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评估基础》主要是考查考生对资产评估及其原则和基本作用的理解程度,以及对我国资产评估发展状况的了解情况;
2、《资产评估相关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有关资产评估的基本知识和实务工作的了解程度;
3、《资产评估实务(一)》;
4、《资产评估实务(二)》。(评估实务则是对当前各种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矿业权评估师 含金量比较高,矿业权评估师是矿业权评估的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矿业权评估工作。也属于我国高端人才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地质学类、地质类、矿业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地质学类、地质类、矿业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地质学类、地质类、矿业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地质学类、地质类、矿业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累计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地质学类、地质类、矿业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学科门类其他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一共分为6个科目。风险管理基础概论,风险评估基础概论,风险评估过程实施,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的选择,量化风险评估技术与训练以及组织常见风险及案例。
济南的培训点和考点在山东技师学院燕山校区,是上半年第二期培训。
我朋友报的是第三批,在大连培训的。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矿业权的价值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而形成的,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矿权获取的步骤相对复杂,但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获取矿权并不容易。2.矿权的申请与获取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如资质考核、申请材料准备、审批程序等。3.具体的矿权获取流程会因国家、地区和矿种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首先需要根据矿产资源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了解申请矿权的条件和程序;然后,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批机构的审核;最后,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公告、登记等手续,正式获得矿权。总之,想要获取矿权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矿权转让合同是指矿业权人将其拥有的矿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文件。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矿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帮助各方合理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本文将提供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样式:
双方:
甲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乙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的合法权益,特就矿权的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矿权的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拥有的以下矿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条件
1. 甲方确认其对上述矿权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属纠纷。
2.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以下款项作为矿权转让的对价:
3. 双方同意在接受矿权转让后的30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
第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
第六条 合同生效和变更
...
第七条 合同解除
...
第八条 附件
...
第九条 合同解释
...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一条 附则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点:(此处为合同签署地点,由当事人自行填写)
签订日期:(此处为合同签署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本文提供了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矿权转让合同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合同的撰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希望本文对各方在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时能有所帮助。
感谢您的阅读!
矿业权评估师报考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矿产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大专学历,具有10年相关工作经历。
(二)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本科学历,具有8年相关工作经历。
(三)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硕士学位,具有5年相关工作经历。
(四)取得地质、采矿等工程类或经济、法律类专业博士学位,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历。
(五)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矿业权评估师的考试科目是矿业权评估经济法律专业能力、矿业权评估地质与矿业工程专业能力、矿业权评估实务与案例,其报考条件是:年满18周岁;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满4年;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地质学类、地质类、矿业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矿业权评估师的职责是:
1、负责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审核工作;
2、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现场尽职调查,按评估准则要求收集评估所需资料;
3、负责项目的评审、修改、备案、存档工作。
矿权和采矿权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其授权的范围和权力。以下是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
1. 矿权
矿权是指在矿产资源所在地,对矿产资源的开发权和管理权的所有权。矿权可以授予个人、企业或政府机构等单位。持有矿权的人有权利从矿产资源中获取利益,包括控制和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矿物、销售矿产等。
2. 采矿权
采矿权是指在矿产资源所在地,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的权利。采矿权是一种有限的、特定的授权,只授予持有者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而不授予持有者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或管理权。
换而言之,采矿权是一种相对狭窄的权利,其授权的范围只包括对矿物的开采,而不涉及其他方面的权利。持有采矿权的人必须在矿权持有者的授权下行使其权利,否则将会面临法律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矿权和采矿权的具体定义和界定可能有所不同。上述的区别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表述。在具体操作中,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矿业权具体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块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