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防爆标准也有所不同。以下是常见的防爆标准:
1.美国 UL 913 标准:用于分类 I、II 和 III 类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2.欧洲 ATEX 标准:分为 ATEX Directive 2014/34/EU 和 ATEX Directive 99/92/EC 两部分,前者涉及生产厂商的责任,后者涉及使用者的责任。
3.中国 GB 3836 标准:用于对分类为 I、II、III 类危险场所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分类、设计和制造。
4.国际标准 IECEx:是一种国际性的认证体系,用于证明电气设备能够在潜在的爆炸性环境下安全运行,适用于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
这些标准都包括了设备的设计、材料选择、安装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使用的设备符合防爆要求并能够在危险环境中安全运行。
防爆和电压高低没关系,低于24V只是安全电压,不易发生触电事故而已,与防爆无关
1)底座与胶板粘贴应牢固、平整,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0.5MPA;
2)悬板关闭后底座胶垫贴全应严密;
3)悬板应启闭灵活,能自动开启到限位座;
4)闭锁定位机机构灵活可靠;
5)活门门框与胶板粘贴牢固、平整,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0.5MPA;
6)门扇开闭后与门框贴合严密;
7)胶管、卡箍应配套保管,直立放置;
8 )胶管应密封保存。
分为三类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Ⅱ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ⅢA类:可燃性飞絮;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ⅢC类: 导电性粉尘。
最高表面温度:电气设备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不利运行条件下工作时,可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任何部件所达到的最高温度。最高表面温度应低于可燃温度。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是:
GB3836-2010《爆炸性环境》,于2011年8月1日实施,与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0079-0:2007,MOD同步,分为若干部分:
GB3836.1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3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3836.4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3836.5正压外壳型“p”
GB3836.6油浸型“o”
GB3836.7充砂型“q”
GB3836.8“n”型电气设备
GB3836.9浇封型“m”
GB3836.11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GB3836.12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GB3836.1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GB3836.14危险场所分类
GB3836.15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3836.16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
GB3836.17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的厂房。且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钢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钢柱宜作防火保护层。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盖,易于泄压的门窗或轻质墙体作为泄压面积。
(3)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宜采用全部或局部轻质屋盖作为泄压设施。顶棚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厂房上部空间要通风良好。(4)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如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下不宜设地沟,如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实;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密封。
防爆车间设计的一般要求:
地面、内墙面。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易燃、可燃液体蒸气的甲类生产车间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生产车间,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为防止火花出现,地面可采用橡胶、塑料、橡胶掺石墨或沥青混凝土等。
有可能沉积可燃粉尘的车间内墙面,应进行抹灰或油漆,做成容易清洗的(可擦洗涂料)内表面。
办公室,休息室。
为了人员的安全,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中,不要设办公室或休息室等辅助房间。必要时这类房间可设在车间外面,与本车间之间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5 h的非燃烧墙体隔开。
电气设备。
防爆车间内的电气设备,选用和安装均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防爆型的,如防爆开关、防爆电机、防爆灯具等,杜绝选用非防爆型的。
防雷设施。
在容易引起爆炸的厂房和车间,除在本建筑物上设置避雷装置外,应在其建筑物周围按要求设置独立的避雷针,使该建筑物能够处在整个避雷系统的保护范围内,防止雷击造成的事故。
瓦斯浓度达到1.5%时——开挖面自动发出报警,撤出人员,停止一切作业,加速通风,同时打开高压风。
瓦斯浓度>1.0%时——为警戒预防,指挥员、安全员随时监测,禁止放炮,切断掌子面电源,加速通风。
瓦斯浓度>0.5%时——采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发出第一次报警,加强监测,通风。
瓦斯浓度>0.25%时——停止洞内焊接作业。瓦斯浓度<0.25%时——正常作业,采用通用设备。
序号 防爆型式 代号 国家标准 防爆措施 适用区域
1 隔爆型 d GB3836.2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 Zone1,Zone2
2 增安型 e GB3836.3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3 本安型 ia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0-2
本安型 ib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1,Zone2
4 正压型 p GB3836.5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5 充油型 o GB3836.6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6 充砂型 q GB3836.7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7 无火花型 n GB3836.8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2
8 浇封型 m GB3836.9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 Zone1,Zone2
9 气密型 h GB3836.10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 Zone1,Zone2
弹簧垫片压平,螺丝出丝一致三丝,喇叭嘴牢牢可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