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价款收费规则
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采矿权价款法人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以国土资源管理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此外,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在3000万元以下的,价款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由地方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清的标准,是由各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分期缴纳价款的采矿权人,应在价款评估备案后2个月内,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和分期缴款方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分期缴纳价款的期限、金额等进行审核后,发出“缴款通知书”。
编辑本段收费项目:采矿权价款
1、收费依据: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第10条: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备案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 (2)《广西壮族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收取标准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依法确认或备案的评估价款为依据,协议出让的,按评估确认的价款收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按成交价收取。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应缴纳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可一次或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64号): 属国家出资探明的,应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矿业权价款;非国家出资的,由组织矿业权出让的出让机关根据拟出让有效期内矿山核实的保有可采储量、矿产品市场合理价格和资源开发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矿业权价款。对无须进行风险勘查即可开采的露天开采矿产及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可以直接设置采矿权,由出让机关根据拟批准可供开采资源量、矿产品市场合理价格和资源开发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矿业权价款,作为出让参考价,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
2、收费标准:
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依法确认或备案的评估价款为依据,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可不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但须经集体讨论决定采矿权价款底价。协议出让的,按评估确认(备案)或集体讨论的价款收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按成交价收取。
锡的共生矿床通常是指含有锡的矿产中,还含有其他金属矿物的矿床。这些矿床的形成过程复杂,涉及到地质历史上的多种地质作用。
锡矿床的成因主要分为两类:岩浆成因和外生地质成因。
1. 岩浆成因的锡矿床:这类矿床主要是由于地壳下面的岩浆活动而产生的。当富含锡的岩浆侵入到地壳中,冷却凝固形成火成岩,如花岗岩、伟晶岩等。在这个过程中,锡和其他金属元素一起结晶析出,形成锡矿床。
2. 外生地质成因的锡矿床:这类矿床主要是由于风化作用、氧化作用和沉积作用等外生作用而形成的。在地壳表面的岩石中,含有锡的矿物被风化、氧化,溶解后的锡离子随着水流迁移,最后在适宜的地质环境中沉淀下来,形成锡矿床。
在共生矿床中,通常含有锡、钨、铋、钼、铜、铅、锌等金属元素。这些金属元素在一定的地质条件下,共同形成复杂的矿产资源。因此,在勘探和开采锡矿床时,需要考虑到这些共生元素的存在,以便合理开发和利用这些矿产资源。
要想获得采矿权,必须要经过矿产局,林业部门,县政府,省政府批准,还要经过土地使用权的人同意,才可以获得采矿权,要办理采矿证
目前取得采矿权的方式有三种。一,参与政府自然资源局组织的采矿权招拍挂,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取得。
二,探矿权转采矿权。原有的探矿权经勘察,取得一定的地质储量,符合办理探转采的条件,可申请办理探转采,取得采矿权。
三,与其他有矿业权的企业协商,购买其采矿权。需要经过发证机关批准才能购买。
您好。您可以登录国土资源部网站,在矿业权管理一栏中查询 采矿权登记信息查验。即可查询到采矿权基本信息。包括采矿权人 采矿权有效期,矿区面积 生产规模等基本信息。
获得采矿权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采矿区域:首先确定您希望获得采矿权的具体区域,这可能是一个未开发的矿区或已有采矿权的转让。2. 查明法律规定:了解该地区有关采矿权的法律和规定,包括采矿权的授予和管理机构、申请程序、条件和要求等。3.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准备申请采矿权所需的文件和材料,可能包括申请表、土地使用权证明、详细的采矿计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4.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授予采矿权的机构,可能是国家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遵循申请程序和时间表。5. 审查和批准:提交的申请将经过机构的审查和评估。可能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申请符合法律和环境要求。如果申请被批准,您将获得采矿权。6. 履行责任和义务:一旦获得采矿权,您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采矿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采矿活动和产出情况。请注意,采矿权的申请和授予程序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开始申请之前,最好与当地的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要求和程序。
采矿权评估
对矿业权所依附的矿产地价值的判断
评估者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和公正的准则,依据国家规定的法定标准和程序,根据其掌握的矿产地信息和市场信息,对现在或未来市场进行多因素分析,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采矿权的现有价值量和潜在价值量进行评定和估算。
中文名
采矿权评估
外文名
evaluation of mining rights
学科
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
规范文件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准则
客观经济规律和公正
简介
采矿权评估实质上是对矿业权所依附的矿产地价值的判断。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标明储量的矿产地的采矿权评估,必须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对于非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的采矿权评估和采矿权人采矿权评估,国家一般不予干涉,由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自行选定评估机构或由其自己对采矿权进行评估。采矿权评估分为技术评估和货币价值量的确定。采矿权的评估方法很多,普遍采用的是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可比销售法。
采矿权按照管理权限,一般都是按省市区进行分级登记。如归属地是某省的采矿权。查询时,可直接登录该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也可以通过该省人民政府网转入自然资源厅网站。在首页点《数据》,弹出对话框《矿业权查询系统》。
然后在探矿权上点一下,出来采矿权和探矿权,点采矿权,出来的各项内容分别一,证号。
二,采矿权人,三,开采矿种,四,项目类型。
五,发证机关。
六,矿山名称。将内容逐一填写,进入下一页就显示相关信息。如坐标拐点,标高,年开采量,有效期等。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企业名称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
4、变更采矿权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和采矿权转让批复;
5、涉及调整矿区范围、改变主采矿种、改变开采方式的,还需提交经批复的矿区范围图及批复文件;
6、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备案书;
7、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审批意见;
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
9、采矿权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10、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书;
11、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书;
12、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采矿权属于矿业企业的无形资产,其摊销年限一般按照使用年限摊销。计算公式:每年应摊销金额=采矿权价值/使用年数。月摊销金额=年摊销金额/12。企业财务部门应配合采矿权管理部门于每年末进行采矿权减值测试,有减值迹象的,应计提减值准备。没有使用价值的,应进行转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