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东产抵押的抵押权自什么时设立?

时间:2024-10-20 18:07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以东产抵押的抵押权自什么时设立?

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从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二、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谁保管?

抵押权预告登记证由办理贷款的银行保管。转现后,银行会拿出预告抵押证,换成他项权证,他项权证也是银行保管。贷款结清后会注销他项权证。

三、汽车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是什么?

汽车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若是个人,就是身份证;若是公司机构,则为营业执照等证照。汽车抵押权人是指给矛车辆抵押贷款的个人或者是公司机构,银行等单位,所以身份证明,就是经相关机构批准登记注册使用的各类有效证件。

对个人就是身份证,对单位一般都是营业执照,或者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四、产调证明能看得出房子抵押过吗?

产调证明可以看出来房子有没有抵押过,现在支付宝上就可以直接查看房子是否还有抵押。

五、采矿证过期在延续期期间有什么证明矿权?

过期就是作废了,没有采矿权了,要办理完手续才能合法采矿,延续期间有可能继续给你采矿权,也有可能不给你采矿权。

六、同一房产第二次抵押要经抵押权人同意吗?

不需要。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又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未对余额部分再次抵押和超额抵押作出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债权人愿意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通过提交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权属证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资料,登记机构可以为您办理二次抵押。所以不需要征得同意,但一般登记机构要告知现在办理抵押的债权人,他现在只能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

扩展资料: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八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七、采矿权抵押率是多少?请说个大概的,不要说到矿管部门咨询,那样我就不需要提问了?

要对采矿权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价的70%进行抵押。

八、上海松江请问:我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拉产调的时候有一项是 (放弃抵押权承诺书是什么意思)?

为方便商品房交易,一般银行在贷款给开发商开发贷款时均需要签订放弃抵押权承诺书,并交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文件登记,其作用是当开发商将上述已抵押的期房卖给购房人时,因银行已作承诺,开发商和购房人无须再征求原开发贷的贷款银行意见,可直接办理该房屋的预售合同预告登记和购房贷款抵押合同的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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