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当然可以。不过询问多是关于诉讼程序进行到哪一步,如果你问实质性问题,如合议庭评审的内容,法官是不会告诉你的。
答:法官在法庭上是不会随便剥夺当事人的任何权力的。法官也要知法不得违法。可能是你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辩论环节中跑题、或带有一些口语违反了法庭纪律而法官有权中止。而不是剥夺你的权力。如果有,你有权马上申请中止法官的继续开庭要求,记录在案。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法官和公诉人的地位并不完全平等。下面是具体分析:一、当事人当事人即是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和原告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是相对平等的。在法庭上,当事人享有参与审理、申辩权利,可以自由陈述事实和辩护理由,并且被法律保护不受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手段的侵犯。但是,被告人与原告之间的地位还是存在一些差别的。被告人是被控告的一方,承担着罪刑责任,需要证明自己的无罪;而原告则是指控的一方,需要证明被告人有罪。二、法官法官是刑事案件中的独立第三方,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是高于当事人的,也就是说,法官的地位是最高的。法官应当独立行使审判职权,按照法律和事实判断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公正地裁决案件。法官对案件的审理不受任何人或者组织的干扰,他们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当事人的权利,例如庭前会议、听取当事人的申辩等。三、公诉人公诉人是指承担刑事案件的公诉职责的检察机关的检察官。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相对于被告人和原告,但是和法官相比却是稍微处于下级地位的。公诉人在利益的呼唤下,必须秉持帮助法官实现公正作为首要目标。公诉人的任务是保障法律的适用,维护人民利益,向法院提出控告意见,并提供证据、参加庭审等。而在庭审中,公诉人不可干涉法官的审判权,只能单纯地表示控辩意见。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准确地说明了其权利与义务,因此其地位是相对较为平等的;法官的地位最高,他们只需依照法律公正裁判;公诉人的地位现在相对较低,但在庭审中还是承担了重要的角色和任务。
同一当事人两起案件,法院是可以安排一个法官审理的。如果诉讼的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法院还可以合并审理,但须当事人同意。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如果是调解书,可以向本院行政庭申请再审!如果是判决时则必须在15天内上诉至当地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