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倒查二十年什么意思?

时间:2024-11-03 05:46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刑事案件倒查二十年什么意思?

就是为了把一些陈年的案件重新整理一下,冤假错案及时更正,也是充分的说明国家对法律至高无上的威严,不留下任何的瑕疵同时也为了挖掘腐败的根源从最基层抓起,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建设一个更具有和谐平安的国家做出的努力

二、内蒙倒查涉煤什么时候结束?

从中央决心和纪检查处力度看,何时没有了涉煤腐败问题,何时就会结束。

三、内蒙古「倒查 20 年」69 名局级干部被立案,其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内蒙古三个“黑金硕鼠”腐败往事 2021年11月6日,新华网报道,内蒙古在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已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3.88亿元。

报道特别提到,乌兰察布市委原书记杜学军,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桂花,内蒙古自治区原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等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声落马。 2020年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全面清查整治2000年以来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全面整治2000年以来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的所有公职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 概况成一句话,涉煤腐败“倒查20年”。 下面分别聊聊杜学军、刘桂花、王杰这三位被点名的“黑金硕鼠”腐败往事, 01 杜学军具体何时被查,未见官方正式消息。 2021年2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倒查涉煤腐败 推动净化政治生态——内蒙古自治区系列涉煤腐败案以案促改工作启示》一文,文中披露: 乌兰察布市委书记杜学军、自治区交通厅厅长白智、自治区原国土资源厅厅长白盾等56名厅局级干部,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原局长郭成信等216名县处级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

这是官方首次证实杜学军被查。 据《乌兰察布日报》报道,2020年7月6日下午,乌兰察布市委召开全市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乌兰察布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费东斌同志任乌兰察布市市委书记,提名免去乌兰察布市市长职务。

也就是说,自2020年7月,杜学军就不再担任乌兰察布市市委书记,自此在内蒙古政坛销声匿迹。 杜学军1965年5月出生,内蒙古海拉尔人,蒙古族,研究生,法学博士。 顺便说一句,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2019年6月被查的自治区财政厅原副巡视员包烂漫也是海拉尔人,也是蒙古族。

杜学军1980年8月参加工作,当时才15岁,正常情况,初中刚毕业。不过,工作以后,他获得了博士学位。 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杜学军参加了中国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学习,在此期间,仕途不断进步,先后任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兴安盟盟委副书记、盟长。 杜学军仕途一帆风顺,28岁任副处,33岁任正处,36岁当上旗委书记,41岁提拔为副厅,48岁升任正厅……历任额尔古纳右旗副旗长,额尔古纳市副市长,呼伦贝尔盟团委书记,陈巴尔虎旗旗委书记,呼伦贝尔市委常委、秘书长,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兴安盟盟委副书记、盟长,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乌兰察布市委书记。

杜学军一路走来,边升边腐。自2002年任陈巴尔虎旗委书记,至2020年被查,杜学军涉嫌受贿数千万元,成为内蒙古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查处的在职正厅级市委书记落马第一案。 在担任陈巴尔虎旗委书记期间,杜学军接受发小请托,为其公司配置煤矿开采方面事宜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发小夫妇现金、房产折合人民币超千万元。 在担任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杜学军接受当地一家公司董事长王某某请托,为该公司在企业发展、土地出让金返还、税费减免和银行贷款上提供帮助,收受王某某房产24套,折合人民币710余万元,获得孳息75万元。 在担任乌兰察布市委书记期间,杜学军接受张某某请托,为其丈夫转业安置提供帮助,通过妻子收受当事人所送的10万元现金和总价值12.28万元的两根金条。 杜学军颇有经商头脑,在20多年从政生涯里,亦官亦商。 2004年,杜学军假借岳母之名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和一家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公司专门用于为其贪腐所得进行洗钱;基地在其所管辖的巴彦库仁镇租用24510.54亩草场,其妻子、父亲参与经营管理。2006年至2016年,杜学军利用职权向陈巴尔虎旗农业局、财政局打招呼,为基地违规获取国家惠农补贴245万元。 2021年7月,杜学军被双开。

通报称:杜学军丧失信仰,改变初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期间,不如实报告个人涉煤违规违法问题,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录用、调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亦官亦商,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贪财无度,肆意用权,亲清不分,被商人“围猎”,在煤炭资源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财物。 02 “倒查20年”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不到一个月,已退休三年的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桂花被查。

刘桂花是内蒙古鄂托克旗一个普通牧民家的女儿,1956年10月出生,20岁参加工作。刘桂花在家乡鄂托克旗工作了31年,历任鄂托克旗妇联副主任,旗体改委主任,查汗淖苏木党委副书记,旗委常委、纪委书记,副旗长,旗委副书记,旗委书记。

