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矿主仍然拥有矿权吗?

时间:2024-06-08 00:06 人气:0 编辑:admin

一、EPC总承包矿主仍然拥有矿权吗?

根据EPC(工程、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矿主在将矿山项目交给承包商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后,仍然保留矿权。矿权是指矿主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开采权。承包商负责实施项目,但矿主仍然拥有矿权,包括决定矿产资源的开采方式、时间和规模等。因此,EPC总承包矿主仍然拥有矿权。

二、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

  一、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  1、转包: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  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3、互换:互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从表面上看是地块的交换,但从性质上看,是由交换承包土地引起的权利义务本身的交换。  4、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5、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是在起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时争论较为激烈的问题。最终通过的法律只允许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6、入股:《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入股流转方式是指该法第42条规定的入股方式,即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适用于哪些场合  1、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  2、土地流转试点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  具体选择何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承包方有完全的自主决定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三、2021年起水库可以转让承包权吗?

2021年起水库不可以转让承包权,因为水库是关系民生的设施,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起抗旱排涝作用的,遇到旱灾水库有储水能力,可以提供水的供给,遇到水灾,水库可以缓解灾情,虽然水库也养育增加收入,提高效益,但这不是主要的目的,所以不能转让承包权。

四、农村承包经营权可以收回吗?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物权法》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因此,若题主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土地,承包期间自己把户口迁入别的村集体,题主家里也还有其他人在,那么承包关系仍不变,由题主家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题主也可以进行承包经营权确权。具体情况建议题主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农业部门意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五、个人承包的林权可以转让吗?

林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左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具体选择何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承包方有完全的自主决定权,综上所述,个人承包的林权可以合法转让。

六、农村山林承包权可以转给国家吗?

农村山林承包权可以转。土地山林属于国有,个人只有承包使用权没有产权,不允许私自买卖。但是规定土地承包人可以在土地承包期限以内,申请办理土地或山林的流转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土地山林村委会申请办理相关土地的流转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七、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割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方式,目前只有分户的情况可以进行分割。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户家庭未能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的,按原有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待其达成一致后,再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颁证。   对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按照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分户申请和承包地分割方案,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后,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对离婚后在原居住地生活,或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或入赘婿,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对其承包地应按照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确定的承包地,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八、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永久转让吗?

村土地不可以永久性转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转包、互换和转让等方式流转,但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土地转让需要注意以下几项: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九、土地承包权和承包经营权的关系?

农村家庭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永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将土地经营权流转。

十、城投公司可以竞拍矿权吗?

根据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城投公司可以竞拍矿权。城投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享有与其他企业平等的矿产资源开发权利。城投公司可以参与矿权竞拍,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通过竞争方式获取矿权,开展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经营活动。这有助于促进城投公司的多元化发展,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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