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地没有多少年内能转成建设用地的说法,养殖用地除了国家征用,或者集体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会转成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为土地使用权是用途管制的,养殖用地是设施农用地,只能用于养殖,如果用作建设用地使用权,那就违背土地使用权用途管制。
建设用地是不能转成宅基地的。
通常来说建设用地是不可以划为宅基地的。因为两者的性质不一样。宅基地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专门用于邻居用的,也就是说是属于整个村集体的。而建设用地是国家的,属于全体公民,是可以用来开发的,所以是不能转成宅基地的。
土地性质变更又称为土地变性,比较典型的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以下程序和审批手续:
1、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单位须先向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征询拟用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2、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3、用地单位持建设部门办法的《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4、用地单位凭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国土资源局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等土地审批文件,逐级报有权政府人民政府审批。
住宅一般是不可以改为商用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需要经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改变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种情况:
⼀种是:有了采矿许可证后就可以开采⽣产了,不需要办理⽤地⼿续;
第⼆种是: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对开采区域办理临时⽤地⼿续就可以⽣产了;
第三种是: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必须办理建设⽤地⼿续⽅可开采⽣产。
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等⽣产建设需要使⽤⼟地的,应当办理建设⽤地⼿续。
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粮店、饮食店、公园、游乐场、影剧院和俱乐部等用地。
商业用地要想改变成建设用地,必须经当地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变更方案需要规委会同意并通过才能实施。
另外,还需要当地规划局、国土部门支持并同意该项方案,用途变更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一、程序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的要求。
(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五)、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六)、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法律要求的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该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如建设项目涉密军事项目或是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
国土资源局在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最后基本农田转换为建设用地需要符合国家长远发展,并且经过国土资源局的审批和人民政府的审批才能转换,不能擅自转换国家规定用地,这将会给国家长远发展带来阻碍。
2023年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依法审批:所有的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审批,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2. 保证粮食安全:转用基本农田面积应该控制在一定数量内,且需考虑粮食安全因素,确保粮食产量和质量不受影响。
3. 综合考虑区域发展:转用基本农田面积应综合考虑区域发展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以保证未来城市和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4. 回收耕地:对于被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基本农田,应该回收相应数量的耕地,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
5. 补偿农民:对于被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基本农田,应该给予农民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其他补偿措施,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1)符合国家土地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利用荒地、山地、坡地,少占耕地,不占良田
(2)从全局考虑.须与当地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协调工业和农业用地关系,统筹安排,全面规划
(3)有利于矿山总体布置,有适合建设需要、数量足够的用地,考虑各类不同功能的用地之间关系,使总体布局合理
(4)尽可能降低工程建设费用,选择可修建的用地,满足生产、生活和其他建设项目对用地的地形、地质、水文等要求
(5)对分期建设和有长远规划的矿山,考虑远近结合,近期为主。分期分批规划用地和发展用地
(6)中国矿山按照中国土地复垦规定,对采矿破坏的土地和废石场等要进行土地复垦规划。制定矿山用地规划的步骤是:在矿区内首先收集土地资料(地形图、地质和水文概况),然后进行实地调查(各类土地面积、分布范围、利用情况、居民人数、房屋面积),最后绘制矿山建设用地规划图,图上标出用地界线、用地面积、迁民数量、拆迁房屋面积等
变更流程如下: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后,土地使用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林地使用申请表一式四份(须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复印件五份)
2.县级林业行政部门首次接受的专业人员应当将专业人员派往林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填写《林地使用现场检查表》。经初步审查批准后,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具体措施,保证森林植被恢复不少于使用林地面积。经过地县级以上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印章。
3.经县级林业行政部门初步审批,并经费用接受后,通知土地利用单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法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使用单位。土地利用单位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批后,可以向当地银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