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域划分?

时间:2024-08-26 15:57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国际海域划分?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海域的划分从内海开始向外延伸依次是领海、 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

1.领海

领海,是指沿海国主权管辖下的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从海基线量 起 12 海里的水域是我国的领海,它和陆地领土一样都是我国的领土。

对于领海,沿岸国可制订法律规章加以管理并运用其资源。外国船舶在领海有“无害通 过”权,就是一个船只在不损害沿海国国家和平以及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自由通过。但是对 于军事船只来说,只有在沿海国的许可下,才可以通过。

我国有四大领海,从北到南依次为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

2.内海

内海指的就是四周被大陆或岛屿、群岛所包围,但是有狭窄水道或海峡与大洋相通的海 域,我国的渤海就是内海。内海属于一个国家的领土,内海之内沿岸国有权制订法律规章加 以管理,而他国船舶无通行之权利。

领海基线:内海和领海的分界线叫领海基线,通常是沿海国的大潮低潮线。低潮线是指 海水在海岸上退落的最低界线。

3.毗连区

又称“连接区”、“特别区”,它是指在领海基线以外 24 海里到领海之间的海域。毗 连区是由沿海国加以特殊管制的区域,并不享有主权,只有某些特殊的管制权,比如进行反 走私、反偷渡等涉及到海关、财政、移民等违法行为。大家注意,沿海国对毗连区的管制只 包括领土和领海,不包括毗连区上空。毗连区既不属于国家领水的一部分,也不属于公海领域。

4.专属经济区

又称经济海域,是指国际公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领海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 概念。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 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370.4 公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

在这一区域范围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而其他国家也享有 航行、飞行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符 合国际法的其它用途,比如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等。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还享有对渔业的 专属管辖权,外国渔船非经许可不能在此区域内捕鱼。

5.大陆架

又叫“陆棚”或“大陆浅滩”,是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认为是陆地的一部分, 可以说是被海水所覆盖的大陆。它的范围从领海基线开始,一般可以扩展到 200 海里,甚至 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延伸到 350 海里。沿岸国出于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可以对大 陆架行使主权权利。大陆架上的自然资源主权,归属沿海国所有,但是要和相邻和相对沿海 国之间处理好划界问题。

从范围上来说,我们会发现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是一个重叠的区域,但是代表的意义确 不一样。200 海里是专属经济区的最大宽度,但却是大陆架的最小宽度。

6.公海

公海就是除了前面这些水域以外的海洋部分,顾名思义,公共海域,它不属于任何一个 国家,所有国家都可以平等地共同使用,自由航行。

二、矿权的意思?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矿业权的价值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而形成的,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三、矿权怎么拿到?

矿权获取的步骤相对复杂,但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获取矿权并不容易。2.矿权的申请与获取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如资质考核、申请材料准备、审批程序等。3.具体的矿权获取流程会因国家、地区和矿种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首先需要根据矿产资源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了解申请矿权的条件和程序;然后,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批机构的审核;最后,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公告、登记等手续,正式获得矿权。总之,想要获取矿权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四、国际海域划分原则?

按照以陆定海的原则,把海洋分为领海、专属经济区、公海三类。以大陆海岸线的海岸基线为基准,向外推出12海里为领海。

公海及其上空、底土,各国船只、飞机可以自由航行、开发。

专属经济区的上空、底土,各国船只、飞机可以无害通过,但是资源属于专属经济区的所有国。

领海为有关国家的专属,非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五、海域使用权怎么用?

海域使用权可以自己搞养殖生产,也可以外包租赁。

六、海域使用权续期费用?

答:海域使用权续期费用,项目用海经批准后,海域使用权人需按照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等有关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

   续期批复期限内海域使用金,根据不同的用海性质或者情形,海域使用金可以按规定一次性缴纳或者按年度逐年缴纳。

七、海域使用权转让办法?

根据最新的《海域使用法》,海域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需要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关于海域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通过国务院颁布的《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海域使用法》进行规范。这些法规明确了海域使用权的转让范围、程序和方式等事项。根据《海域使用法》第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而根据该法规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转让、出租海域使用权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另外,《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海域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即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进行。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转让、出租海域使用权的价格和程序等事项。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法规和规定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实施办法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具体规定。

八、无害通过权适用什么海域?

无害通过权适用于国际法中的领海和国际海峡。根据国际法,无害通过权允许外国船只在他国领海内自由航行,前提是不威胁该国安全和和平。国际海峡是连接两个领海的水道,无害通过权确保船只可以自由通过这些海峡,以保障国际航行的畅通。无害通过权是国际法中的重要原则,有助于维护国际海洋秩序和促进国际合作。

九、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

《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由国家海洋局,共8章55条,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中文名: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

出台时间:2006年10月13日

目的规范:海域使用权管理

施行时间:2007年1月1日

海域使用权的申请审批、招标、拍卖、转让、出租和抵押,适用本规定。

十、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如何撰写规范的矿权转让合同

一、引言

矿权转让合同是指矿业权人将其拥有的矿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文件。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矿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帮助各方合理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本文将提供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二、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

样式:

  • 标题:矿权转让合同
  • 文号:(此处为合同的编号,由当事人自行填写)
  • 签订日期:(此处为合同签署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双方:

甲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乙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的合法权益,特就矿权的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矿权的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拥有的以下矿权,转让给乙方:

  • 矿权名称:
  • 矿权编号:
  • 矿权类型:
  • 所在地:
  • 矿权面积:
  • 探矿权期限:
  • ...

第二条 转让条件

1. 甲方确认其对上述矿权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属纠纷。

2.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以下款项作为矿权转让的对价:

  • 转让价款:
  • 其他费用:
  • 支付方式:
  • 支付时间:

3. 双方同意在接受矿权转让后的30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

第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

第六条 合同生效和变更

...

第七条 合同解除

...

第八条 附件

...

第九条 合同解释

...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一条 附则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点:(此处为合同签署地点,由当事人自行填写)

签订日期:(此处为合同签署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三、结语

本文提供了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矿权转让合同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合同的撰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希望本文对各方在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时能有所帮助。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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