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集体林权流转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权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可以依法流转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依法全部或部分有偿或无偿转移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
第三条 流转双方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不受身份和地域的限制。境外投资者应持有能证明其身份和资信的有效文件或证书。
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矿藏物和埋藏物。
第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林权证书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适用本办法。
依法征用或者占用林地致使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改变林地用途,进行非林业建设的林地使用权流转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县(市)区林权流转进行监督管理,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发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活动进行管理。
第六条 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自愿、公开、公平、公正;
(二)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
(三)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四)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 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可以采取转包、租赁、拍卖、招标、转让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可以依法继承、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合作条件;也可以按本办法规定实行再次流转。
潮州湘桥区并没有林振的单车修理店。
随着电单车普及推广,潮州市区的单车修理店已经很少看到了,要找到这家林振单车修理店有些困难。
自行车又称脚踏车或单车,通常是二轮的小型陆上车辆,人骑上车后,以脚踩踏板为动力,是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单车可以作为环保的交通工具用来代步、出行,越来越多的人将自行车作为健身器材用来骑行锻炼、自行车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