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期满后未展期有效吗?

时间:2024-09-03 03:24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抵押权期满后未展期有效吗?

抵押权期满后未展期有效,房屋抵押到期后,主要债务没有消灭的,抵押权仍然有效。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二、抵押权到期后还享有优先受偿权吗?

抵押权是可以享受优先受偿的。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存在于特定财产上的物权。

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抵押权设定的目的是通过处分抵押物来实现对债权的清偿。传统民法抵押权的标的物仅限于不动产,现代民法扩大了抵押权的标的物,权利、动产亦可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无须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但是必须登记才能公示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不动产和特殊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什么叫有效抵押权?

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合同行为(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时独立的。这就是所谓的区分原则。由于不动产的抵押权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才能生效,而抵押合同只要符合意思自治,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生效,所以由于抵押合同生效后,当事人未登记,从而导致抵押合同生效而抵押权不成立

四、动产善意取得后抵押权是否消灭?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此被称为“正常买受人”规则,即无论动产抵押权是否登记,均不得对抗此类人。

当事人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或其他动产设定抵押,在非正常经营活动中,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五、房屋的抵押权到期但是钱没还他项权还有效吗?

怠于行使抵押权,必须是指超过了担保有效期。

抵押权人不再享有抵押物优先受偿权。抵押物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相关规定,担保有效期为主合同届满二年内有效。也就是讲,抵押权人必须在主合同到期后二年内向法院主张其担保物权,否则,应视为主动放弃该项权利。

六、抵押权到期三年了没起诉还有效吗?

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权继续有效。债务人提供房屋抵押时,房屋抵押是没有具体期限的,主债务存在的,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也消灭。因此只要主债权没有消灭,抵押权就是继续有效的。只有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债权消灭,抵押权才会随之消灭。       

七、土地抵押权到期后如何处理?土地抵押拍卖流程详解

土地抵押权到期后的处置方式

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借款并承诺用地权抵偿债务。当抵押权到期后,土地所有权人如何处理土地抵押权成为了热门话题。

在中国,土地抵押权到期后的处置方式通常有三种:续押、清偿和拍卖。

土地抵押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一:续押

续押是指土地抵押权到期后,债务人通过与债权人重新谈判,延长土地抵押的期限,以继续使用土地抵押向银行贷款。

土地抵押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二:清偿

清偿是指债务人在土地抵押权到期时,通过偿还债务的方式来清除土地抵押。

土地抵押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三:拍卖

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将抵押土地依法拍卖,以收回债务。

土地抵押拍卖流程详解

土地抵押拍卖是一种常见的处置方式,其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评估土地价值
  • 公告拍卖信息
  • 拍卖现场
  • 竞价成功与过户手续

以上是土地抵押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以及土地抵押拍卖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感谢您阅读本文,如果您在土地抵押方面有困惑,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八、顺位抵押权是否可以展期?

只要抵押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九、绿化是否属于抵押权范围?

答:不属于。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可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对象的范围: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筑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十、个人享有的抵押权是否可以转让?

一、抵押权能否转让抵押权可以转让。

1、从抵押权的性质来看。关于抵押权的性质,即抵押权是债权,还是物权,抑或兼具物权和债权双重性质,在国内外理论和立法上历来有不同看法和做法。但无论抵押权是债权还是物权,均属于财产权的范畴。因财产权不具有人身方面的因素,在一般情况下通常可以转让。故从抵押权的性质来看,抵押权是一种可以转让的权利;

2、从各国立法来看,均有抵押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0条的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其反面推论即是抵押权可以转让,但须于债权一起转让。可见我国对抵押权的转让并未作禁止性的规定,只是对抵押权的转让作了一些限制;

3、从抵押权设立的目的看。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倘若可以转让,债权人在一些情况下就可以无须诉讼而仅仅用转让抵押权的方式实现债权,就会更好更快在实现债权。而在通过转让抵押权就能实现债权的情况下,如果不允许当事人转让抵押权,那也就违背了抵押权设立的目的。

二、抵押权转让的条件抵押权虽然可以转让,但抵押权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均可转让。抵押权的转让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发生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相对于主债权来说,抵押权又是一种从权利。抵押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予以转让,抵押权人也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被担保的债权。此时抵押权单独转让违反了抵押权从属性原则而无效;

2、抵押权与债权一同转让时,须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抵押物一般为不动产,而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这也是各国立法通例。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也应遵循物权公示原则。因此抵押权的转让(变动)也应履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抵押权的转让将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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