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是将矛盾解决在基层的重要途径;
二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三是依法治校,法育未来的重要体现;
四是落实泸县依法治县创新法治教育的载体;
五是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希
望大家务必将这项创新法治教育载体的活动深入宣传,让每一名教师,每一名学生、每一名学生家长知晓,让他们成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参与者和治理者,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矿业权灭失后,是否给予补偿,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一,如果是根据国家政策,三区内的矿业权退出,国家根据企业上报的投入,予以平价补偿,就是合法的。
二,如果是企业自身原因,如没有及时延续矿业权,或者是企业有违法行为,发证机关不予延续,不可能给予补偿。不补偿也是合法合规的。
隐私权是每个个人自由的保障。
是他人行使相对权利(如知情权等)的边界;
是对抗政府和国家公权力干涉的防火墙。
但隐私权也不能是无界的
所以我们要依法保护隐私权。
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依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第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
第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第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作为消费者,我们都希望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满意的商品或服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比如商家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服务不到位等。这些问题不仅让我们感到沮丧和无助,也严重损害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法律。根据该法,消费者享有的主要权利包括: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维权:
在维权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除了个人维权,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总之,维护消费者权益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消费者共同努力。只有我们每个人都主动维权,才能真正实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按下列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3、第四十一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4、第四十二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5、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6、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者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最好做好以下三点: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2、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
3、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公权力途径(提起仲裁或是向法院起诉)来解决,切莫冲动意气用事。 特别提示:当遭遇特别复杂情况时,建议到当地工会、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寻求帮助,或是到律师事务所进行面对面的法律咨询。
知法懂法。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得知法懂法,知晓法律的条款,知晓法律的规定,不当法盲,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就可以立即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学会用法。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必须要学会用法,法律的条款很多,不是一遇到问题就胡乱抓些法律条款,而是要用正确的法律条款去维权,只有用对了法律,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工会维权。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还是要谨记加入工会组织,工会组织是职工权益的保护伞,也是单位和员工的沟通桥梁,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利用工会的力量去维权。
寻求援助。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自己又没有专业的知识,可以去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请求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免费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