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后怎样实现债权?

时间:2024-09-05 22:54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债权申报后怎样实现债权?

可以通过破产清算方式实现债权。

二、主债权与债权的区别?

两者的概念不同。

主债权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三、普通债权和优先债权区别?

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主要区别如下:

1、公司破产后

优先债权人依法得到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然普通债权人则是在偿还了优先债权人后得到剩余补偿金。如没有剩余则不补偿。

2、对应人不同

优先债权人是指法院和管理人是优先债权人,企业职工是优先债权人,代表国家的财政部门是优先债权人,共益债务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其他的债权人是普通债权人。

3、所能行使的权利

优先债权人有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力也有拒绝的权力,但普通债权人没有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力只有被动接受。

4、法律上的表式

优先债权人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表明语句概括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则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表述语句存在分歧。

四、贷款债权和债权的区别?

债权投资和贷款的区别

债券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而信贷融资则属于间接融在直接融资中,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金的部门。  银行贷款融资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向银行借款以筹集所需的资金。  证券公司向银行贷款的方式包括短期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短期信用贷款,主要是由银行提供循环周转的信贷额度,证券公司与银行达成协议,在一定时期内需要资金时,有权在信贷额度中支取,而不必再重新申请的贷款方式。这种信贷额度只作为证券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时的应急资金,目前主要为欧美证券公司采用。抵押贷款主要是指银行以证券公司或第三者财产为抵押而发放的贷款,抵押的财产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固定资产。

贷款额和债权数额的区别是什么

1、房屋他项权,是指以房产为债权做抵押担保、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权利。

2、所以,房屋他项权中的债权数额,是指以房屋做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

贷款平台上的债权列表无内容代表什么

正规银行办理的流:首先,借款人需向银交除证以外的一系料,包括

(1)贷款申请审批表;(贷款人在贷款机构直接填写)

(2)居住地址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或缴纳的水电气缴费发票)

(3)工作和收入证明;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次,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最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什么是贷款类债权

债权的意思就是债权人一方有要求债务人一方偿还债务的权利。债权的来源可以是贷款形成、债券、信托、担保等,由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就是贷款类债权。

借款属于债权还是债务

这得结体语境来理解:债权人来说,“借款”是指借给他人,属于债权;对于债务人来说借款”是指向他人借款,属于债务。

从财务制度来讲,单位记“借款”,是指将款借给他人,对于单位来讲,属于债权;对于个人来讲,属于债务。

五、破产债权有哪些,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2、放弃优先债权。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3、担保差额债权。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4、代保债权 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5、索赔债权 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二、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6、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8、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六、个人债权如何办理质押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因此,有的债权是可以质押的

在哪里办理质押登记?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登记机构,具体承担服务性登记工作,不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征信中心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统一登记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和查询服务。

但需注意,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只针对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动产和权利担保提供登记。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二)应收账款质押;

(三)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

(四)融资租赁;

(五)保理;

(六)所有权保留;

(七)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但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债券质押、基金份额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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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债权定义?

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

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

债权就是在债的关系中,一方(债权人)请求另一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八、抵押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

        抵押权与普通债权区别:

  1、标的物不同:

  一般来说抵押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质押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或者权利。

  2、本质不同:

  抵押权上抵押人不转移标的物占有,但是质押权不一样,质押权必须转移标的物占有。

  3、概念不同: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九、货币债权与金钱债权的区别?

货币性资产不会因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差异。因此,货币债权对于现金和各项银行存款的评估,实际上是对现金的盘点,货币债权并与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账核对,实现账实相符。货币债权是对各项银行存款的清查与确认,核实各项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最后,货币债权以核实后的实有捅作为评拈,如有外币存款,应按评估基准日的汇率折算成等值人民币。

贷款、加工款、租金,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一种债权,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十、购房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

①购房债权。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卖方交付房屋的,房屋对购房者来说是债权,而对于卖方来说是债务。

当购买者依售房宣传广告、规划设计订立预售合同后,在房屋正式交付使用时,却发现标的与原来的广告宣传不同或是开发商在预售之后,不能办理产权证;或者是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而发生纠纷。

社会上大量存在因不愿交纳税款,在房屋买卖后不变更登记(俗称过户)的行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或遇到房屋拆迁时,有些人对原卖价反悔,以合同未变更登记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商品房的出售过程中,主要是因出售方违约造成纠纷。有因商品房面积不足、质量存在瑕疵、出售方不出具发票、办理房产证等问题而发生纠纷。也有买房人未能如期支付房款,出让人要求履行付款义务,甚至是主张解除合同的。

②普通债权。经济术语,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普通债权质押须满足财产性权利、可转让性权利等前提条件,普通债权质押的公示方式为通知第三债务人。允许普通债权设置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司法意思自治原则,也符合担保物权发展的客观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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