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转让应缴哪些税费?

时间:2024-10-16 09:12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国有土地转让应缴哪些税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二)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三)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四)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国土局出让土地给企业,企业在出让给个人要交的税个人要交的税如下:  1,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2,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3,土地使用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凡是在上述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土地使用税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施工企业,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如果你所使用的土地是以耕地定义,就需要交耕地占用税,否则不用

二、个人转让著作权涉及哪些税费?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可以转让的著作权主要是指财产权,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

个人转让著作权涉及到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一、增值税

依照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主要是是两种所得:(1)稿酬所得;(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殊情形下,也可能是“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但是,也有特殊情形:

(一)关于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规定:

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剧本使用费不再按稿酬所得征税

曾经《国税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规定,电影制片厂买断已出版的作品或向作者征稿而支付给作者的报酬,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如电影文学剧本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面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2号)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中与本通知精神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

因此,从2002年5月1日起,电影、电视的剧本使用费所得不再存在按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

按照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印花税法》规定,著作权转让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但是,实务中的书籍出版合同或报刊发表约定(协议)等,虽然实质上也是一种著作权转让(发表权),由于合同名称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几乎是没有缴纳印花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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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建房转让需交纳哪些税费请教高人?

一、需要双方签订合同缴纳定金-委托测绘公司测绘出测绘图-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评估报告-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到地税部门审核营业税、个税-到房管部门受理-出证-缴纳交易费-取证!二、这类房屋属于非普通住房,满了五年税费也很高啊!税费如下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3%(面积144平方以上3%)买方;

4、所得税1%(要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免),卖方;

5、交易费6/平方,买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

7、营业税5.6%(差额)!

四、采矿权人转让变更涉及的税费有哪些?

1.需要交税.2.如果采矿权属于个人的,个人转让,则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3.如果采矿权属于企业的,企业转让,则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收入-取得采矿权的成本=利润交纳,税率为25%.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五、外资独资企业整体转让工厂需缴纳哪些税费?

一、非居民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组织、场所的,或者虽设立组织、场所但获到的所得与其所设组织、场所无事实上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交纳公司所得税。因为转让的是中国境内的外资公司的股权,隶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按转让财产所得征收公司所得税。   二、转让财产所得,税率为20%,以收入全部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南京江宁区二手房交易需缴哪些税费?

普通住宅买卖应交税费 买方应交税费: 1、印花税。

计税价格的0.05%. 2、契税。

计税价格的1.5%。

3、买卖手续费。

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交纳登记费、权证工本费和印花税(每证5元)。

卖方应交税费: 1、营业税及附加(购房时间在五年以内转让销售的,超过五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及附加)。

计税价格×5.55%(外籍个人5.05%) 2、印花税=计税价格的O.05% 3、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购买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自有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 查验征收方式: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 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注:计税价格按《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售房价格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按“孰高”原则予以确认。

(市场价格由税务机关评估确认)

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经哪些部门批准?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八、釆矿权以转让公司股权形式出售应缴什么税?税率多少?溢价部分是缴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单独转让采矿权,按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

如果是出售股权,没有流转税。溢价部分,如果你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制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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