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包干费?

时间:2024-08-26 13:47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什么叫包干费?

包干费,国际物流里没有这个叫法,称为大陆费用(也称国内费用)。

运用于海运,指地面上的费用,如:报关费、港杂费、港口操作费、单据录入费等等;它与海运费不同,后者是指从装货港口到目的港口这个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扩展资料:

按0~2%计算,计算基础:定额计价时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础;工程量清单计价时,以工程清单项目费为基础。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包干的内容一般为:施工雨水、污水的排除;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工程成品的保护;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施工照明增加费;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二、固定风险包干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预备费中用于设计变更、工程卡脖子、一般天然灾祸处理、工程缺陷建复、未预感的天上阻碍物以及设备运输过程中由于超长、超宽、超重引起的运输增添费用等而预备的费用。

价差预备费: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因为政策、价格等果艳变化预备费顶用于物价变更和汇兑变化的猜测而预备的费用。

风险包干费指的是在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之外,在额外增加一部分合同款,作为风险报酬,并且包干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风险(价格风险等),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因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支付额外的报酬

两个最大的区别是,预备费是预先提取出来计入合同总价款,但是不实际支付,到决算的时候,按照实际的发生情况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而风险包干费是在合同价款中药真是全额支付的,并且是包干使用,不因为实际过程中风险大小而增加或者减少

三、包干费是什么?

  包干费指地面上的费用,运用于海运。  如:报关费、港杂费、港口操作费、单据录入费等等;它与海运费不同,后者是指从装货港口到目的港口这个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支付方式:  一般由外运货运代理公司为外贸进出口公司出运货物发生的代垫费用,包括报关费、港建港杂费、拖箱费、单证费和THC(船公司收取的强制性费用)、仓储费,报关,订舱,拖卡,仓储,装柜,单证,THC,电放,寄单,海运费等,在收费的时候要叫货代公司提供明细,然后再付款。  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费用-运输费  贷:银行/现金

四、铁路快运包干费指的是什么?铁路快运包干费指?

风险包干费是指:

  1、II类变更所必须增加的费用

  2、受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或预防一般自然灾害的费用

  3、II类更所引起的工程废弃或返工费用

  4、变更施工工艺、方案、方法所增加的费用

  5、施工图量差所引起的费用

  6、大临和过渡方案变更所引起的费用

  7、价格变化所引起的费用

  8、临时用地费用

  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铁路基建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投资控制,严格变更设计管理,明确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它投资方合资的新建与改建铁路、增建第二线(含电气化及铁路枢纽)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一经鉴定批准成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自设计单位交出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原设计时,按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施工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相关后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尽量减少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延误工期。

  第五条建设单位要加强变更设计管理,建立变更设计台账,按季度对各类变更设计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六条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变更设计,设计单位应派人常驻现常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通力协作,及时处理变更设计的有关问题。

  第二章 变更设计分类

  第七条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Ⅰ、Ⅱ、Ⅲ类。

  第八条Ⅰ类变更设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Ⅰ类变更设计:

  (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等鉴定意见;

  (2)虽未变更鉴定意见,而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300万元(含)以上者。

  第九条Ⅱ类变更设计

  凡变更已经批准的个别重点工程或个别地段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性能;或虽不属于上述范围,而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20万元(含)至300万元者,属Ⅱ类变更设计(即不属于Ⅰ、Ⅲ两类者)。

  第十条Ⅲ类变更设计

  凡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条件和效能,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20万元以下者,属Ⅲ类变更设计。主要有:

  (1)区间线路平面、纵断面局部变更,不牵涉车站、桥梁、隧道、复杂路基个别设计,且不降低原设计的线路标准者;

  (2)桥涵明挖基础尺寸或深度变更;

  (3)大、中桥导流建筑物、防护工程的局部变更,但不变更类型者;小桥涵防、排、附属工程变更;

  (4)小桥式样、跨度、孔数及基础类型变更;

