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行政案件案由分为三级,案由按照被诉行政行为确定。
1、法院在确定行政案件案由时,应当首先适用三级案由;
2、无对应的三级案由时,适用二级案由;
3、二级案由仍然无对应的名称,适用一级案由。例如,起诉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行政处罚,该案案由只能按照三级案由确定为“罚款”,不能适用二级或者一级案由。
1、出庭要求税务行政应诉机关参与诉讼的人员按照人民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出庭应诉;税务行政应诉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及诉讼代理人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时出庭的,填写《延期开庭申请书》(YS003)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2、申请回避税务行政应诉机关参与诉讼的人员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以及翻译人、鉴定人、勘验人与该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时,有权向法庭申请相关人员回避。申请回避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申请回避可能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3、答辩税务行政应诉机关参与诉讼的人员经法官允许,宣读答辩状。
4、举证、询问税务行政应诉机关参与诉讼的人员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及要求,有针对性地出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并明确阐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原告所出示的证据或其陈述有异议的,经法庭许可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或申请重新鉴定、查证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5、法庭辩论税务行政应诉机关参与诉讼的人员在法庭辩论阶段,围绕案件事实、适用法律、证据效力和程序规范等方面与原告进行辩论,阐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原告在辩论中提出的问题逐一地加以答复和辩驳。
6、最后陈述税务行政应诉机关参与诉讼的人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结束后,作为被告进行最后陈述,就法庭辩论的重点和请求进行简要的陈述。
7、庭审笔录核对税务行政应诉机关参与诉讼的人员在庭审结束时,应认真核对庭审笔录。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人民法院修正,无误后签字。
8、判决裁定签收税务行政应诉机关对法院送达的判决或者裁定签收、登记,依法履行服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结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结果的,在法庭规定时限内提出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9、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发现原告有未被处理的违法行为,转相应检查部门另案查处。
立案
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3、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行政申诉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审查
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审判活动调卷审查,并在立案以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分别情况作出是否提出抗诉的决定。
提请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出庭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提出建议
对于符合提出检察建议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矿业权的价值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而形成的,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矿权获取的步骤相对复杂,但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获取矿权并不容易。2.矿权的申请与获取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如资质考核、申请材料准备、审批程序等。3.具体的矿权获取流程会因国家、地区和矿种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首先需要根据矿产资源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了解申请矿权的条件和程序;然后,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批机构的审核;最后,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公告、登记等手续,正式获得矿权。总之,想要获取矿权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行政诉讼案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了规范行政诉讼案的处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下面将对其中的几项重要规定进行介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案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只有当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行政诉讼案才能够被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
行政诉讼案的诉讼期限是指起诉行为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的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起诉行为必须在作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起诉行为的诉讼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例如行政机关规定了行政复议的时间限制,当行政复议程序尚未结束时,起诉行为的诉讼期限可以相应地延长。
行政诉讼案的程序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这些程序保障了行政诉讼案的公正和公平,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行政诉讼案的判决或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不但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也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
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诉讼案判决或裁定为违法,行政机关必须依法予以撤销、改正或者重新作出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法院判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政诉讼案可以适用特殊的诉讼程序,以便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紧急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在诉讼程序尚未结束的情况下,作出临时性的裁定,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此外,行政诉讼案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以加快案件的审理速度。简易程序适用于争议较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判决或裁定。
行政诉讼案的法律规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当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时,人民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作为公民和企事业单位,我们应当了解和熟悉行政诉讼案的法律规定,以防范和解决行政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矿权转让合同是指矿业权人将其拥有的矿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文件。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矿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帮助各方合理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本文将提供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样式:
双方:
甲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乙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的合法权益,特就矿权的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矿权的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拥有的以下矿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条件
1. 甲方确认其对上述矿权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属纠纷。
2.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以下款项作为矿权转让的对价:
3. 双方同意在接受矿权转让后的30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
第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
第六条 合同生效和变更
...
第七条 合同解除
...
第八条 附件
...
第九条 合同解释
...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一条 附则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点:(此处为合同签署地点,由当事人自行填写)
签订日期:(此处为合同签署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本文提供了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矿权转让合同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合同的撰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希望本文对各方在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时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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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救助领域,行政诉讼案例的范文对于学习和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具有重要意义。社会救助行政诉讼案例范文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法律实践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和执行。以下是几个经典的社会救助行政诉讼案例范文,供大家参考。
申请人小李,年逾七旬,因身体状况每月医药费用过高,无法负担。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适用于其情况的低保政策应予以提供。然而,小李多次申请低保均被当地社区居委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在尝试多种途径无果后,小李决定进行行政诉讼,寻求自己应得的救助。
小李的律师代理提起行政诉讼,指出拒绝小李享受低保的决定违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律师通过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条文,证明小李符合低保政策的条件,并指出社区居委会的拒绝行为没有合法依据。最终,法院支持小李的诉讼请求,判决社区居委会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低保救助。
甲县某医院收治了甲村村民小王,小王因患重病危重住院,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危重病例应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由属地救助机构承担部分费用。然而,当小王向甲县救助中心提出费用报销申请时,遭到拒绝。
小王找到律师代理提起行政诉讼,指控甲县救助中心不履行救助义务,拒绝支付医疗救助费用。律师在法庭上详细介绍了相关政策和程序,并提供了小王的住院医疗报告、家庭收入证明等证据。律师强调,居民医疗救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制度,拒绝支付费用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和初衷。最终,法院判决甲县救助中心应支付小王医疗救助费用,并承担律师费用。
某市政府在财政紧缩的背景下,取消了一部分城市临时救助资格,并对申请人小张的资格进行了审核。小张因短期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然而,政府宣布小张不符合取消资格前提,取消了其临时救助资格。
小张的律师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恢复小张的临时救助资格。律师在法庭上指出政府的取消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并且没有合理的事实和依据。律师通过调取相关文件和证人证言,证明政府的取消行为带有主观恶意和不公平性。法院认可了律师的观点,判决政府恢复小张的临时救助资格,并赔偿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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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具体的案件中,律师的角色和证据的充分准备都是至关重要的。对于申请人来说,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寻找合适的律师进行代理等都是必要的准备工作。同时,政府机构也应当依法履行救助职责,确保合法权益的顺利得到保障。
例如典型案例中的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学生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发现,甲乙两个培训机构均无办学许可证,且涉及的个人信息多为格式统一、内容全面、精确度高的整个学校或整个班级的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学生姓名、入学年份、班级、学号、邮寄地址及父母姓名、联系方式等,给广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2019年11月,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无锡市教育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和对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最终,甲培训机构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住所地失联异常名录,乙培训机构需变更负责人后重新取得办学许可证。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全面履职,一方面,及时堵漏补缺、完善人防技防管理措施,加强自身及校园对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另一方面,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保护学生个人信息不受非法侵害,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另一期典型案例中,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诉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该公司开发的音乐视频教学类App存在违法违规收集、储存、使用个人信息等情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经调解,该公司自愿对App进行全面整改,删除违法违规收集、储存的全部用户个人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承诺不再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对该App后续整改情况,检察机关引入第三方代表评估,通过合规检测后才允许其重新上架。
行政诉讼案件是人民法院受理并进行审判的行政案件,乡镇政府无权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下面是行政诉讼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