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胡宁辉案审判结果?

时间:2024-09-05 12:41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2022年12月13日,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胡宁辉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首要分子罗宾判处10年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者刘琦判处有期徒刑8年,对积极参加者陈柯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一般参加者庄永泽、张伟锋、朱梓泰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年3个月和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至15万元不等。对扣押在案的车辆、手表等物品,分别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没收。

经审查,2018年至2020年期间,胡宁辉纠集罗宾、刘琦、陈柯、庄永泽、张伟锋、朱梓泰等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虚构工程开支套取集体资金成立所谓的“创业公司”,实际以向村民非法收取保护费、非法放贷牟利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生。为进一步攫取非法利益,胡宁辉等人暴力征收村民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违建,通过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胡宁辉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等多项罪行。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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