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矿山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是根据矿山的规模、生产能力和安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的。金属矿山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矿山的规模、生产能力和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以确保矿山能够投入足够的资金用于安全设备、培训和监管等方面的支出。金属矿山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矿山的规模和生产能力确定基础安全费用,用于购买和维护安全设备、进行安全培训等;其次,根据矿山的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额外的安全费用,用于加强安全监管、改善工作环境等;最后,根据矿山的经济状况和发展需求,适当调整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注意的是,金属矿山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可能会因国家、地区或矿山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标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来确定。此外,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执行,并定期进行安全费用的审计和监督,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金属非金属矿山标准化由矿山企业自己建设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四不放过”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新职工进厂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与岗前培训,在师傅或带班长的正确带领下能够达到单独熟练操作后方可上岗顶班。
三、上岗前要穿戴好本工种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女职工要把发辫盘入帽内,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穿高跟鞋、裙子、拖鞋.
四、工作中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或在工作岗位上打闹。
五、电气设备出事故时,岗位工应立即通知电工,不得自行处理,以免扩大故障或发生触电事故。
六、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
七、上下楼梯一定要扶好扶手,以免滑倒摔伤,上下班要注意交通安全,骑摩托车在矿内行驶,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八、严禁湿手操作电气设备,禁止往电气设备上洒水和用湿布擦洗电气设备。
九、特殊工程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上岗操作。
十、机电设备检修和电工处理事故进,需挂好“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
十一、禁止触摸转动部件和通电线路,禁止跨越皮带。
十二、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三违”及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学习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班前班后安全会,听从指挥,服从分配,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各种记录,认真遵守执行矿、厂及车间各项制度及规程。
一、铲运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铲运机司机必须按出矿指令出矿。
二、作业前首先检查顶盘及两帮浮石,以防止落盘伤人。
三、作业前必须检查各部传动系统、油路系统和电器系统,防止采场有异常情况时因铲车突然损坏,造成埋车、埋人事故的发生。
四、铲车启动时,铲车前、后及铰接处不得站人。铲车运行过程中,随时注意电缆两侧的行人,避免绊人、伤人。
五、铲矿时,禁止铲因爆破效果不好造成挤压、棚顶的采场。严禁铲运机进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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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铲矿,以防埋车、埋人。
六、铲矿时随时注意采场变化.采场悬顶,出现黄土、卵石或水时,立即停止铲矿,将铲车停放在安全地带,并向有关安全、技术部门汇报.
七、检查、观察采场,或在采场崩大块时,铲运机必须停放在下盘巷,不得停放在正在铲矿的出矿川内.以防止出现采场滚石泥石流时,人员不能及时撤离。
八、铲矿时,禁止用铲运机铲超过铲斗容积的特大块,以免损坏车辆。
九、接电缆时,应首先切断电源方可作业.并应有专人看护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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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铲运机在井前5米范围内必须减速慢行,防止铲运机制动失灵滑入溜井。
十一、检查铲运机铰接或换油管时,必须用专用支撑工具将大臂支稳后方可进入大臂下检查。
十二、停车加油或检查车辆时,必须熄火(停电),防止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移动。
十三、下班前应将铲运机开到下盘巷或顶盘安全的川内停放,并应切断总电源.
十四、溜井前必须存有部分毛石,以防止铲车滑入溜井。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三)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四)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五)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六)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七)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八)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九)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十)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十一)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十二)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十三)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十四)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十五)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十六)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十七)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十八)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十九)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二十)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十一)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二十二)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二十三)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或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
(二十四)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采用中性接地。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三)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四)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
(五)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
(六)未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
(七)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
(八)边坡存在滑移现象。
(九)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十)封闭圈深度30米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矿山,未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防洪、排洪设施。
(十一)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
(十二)危险级排土场。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库区和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
(二)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三)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
(四)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
(五)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
(六)未按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
(七)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
(八)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
(九)排洪系统构筑物严重堵塞或坍塌,导致排水能力急剧下降。
(十)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
(十一)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排放。
(十二)冬季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冰下放矿作业。
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费用每吨3至8元!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非金属矿山开采企业,将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其中露天矿山每吨3元,地下矿山每吨8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2元。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近日,财政部会同应急部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研究起草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于7月13日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包括砂石矿山企业在内的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将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5元;
(二)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三)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3元,地下矿山每吨8元;
(四)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2元。
(五)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4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5元。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六)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包含矿山工程承建在内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标准,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3.5%;
(二)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3%;
(三)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为2.5%;
(四)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工程为2%。
(五)公路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包含并单列安全费用,列入标外管理,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结合工程造价时计取的安全费用,根据实际工程建设前期所需、完工程度进行提取。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及时向总包单位支付安全费用。
总包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及时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金属矿山指的是开采出来的矿石可以冶炼金属,如铁矿山,铜矿山,钨矿,钼矿以及一些有色金属矿等。而非金属矿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煤矿,油矿等。
第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使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第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地下转露,未探明采矿区或为队采矿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天开采
金属非金属矿山是指除煤矿、煤系硫铁矿 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石油矿山以外的所有矿山企业。
非金属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 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企业。非煤矿山无瓦斯爆炸的危险,但在其他方面与煤矿无根本区别。
矿山开采属于第一产业。属于采掘业,重工业领域。
矿山开采属于高危险性行业,必须重视安全生产。
采矿权是物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或个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
金属非金属矿山是指除煤矿、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石油矿山以外的所有矿山企业。
非煤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企业。非煤矿山无瓦斯爆炸的危险,但在其他方面与煤矿无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