刘桂花 2000年,44岁的刘桂花升任鄂托克旗委书记,至2007年调离,主政一方长达7年之久。 在担任鄂托克旗委书记期间,刘桂花雷厉风行,整治环境污染,先后投入七亿元,关停、取缔小煤窑、小炼焦、小白灰等“五小”企业400多户,实施技改达标排放的企业50多户。2010年第4期《中国作家·纪实》刊发报告文学《鄂尔多斯高原》,详细记录了刘桂花整治小煤窑的经过。 当时,刘桂花遇到很大阻力,每天晚上都会接到恐吓电话;有的干部家里的玻璃窗被砸碎,有的干部的车子轮胎被戳破,有的干部家属遭围攻、辱骂,甚至有人扬言出30万元买某副旗长的人头。 但刘桂花没有被吓倒,不惧风险,一如既往地大力整治。 这是刘桂花展示的正面形象,但是,掌握着全旗煤炭资源配置情况的她,暗地里面对“煤老板”围猎,把公权变为私器,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域”,大搞权钱交易。 2003年的一天,刘桂花接到电话,一位老板想在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投资一处煤焦油深加工项目,想尽快把企业的手续办下来。随后,这位老板拎着一个大帆布包来到刘桂花家。 看着帆布包内整齐摆放的50万元现金,刘桂花有点不知所措,这是她任职以来第一次单笔收到这么多钱。 经过煤老板们一次次“金钱洗礼”,刘桂花的神经变得麻木,从被动接受礼金贿赂,演变到主动帮忙并向煤老板伸手要钱。2001至2004年,某矿业老板在成立公司时得到刘桂花大力“支持”。事后,刘桂花以各种名义向该矿业老板索要人民币数百万元。 2005年,刘桂花伙同另一位干部,使用他人身份信息,以虚假的工商注册登记、资信证明,申请办理了某矿区探矿权。之后以此探矿权作股,与公司A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B,二人各占股20%,分别由其近亲属代持。几年后,公司B规模进一步扩大,二人既想参与股权增资,又不愿意自己掏钱,让公司A代其出资。后来,公司A筹划公司B上市,准备以过亿元的价格收购刘桂花手中的股份。 为祈求平安,2010年10月,时任鄂尔多斯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有着34年党龄的刘桂花拜倒佛门,成了一名佛家弟子。入佛门后,刘桂花表面口诵法号、戒贪戒嗔,背地里继续不择手段、疯狂敛财。 被查后,刘桂花沉痛反省: “痛定思痛,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相信什么,也不如相信党纪国法;追求什么,也不如追求平平安安。钱财名利都是过眼云烟。” 2020年10月,刘桂花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刘桂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信仰宗教;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组织观念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财物; 经济上贪婪,收受礼金,利用职权骗取探矿权证后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取巨额利益; 肆无忌惮,胆大妄为,在煤矿转制和探矿权证、采矿权证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把工作领域作为“私人领地”,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 2021年1月,刘桂花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刘桂花利用担任鄂托克旗委副书记、书记、鄂尔多斯市政协副主席、鄂尔多斯市人大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桂花在担任鄂托克旗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在煤矿转制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在申报矿业权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徇私情,隐瞒真相,导致国家巨额财产损失,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3 王杰1963年5月出生,河北景县人,1985年8月从长春地质学院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毕业,进入内蒙古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先后任技术员、资料处科员、主任科员。

1998年6月,王杰升任内蒙古地矿厅资源处副处长,此后,仕途节节攀升,42岁被提拔为内蒙古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处长,48岁被任命为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杰终于活成了父母期望的“人杰”。但是,2020年7月,刚满57岁的王杰突然“落马”,距“倒查20年”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不到5个月。

内蒙古纪委监委干部向新华社记者介绍,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后,王杰敷衍塞责,查出的问题不痛不痒,严重阻碍了专项整治深挖彻查。 “既然他不积极,那我们就先查他。” 经查,多年来,王杰身处煤炭管理要害岗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管理对象、下属等相关人员几十人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数千万元。 走上领导岗位之初,王杰曾给自己定了两条规矩:一是不参加企业的宴请,二是不收企业的钱物。 在煤老板围猎之下,面对诱惑,王杰没能管住自己躁动的双手,突破自己的规矩,过起了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两面人”生活。 随着时间推移,王杰的胃口越来越大,从收受企业家牛羊肉等土特产到收取现金,再到入股煤矿获取巨额非法收益。 王杰总结自己收取钱款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过年过节的礼品礼金等,二是办事后的“感谢费”,三是以“参与入股”形式获取钱款。 2007年,鄂尔多斯市一家大型企业相关人员,为“感谢”王杰在办理煤炭审批手续事宜上给予的帮助,提出让王杰在其企业入股获得分红。王杰欣然接受,并安排其亲属办理入股相关事宜,入股本金由煤老板出,分红后,王杰获得巨额非法利益。 王杰忏悔地说: “过年时也收了牛羊肉等土特产,偶尔也收取一些企业的少量现金,表面上看这样我好像拉近了企业及下级部门同事的距离,实际上我已经模糊了党员的宗旨,违反了党的纪律却还不自知。” “本来是查问题的人,自己却有问题。2020年专项整治开始后,我也萌生过主动向组织交代违纪违法事实、求得组织宽大处理的想法,但因为存在侥幸心理,加之害怕失去已有的一切,没能迈出这一步,错过了最后一次宝贵机会,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追悔莫及。” 2021年1月,王杰被“”双开。

通报称:王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接受请托,收受下属钱款; 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审批探矿权。 私欲泛滥,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煤炭相关事项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1年4月,王杰涉嫌受贿罪一案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王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800余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杰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新华网报道,截至目前,“倒查20年”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内蒙古共立案涉煤案件736件、102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69人、县处级干部243人;17名干部主动投案;共有1656人被追责问责。 本文图片未标明出处的来自网络,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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