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宾馆经营权转让是指宾馆的原经营者将宾馆的经营权出让给另一方,双方签订宾馆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的内容、条件、价格、责任等。
转让方有合法的产权和经营权,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并遵守国家的规定和政策,那么宾馆经营权转让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快递个人承包转让合法。
快递驿站经营是商业行为,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经常会出现转让的情况。个人承包转让是合法的。但是快递驿站转让必须取得快递驿站运营商的同意,要满足快递驿站经营的条件,否则运营商不同意私自转让,是违规的,运营商有权利取消转让双方的交易,造成的损失由交易双方自己承担。
矿业权灭失后,是否给予补偿,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一,如果是根据国家政策,三区内的矿业权退出,国家根据企业上报的投入,予以平价补偿,就是合法的。
二,如果是企业自身原因,如没有及时延续矿业权,或者是企业有违法行为,发证机关不予延续,不可能给予补偿。不补偿也是合法合规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要分地类,超过当然不合法。具体可参考: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院。。。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耕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草地承包经营权等。被承包的土地既有农用地,也有荒山、荒丘荒滩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沿革信息引用统计
一、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 1、转包: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 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3、互换:互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从表面上看是地块的交换,但从性质上看,是由交换承包土地引起的权利义务本身的交换。 4、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5、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是在起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时争论较为激烈的问题。最终通过的法律只允许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6、入股:《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入股流转方式是指该法第42条规定的入股方式,即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适用于哪些场合 1、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 2、土地流转试点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 具体选择何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承包方有完全的自主决定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农村房屋买卖是合法的,要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四个条件才有效。 一、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合法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
根据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
同时,由于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范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也强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公民个人(包括农民在内)对于其房屋既然有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所有权,自然有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中的处分,包括出卖、互易、赠与等方式。”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村民有权利出卖自己在农村的房产。 二、农村房屋买卖怎样买卖才有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
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合法,法律允许经营权转让。
经营权的转让,你需要拟定一份经营权转让合同,并签字就生效了,如果经营者有违法行为,公司法人代表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确需要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主管部门,并经其同意。企业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是不合法的。具体询问相关部门。
是合法的,法律规定经营权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