  (5)涵洞的增加或减少;涵洞式样、孔数、孔径、长度及流水面高程变更;

  (6)小桥、涵洞位置,桥涵圬工种类变更;

  (7)隧道洞口位置改移在5.0m(含)以内,而不变更洞门式样者;隧道洞门增减台阶不改变受力条件者;

  (8)隧道同类型衬砌断面连续变更在10m(含)以内;隧道局部边墙基础深度,避人、避车洞位置,水沟坡度或位置,电缆槽位置变更;

  (9)一般路基边坡坡率变更,能保证路基稳定者;

  (10)一般边坡加固防护工程增减;及式样、断面、基础深度、长度变更;

  (11)一般改河、改沟工程(包括天沟、侧沟、排水沟、截水沟、吊沟、灌溉渠)变更;

  (12)站内联络线、走行线等平面、纵断面的局部变更,但不影响技术标准及站场总体布置者;

  (13)车站生产、生活区的排水、道路、环境布置变更;

  (14)机务、车辆段的个别股道位置或长度较小变更,不影响标准、整体布置者;

  (15)机械设备局部安装布置变更;

  (16)给排水支管变更,不影响使用寿命、维修和水力条件者;

  (17)给排水管路配件及一般的附属设备变更,不降低使用效果及原设计标准者;

  (18)较小生产、生活房屋位置和配套工程变更,不影响整体布置者;

  (19)房屋结构的材料规格变更,不降低结构强度者;

  (20)房屋非特殊土的条形明挖基础埋置深度变更;

  (21)消烟除尘设备类型、形式变更;

  (22)分岐电缆的局部变更,气压告警器位置局部移动,非干线电缆敷设方式,无人增音站内电缆固定方式,干线电缆一般地线位置变更;

  (23)通信设备安装的细部结构,一般设备的布置、排列,长机室中间配线架端子板的用途及试验架盘向变更;

  (24)地区及站场通信线路径路的局部变更,短段非主干地区电缆的芯线对数,电缆引入口位置,段级以下室内布线,旅客广播扬声器位置,音频选号电话分机编号的调整及通话柱位置的变更;

  (25)信号设备的位置、电线路径路、器材规格变更,而不降低设备效能者;结配线变更而不影响主要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者;

  (26)高低压线路经路小于2km的局部变更,一般房屋照明图变更,变、配电所内二次配线方式的变更而不影响主要性能者;

  (27)牵引变电所设备联结与安装的有关材料变更;

  (28)接触网平面布置的局部变更,个别支柱类型及装配、横卧板数量变更;

  (29)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建筑、供电段增减个别设备配件及规格变更;

  (30)暖通空调设备变更,不影响布置及设计能力者;暖通及其他生产管路系统个别走向、管径变更,但不变更系统型式者;

  (31)拆迁建筑、改移道路、迁移通信线路和电力线路等工程数量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设计项目划分的原则

  (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

  (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类别、项目的划分如有不同意见时,Ⅰ类由批准单位确定,Ⅱ、Ⅲ类由建设单位确定。

  第三章 变更设计的程序、分工

  第十三条Ⅰ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经其主管部门(局级)审查同意后提交原设计单位研究。原设计单位在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意见后,负责变更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经院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原批准单位审定(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附送),以正式文件批复。变更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第十四条Ⅱ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经其主管部门(处级)审查同意后提交原设计单位研究。原设计单位在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意见后,负责变更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经处一级的总工程师或总体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审定(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附送)。建设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附必要的图表,格式见附件)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Ⅲ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及必要的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研究后决定。变更设计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审定。建设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附必要的图表)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路外单位提议的变更设计,由建设单位组织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按变更设计的程序和分工办理。

  第十七条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对后序专业的影响,凡影响后序专业者,应及时向后序专业提供变更设计资料,后序专业应将变更的有关内容纳入施工图。

