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矿机械设备故障诊断技术主要包括下面几个:
1、油品分析的故障诊断方法
提取煤矿机械设备的润滑体系中的油样,使用油品分析技术例如铁谱分析仪等,辨别或是观测油液中磨屑颗粒的形态,对其化学物理成分发生的改变做出判别,最终对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出分析判断。
2、工业内窥镜故障检测方法
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检测技术就是不损害机械设备的故障检测方法,最大的优点就是检测的机械设备在不会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进行表面和内部的问题检查。最常见的就是利用工业内窥镜对煤矿机械设备进行检测,能初步分析被检测机械设备的材质、加工程序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排查会出现的故障。
3、振动分析检测的故障诊断方法
这种技术主要依据了机械设备运转时振动产生的信号频率的区域性特性,以及特性数值发生的改变情况,对机械设备运转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从而诊断出故障。利用振动分析仪对机械设备的运转特性和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检测,能过准确的,直接的,及时的表现出来,这种技术方法既简单又具有实际应用效果,使用非常广泛。
4、红外测温的故障诊断方法
因为机械设备的摩擦损害、烧坏的电器之间的节点等原因,设备材料的部分温度会提高,进而对设备材料的其他功能造成损害。依据这些因素,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机械设备不同部分进行温度监测,根据温度的变化对机械设备运转情况做出科学诊断。
1、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实行强制性检测检验制度; 2、特种设备必须由专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实行定点厂家生产,非定点厂家不得生产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只能由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
申请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
(二)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其中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原值甲级不低于300万元,乙级不低于150万元;
(三)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甲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7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40%、15%和15%;乙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6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30%和10%;
(四)甲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有5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乙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有3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
(五)有满足资质认定准则要求的管理体系,并已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六)甲级机构要求已取得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同等级其他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或者已取得乙级检测检验资质3年以上;乙级机构要求以检测检验为主营业务,且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3年以上;
(七)有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或者经费保障,注册资金甲级不低于300万元,乙级不低于150万元;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取得检测检验资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甲级资质的机构向安全监管总局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乙级资质的机构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二)资质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符合性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
(三)资质受理机关自申请资料审查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排评审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专家按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技术评审并提交资质评审报告;
(四)资质受理机关在接到资质评审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资质评审报告完成对申请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予以认定的,颁发资质证书;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资质受理机关作出资质认定决定前,先进行不少于10日的公示。
检测检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由安全监管总局制定。 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评审专家库,并指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专业技术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对评审结果负责。 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于资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审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换证工作应当在机构资质有效期满前完成。
在资质有效期内,需要增加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提出增项申请。增项审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增项评审可与定期监督评审合并进行。
在资质有效期内,依据标准、主要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生变更以及减少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变更后及时报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办理变更确认或者备案手续。 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向社会公告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业务范围、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乙级机构的批准文件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由安全监管总局制作,资质证书由证书及附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