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自然资源厅宅基地政策备受社会关注,涉及土地使用、农村居民居住等诸多方面。本文将对广西自然资源厅宅基地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为读者揭示其中的重要内容和影响。
宅基地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是指为农村居民集体建设住宅、生活设施等所用的基本建设用地。宅基地政策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促进农村居民安居乐业。
广西自然资源厅宅基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广西自然资源厅宅基地政策,宅基地的管理实行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个人使用的制度。农村居民可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广西自然资源厅规定,宅基地的承包期限通常为30年,届满后可续期。续期条件包括建房、经济补偿等。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流转。流转宅基地使用权需经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并依法签订合同,保障权益稳定。
在特殊情况下,宅基地可以进行合法的用途变更。需要注意的是,变更用途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广西自然资源厅宅基地政策的实施影响着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土地利用效率等方面。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途径,促进了宅基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广西自然资源厅宅基地政策是广西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期待广西自然资源厅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宅基地政策,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发展机会。
行政审批办公室是自然资源厅负责具体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的初审工作;依法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工作。
(二)依法承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三)依法承办自治区审批权限内的探矿权、采矿权登记发证工作。
(四)依法承担自治区审批权限内的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五)依法承担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承担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承担地图审核;依法承担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审批,承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六)依法承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依法承担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注册审查;协助自然资源部做好甲级测绘资质审查工作。
(七)负责行政审批结果的主动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咨询、制发文(证)件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计分析;
自然资源部对保留矿权的处理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当一部分地区矿产资源未来可能被发现或利用时,为了保护国家重要矿产资源的战略储备和可持续发展,在国土开发利用规划中将保留矿权的措施。
具体处理意见包括:
1. 优先保留:对于矿区未发现但有潜力的重要矿种,如稀土矿、钨矿等,优先保留矿权,不进行开发或者限制开发规模,确保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和可持续利用。
2. 合理评估:对于矿区预期资源量较小或开发困难的矿种,如低品位矿石等,进行权衡和评估,确保开采成本和环境影响不过大时,可以进行有限开发,同时保留一定矿权作为长期储备。
3. 区域协调:加强跨区域、跨部门间的统筹协调,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避免重复开发或过度开发导致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
4. 刚性要求:将保留矿权的原则纳入国土开发利用规划、矿产资源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体系中,并加强督导和执法力度,确保保留矿权得到切实执行。
保留矿权的处理意见旨在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综合考虑国家长远利益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确保重要矿产资源的安全供应和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
39528元/亩;
1、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一、二、三、四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120000元/亩、100000元/亩、80000元/亩、65000元/亩;
2、武鸣区中的城厢镇最高为43540元/亩;
3、横县中的校椅镇最高为39808元/亩;
4、马山县的白山镇西区域最高为57240元/亩;
5、上林县的大丰镇最高为43308元/亩;
6、宾阳县的宾州镇最高为39528元/亩;
7、隆安县的雁江镇最高为36960元/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广西财政厅交通工业处主要是管交通和工业方面的协调工作。
根据矿石储量有所不同,钾长石矿物储量为大型的(大于100万吨)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
中小型储量(小于100万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