要牢固树立为一线生产工作人员热情服务的观念,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一线管理人员实行轮流跟班制,与采选和采矿工人同步跟进。后援管理人员作息时间为: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上班期间不得离岗、串岗。  二、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须履行请假报批和销假手续。一线管理人员请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后援管理人员请假须报董事长审批。所有请假人员应将请假条或医院证明交董事长办公司备案,并如期履行销假手续。  三、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到矿区、选厂。  四、工作期间一律不准饮酒,不准斗殴,不准赌博或进行棋牌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工作时间睡觉,不准看书报。  五、违规处罚:  1.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款10元,累计达五次者予以辞退。  2.病假超过五天,扣发当月奖金。  3.事假一天,扣20元,超过三天者,扣发当月奖金。  4.无故矿工者,一天扣30元,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辞退。  5.工作期间饮酒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辞退。  6.在工地打架斗殴者,第一次罚款30元,累计达三次者,劝退。  7.工作期间赌博或进行棋牌娱乐活动的,第一次罚款50元,累计达三次者辞退。  8.因违规违章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带小孩上班或看书报者,一次扣款10元。  10.私自离岗、串岗者,一次罚款30元,超过三次者,辞退。  上岗作业“八不准”  一、不准私自脱岗、离岗、串岗。  二、不准在班前、班中饮酒及现场打盹、睡觉、打闹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不准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  四、不准在机电设备运行中进行清扫及隔机传送工具。  五、不准私自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并严禁在易燃易爆区抽烟。  六、不准桶架超载(限载6人)。  七、不准赌博、打架斗殴。  八、不准在井下生产场地不带安全帽,不穿工作服、工作鞋。

三、矿山矿渣归谁所有?

矿山的矿渣主要是分为两类。一类是表面或井巷开拓时产生的矿体表面岩土,属于固体废弃物。一类是选矿后剩下的有毒有害废弃物。

这两类固废,从产权所有的角度讲,属于矿业权人斦有。即便是矿业权灭失后,所有权并没有随之灭失。如果未来有收益,收益归产权人。有风险,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也由产权人赔偿。

四、出卖矿山收益归谁?

矿山的收益归属于矿山所有者。矿山所有者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国家。他们拥有矿山的权益和所有权,因此从矿山的开采和销售中获得收益。

根据不同的合同和法律规定,矿山可能需要与政府分享一部分收益,以支付相关的税费和采矿许可费用。

五、矿山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凡到我公司承包施工工程的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第二条 承包施工工程的单位不得把已承包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

第三条 承包井下施工工程的单位必须成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承包其他施工工程的单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复印件。

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使用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监测仪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条 各施工单位在做好隐患自纠自查的基础上,应当接受公司的各种安全检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

第十一条 公司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纳入矿山安全管理范围,实行统一协调、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第十二条 如果两个以上外委施工单位在同一坑口或地表工程进行交叉作业时,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必须主持外委施工单位之间签订《安全生产联保协议》,并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制定可靠的安全施工防范措施

六、矿山安全管理8条措施?

矿山安全管理的8条措施包括: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实施事故应急预案、提高职工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针对矿山作业中的各种潜在安全风险,通过制度化、标准化的管理,全面推动矿山安全工作不断完善,保障矿山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矿山安全法中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内容?

根据《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

《矿山安全法》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中首先作了规定。

八、矿山废石归谁所有?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石都要建设专门的排土场,且符合安全及环保要求。当矿山闭坑时,企业要妥善做好尾矿库,排土场,井巷等场所的封闭工作,防止出现意外事故。这样的责任是终身制。

同样,由于矿山开采所产生的弃土,其所有权归原矿山开采企业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不能因为无人看管而据为己有。

九、"矿山安全管理模式有哪些?

1) 管理组织学模式。即,矿山安全组织机构要有合理的设置,安全机构职能应有科学的分工,做到安全管理体制协调高效,管理能力自组织发展、安全决策和事故预防决策的有效和高效。

2) 专业人员系统模式。即,①遵循专业人员资格保证机制:通过发展学历教育和设置安全工程师职称系列的单列,对矿山安全专业人员进出要有具体严格的任职要求;②建立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网络系统:矿山企业内部从上到下(班组),要设置全面、系统、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3) 安全投资结构模式。即,在矿山安全管理过程中,要研究矿山安全投资结构的关系,正确认识预防性投入与事后整改投入的关系,尤其要研究矿山安全的“减损效益”(减少人员伤亡、职业病负担、事故经济损失、环境危害等)与矿山安全的增值效益(即安全的“贡献率”)之间的关系,用安全经济学理论指导矿山安全管理系统的优化。

4) 国家安全管理模式。即建立国家——企业——职工三方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构建国家监察——行业协调——企业自律——工会监督的矿山安全管理体制。

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建设行为,加强非煤矿山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建设、生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矿产以外的矿山。

第三条 非煤矿山生产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科学开采、安全生产、综合利用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非煤矿产资源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非煤矿山发展规划,建立协调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推动企业提升技术装备、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公安、工商、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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