  第十八条变更设计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纪律。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技术责任,并不予验工计价。

  第四章 变更设计的费用处理

  第十九条变更设计的工程费用

  各类变更设计均应附工程数量和费用增减对照表。Ⅰ类变更设计批准后,费用纳入总概算。Ⅱ、Ⅲ类变更设计的工程数量及费用由建设单位逐项审定,其费用在预备费中解决。

  变更设计费用增减的计算,按原批准概算的编制原则、定额、计费标准、工料价格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变更设计的勘测设计费用

  因设计单位责任造成的Ⅰ类变更设计不另计勘测设计费,其它原因造成的Ⅰ类变更设计,勘测设计费列入变更设计文件,报批准单位审定。造成Ⅰ类变更设计的原因,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研究后,由设计单位在上报变更设计文件时说明,如有不同意见一并报送,由批准单位确定。

  Ⅱ、Ⅲ类变更设计不另计勘测设计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办法(试行)》(铁建〔1991〕13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司负责解释。

五、码头包干费是什么?

包干费,在国际物流里称为大陆费用(也称国内费用)。运用于海运,指地面上的费用,如:报关费、港杂费、港口操作费、单据录入费等等;它与海运费不同,后者是指从装货港口到目的港口这个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主要是指除去美金等外币核算的海运费用,你方应支付给货代的所有人民币费用

六、预算包干费取费方法?

      1.包干费就是一次性包死,价格浮动在一定范围内不予调整;除非价格超过规定,双方协商处理!

      2.除开包干费,若工程另外增减,必须用签证!

      3.取费按照招标文件。

      预算包干费:按0~2%计算,计算基础:定额计价时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础;工程量清单计价时,以工程清单项目费为基础。预算包干费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七、矿权转让中间费应该是多少?

矿权转让中间费的多少取决于具体的交易情况和双方的协商。一般来说,交易金额较大的矿权转让可能会涉及到较高的中间费用,而小额交易则可能中间费用较低。中间费用通常由买卖双方根据交易价值、矿权规模以及中介服务的具体情况来协商确定。

在任何情况下,中间费用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买卖双方需要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同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终确定中间费用时,建议双方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或金融顾问的意见,以确保交易的公正和合法性。

八、矿权的意思?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矿业权的价值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而形成的,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九、矿权怎么拿到?

矿权获取的步骤相对复杂,但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获取矿权并不容易。2.矿权的申请与获取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如资质考核、申请材料准备、审批程序等。3.具体的矿权获取流程会因国家、地区和矿种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首先需要根据矿产资源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了解申请矿权的条件和程序;然后,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批机构的审核;最后,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公告、登记等手续,正式获得矿权。总之,想要获取矿权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十、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如何撰写规范的矿权转让合同

一、引言

矿权转让合同是指矿业权人将其拥有的矿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文件。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矿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帮助各方合理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本文将提供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二、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

样式:

  • 标题:矿权转让合同
  • 文号:(此处为合同的编号,由当事人自行填写)
  • 签订日期:(此处为合同签署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双方:

甲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乙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的合法权益,特就矿权的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矿权的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拥有的以下矿权,转让给乙方:

  • 矿权名称:
  • 矿权编号:
  • 矿权类型:
  • 所在地:
  • 矿权面积:
  • 探矿权期限:
  • ...

第二条 转让条件

1. 甲方确认其对上述矿权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属纠纷。

2.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以下款项作为矿权转让的对价:

  • 转让价款:
  • 其他费用:
  • 支付方式:
  • 支付时间:

3. 双方同意在接受矿权转让后的30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

第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

第六条 合同生效和变更

...

第七条 合同解除

...

第八条 附件

...

第九条 合同解释

...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一条 附则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点:(此处为合同签署地点,由当事人自行填写)

签订日期:(此处为合同签署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三、结语

本文提供了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矿权转让合同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合同的撰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希望本文对各方在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时能有所帮助。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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