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的相关信息可以在其官网上查询。作为政府部门,可以公开的资料在其官网上都可以查询到。如果没有在官网上公开的文件资料,则意味着属保密范畴,是不能以其他手段“查询”的。
没有,需要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自然资源部对保留矿权的处理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当一部分地区矿产资源未来可能被发现或利用时,为了保护国家重要矿产资源的战略储备和可持续发展,在国土开发利用规划中将保留矿权的措施。
具体处理意见包括:
1. 优先保留:对于矿区未发现但有潜力的重要矿种,如稀土矿、钨矿等,优先保留矿权,不进行开发或者限制开发规模,确保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和可持续利用。
2. 合理评估:对于矿区预期资源量较小或开发困难的矿种,如低品位矿石等,进行权衡和评估,确保开采成本和环境影响不过大时,可以进行有限开发,同时保留一定矿权作为长期储备。
3. 区域协调:加强跨区域、跨部门间的统筹协调,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避免重复开发或过度开发导致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
4. 刚性要求:将保留矿权的原则纳入国土开发利用规划、矿产资源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体系中,并加强督导和执法力度,确保保留矿权得到切实执行。
保留矿权的处理意见旨在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综合考虑国家长远利益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确保重要矿产资源的安全供应和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目录清单是对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涉及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并公开的名录。
如果您想要查询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目录清单,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方便地查询到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目录清单。
请注意,为了获取最新的目录清单信息,建议定期访问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对您查询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目录清单提供帮助。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矿业权的价值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而形成的,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矿权获取的步骤相对复杂,但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获取矿权并不容易。2.矿权的申请与获取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如资质考核、申请材料准备、审批程序等。3.具体的矿权获取流程会因国家、地区和矿种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首先需要根据矿产资源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了解申请矿权的条件和程序;然后,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批机构的审核;最后,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公告、登记等手续,正式获得矿权。总之,想要获取矿权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国土局改名自然资源局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
国土局改名自然资源局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2、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3、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1、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妥善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重要手段
3、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4、严格执行规划、实施用途管制
5、依法土地登记,明确土地权属
6、规范土地市场,保护土地资产
7、科学规划用地,提高利用效益
8、依法依规用地,保障科学发展
9、土地调查,利国利民
10、以依法用地为荣,以违法占地为耻
11、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12、坚决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13、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4、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15、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经济发展又好又快
16、推进土地整理,服务新农村建设
17、科学规划,合理用地
18、保障民生用地,促进社会和谐
19、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建设美好新农村
20、建设稳定、公平、安全的土地市场
矿权转让合同是指矿业权人将其拥有的矿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文件。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矿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帮助各方合理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本文将提供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样式:
双方:
甲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乙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的合法权益,特就矿权的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矿权的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拥有的以下矿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条件
1. 甲方确认其对上述矿权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属纠纷。
2.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以下款项作为矿权转让的对价:
3. 双方同意在接受矿权转让后的30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
第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
第六条 合同生效和变更
...
第七条 合同解除
...
第八条 附件
...
第九条 合同解释
...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一条 附则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点:(此处为合同签署地点,由当事人自行填写)
签订日期:(此处为合同签署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本文提供了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矿权转让合同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合同的撰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希望本文对各方在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时能有所帮助。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