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国土厅的网站上都可以提供矿权的查询。1、你首先知道你所要查的区域范围、名称。2、在根据你所查询的区域名称在国土厅的网站上查询。3、上面的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坐标都是提供的,需要你去仔细核对了。 这是一个笨办法。
第二个办法就是去当地国土局查询的,他们都有现成的资料。
国土资源局
准确说都重要,因为电厂燃料煤采购是要取样分析的,按热值折算标煤后确定,如果非要分一个轻重,当然是煤炭质量,价格高了最多是燃料成本增加导致亏损,但是煤炭质量太差的话对于机组运行主要是锅炉很不利,不同差异的煤种可能导致结焦掉焦、燃烧不稳灭火、磨损严重爆管、堵塞空预器和脱硫岛等问题,这个涉及到电厂安全运行,作为电力企业的管理者来说,安全远比经营重要,因为前者能够搞掉乌纱帽,但从未听说有因为亏损被撤换的领导。
办理煤矿所需手续:
通过国务院、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监察局办理煤矿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等煤矿、铁矿手续.
1、规定矿区范围应提交的材料 (1)规定矿区范围申请书; (2)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地质报告。
2、申请采矿权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2)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原件;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批文件; (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原件; (5)开采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文件; (6)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及价款、使用费减免文件; (7)占用矿产储量申报登记表。
3、矿权延续和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书;
(2)州(地、市)、县(市、行委)关于延续、变更的审查意见; (3)延续、变更申请登记书; (4)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4、采矿权转让应提交的材料 (1)转让申请书;
(2)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 (3)受让人资质条件证明文件;
(4)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转让人符合转让条件的书面材料; (5)矿产资源开采情况报告;
(6)国有矿山企业同时提交主管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7)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须提交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及价款减免文件; (8)采矿权再次转让的,须提交上一次转让审批文件复印件;
(9)转让的采矿权属非国家出资的,须由转让申请人提交有关的出资证明; (10)采矿权许可证正、副本。
5、办理时限
(1)新立采矿权40日; (2)延续变更采矿权30日; (3)转让采矿权40日。
6、需交纳的费用
(1)采矿权价款:按价款确认及减免文件收取;
(2)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收取,每平方公里1000元; (3)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
现在矿产的开发权,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办理的话,首先你得给出坐标范围,然后到县国土局签字盖章,再到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这个矿权就是你的了。
探矿权,一般预查一年,普查三年,详查三年,勘探三年,所以找矿得有耐心,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而采矿权,办理会麻烦些,设计到县、市、省三级的相关部门,比如说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如果需要zha药的话,等相关部门审批。很麻烦,但是只要有矿,麻烦无所谓,祝福你赚大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