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描述的问题不太清楚,股份可以设置优先分红权利,原则上是可以的,也不存在违法问题
考虑这个问题归根结底在考虑商业意图。
1、实缴出资能否验资后退回?
不能。实缴的出资属于公司这个法人所有,退回属于抽逃出资,违反现行《公司法》第三十五条。2、是否一定要按比例出资?
其实可以不按比例实际出资。1)现行公司法最近一次修改后,实行的是认缴资本制,注册资本500万元不需要实缴。2)一般章程无特别约定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出资分红,如果想要的是分红权的话,可以协商并照章程约定股东间怎么分都可以。3)理论上表决权也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而按照章程约定分配。故而,从控制权和收益权两方面看,完全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出资而实现觉大部分意图,关键是要股东协商同意。3、这本质还是一个商业行为,显失公平的做法对方不会答应,如果被忽悠答应了也会产生矛盾——归根结底看你最终想要的是什么。
首先把股份分好,决不能五五分
一定不要按出资分配股份:五五开
创业黄金法则:先小人,后君子;讲道理的是朋友,讲利益的是君子!
那么应该如何合理分配股份了?
股份分配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资金、人力、资源等要素的重要性,本案例中,只有资金和人力,那么要考虑资金在项目的权重,人力在项目中的权重,以及每个人在资金中出资的比例,在人力出资中的比例。
股份=资金在项目中的权重*资金出资比例+人力在项目中的权重*人力出资比例
1、人力在项目中权重为10%,说明该项目最依赖资金,人力起的作用很小。
甲=90%*50%+10%*0%
=45%
乙=90%*50%+10%*100%
=55%
此时甲乙双方股份比例为45%:55%
2、人力在项目中权重为20%,说明该项目较依赖资金,人力起的作用较小。
甲=80%*50%+20%*0%
=40%
乙=80%*50%+20%*100%
=60%
此时甲乙双方股份比例为40%:60%
3、人力在项目中权重为30%。
甲=70%*50%+30%*0%
=35%
乙=70%*50%+30%*100%
=65%
此时甲乙双方股份比例为35%:65%
4、人力在项目中权重为40%。
甲=60%*50%+40%*0%
=30%
乙=60%*50%+40%*100%
=70%
此时甲乙双方股份比例为30%:70%
根据人力和资金对项目的贡献度/权重来分配股权,充分考虑了资金和人力的因素,这是较为公平的分配方式,合伙创业,先前不计算,事后难免会算计,既然决定创业,就用商业的方式来运作,摒弃江湖做派,利益谈清了,才能友情事业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