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使用林地手续办理费用?

时间:2024-10-14 03:53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永久使用林地手续办理费用?

申请人分别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林权属单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sfz明;林权属个人的,提交个人sfz或者户籍证明;林权共有的,由林权共有人推荐一名代表申请;提交代表个人sfz或者户籍证明,并注明共有人姓名,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理人sfz明。收费标准:《林权证》工本费每本5.00元。勘测费具体标准为:林权登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的每公顷收费标准为3.00元;不足100公顷的,按100公顷计收。

二、矿山如何使用林地?

矿山占用林地应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向林权人徼纳林地补偿后方可使用。

三、永久性使用林地审批手续范本?

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收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项目批准文件;

(2)被占用或者被征收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4)与被占用或者被征收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

2.批准权限

征收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要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征收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征收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永久占用林地怎么使用?

申请

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收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项目批准文件;

(2)被占用或者被征收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4)与被占用或者被征收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

2.批准权限

征收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要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征收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征收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林地使用权永久转让合法吗?

你好,林地使用权永久转让的合法性,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在中国,林地使用权属于国有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林地使用权只能通过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方式进行有限期使用,最长期限为70年。因此,林地使用权永久转让是不合法的。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国家授权的特殊项目,可能会有例外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

六、矿山林地征用价格?

矿山开采林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七、国土部门林地用地手续

在中国,国土部门对林地用地手续的管理非常重要。林地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林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是国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林地用地手续的重要性

林地用地手续是指开发者在利用林地进行各类开发建设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程序和手续。这一过程主要是为了确保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滥用、破坏或浪费。同时,通过规范林地用地手续,可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林地用地手续的合规性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是保障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在国土部门的监管下,严格执行林地用地手续程序,对于维护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国土部门对林地用地手续的监管

国土部门作为管理林地的主管部门,对林地用地手续的监管责任重大。其主要职责包括:

  • 审批和监督林地用地项目,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 组织开展林地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制定相应措施进行调整;
  • 加强对林地用地手续程序的管理,规范用地行为,防止违规开发建设。

国土部门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对林地用地手续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推动林业资源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林地用地手续的流程与要求

林地用地手续的审核审批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项目立项阶段:开发者向国土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相关用地计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
  2. 审批阶段:国土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和评估,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制定开发方案,对林地用地手续进行审批;
  3. 实施阶段:开发者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开发建设,国土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用地行为合规;
  4. 验收阶段:项目完成后,国土部门进行验收评估,核实开发结果,评估环境影响,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林地用地手续的要求主要包括对林地的合理规划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方面。开发者在申请林地用地手续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资料和方案,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林地用地手续中的风险与挑战

在林地用地手续的审批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主要包括:

  • 资源浪费风险:如果林地用地不合理、滥用、破坏资源,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恶化;
  • 违规开发挑战:有些开发者为谋取经济利益,可能会违规开发建设,造成环境破坏和生态灾害;
  • 监管不力隐患:国土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到位,可能会导致林地用地手续不规范,影响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和挑战,国土部门需要加强对林地用地手续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结语

国土部门对林地用地手续的管理是维护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只有通过严格规范林地用地手续程序,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才能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八、永久占用林地收费标准?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二、申报范围

1、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

2、因工程建设,确需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的。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征用占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建设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要有变更证明。

2、使用林地申请表。

3、项目批准文件。

4、被征用或者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5、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公顷以下的可提供《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6、建设单位与被征用占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安置补助费协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定补偿、补助方案的,要有该人民政府制定的方案。

7、其他证明材料。

(二)有关林业主管部门需提交的材料:

1、现场查验报告;

2、恢复森林植被措施。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二)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与恢复森林植被措施和现场查验报告一并逐级上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核同意或批准的,按照规定预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对长期征用或者占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临时占用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上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征用或者占用林地低于上述数量的,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申请人核发有关批件(其中:长期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的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占用林地以及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以文件形式批准)。审核不予同意或不予批准的,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者诉讼权利。

五、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六、审批权限:

征(占)用林地审批权限表

林地类型

工程建设项目(公顷)

临时用地

(公顷)

审批机构

防护林(包括公益林)、特种用途林

10公顷以上

5公顷以上

国家林业局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采伐迹地

35公顷以上

其它林地

70公顷以上

20公顷以上

防护林(包括公益林)、特种用途林

10公顷以下

5公顷以下

省林业厅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采伐迹地

35公顷以下

10公顷以上

20公顷以下

其它林地

70公顷以下

七、征占用林地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 林地补偿费:

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第十五条标准执行:

1、占用宜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补偿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50%支付;征用的按60%支付。

2、占用用材林的林地补偿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60%支付;征用的按70%支付。

3、占用防护、特种用途林林地补偿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70%支付;征用的按75%支付。

4、占用经济林的林地补偿费,按该经济林成熟期3年平均产值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

5、占用苗圃地的林地补偿费,按占用前留床苗出圃价值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占用、征用苗圃地还应当补偿苗圃地建设的费用。

(二)林木补偿费:

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第十六条标准执行:

1、占有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的林木补偿费,按营造同树种林木费用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

2、占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木补偿费,按存有株数折算成同树种林木亩数,并按营造相应亩数同树种林木费用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

3、占用用材林中、幼龄林林地的林木补偿费,按营造同树种林木费用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

4、占用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近熟林林地的林木补偿费,按树种主伐期出材量实际价值的10%支付;征用的按15%支付。

5、占用经济林林地的林木补偿费,按经济林实际造林投资、培育费用及成熟期年产值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

6、占用苗圃地的林木补偿费,按苗木出圃时的价值支付;征用的按出圃时价值的150%支付。

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的补偿标准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执行。

(三)安置补助费

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七条标准执行:

征占用林地的安置补助费,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标准执行。

(四) 森林植被恢复费:

按《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执行:

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

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九、中型矿山可以使用二级经济林地吗?

可以,但是要付钱的,这个需要与林地所有权人购买。而且矿山开采完毕后要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十、征收矿山同林地有区别吗?

有区别。

矿山和林地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性质和功能上。

矿山主要是指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如金矿、银矿、铁矿、煤矿等,它是以获取矿产资源为主要目的的。

而林地则是指被森林覆盖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林地是森林的载体,不仅是森林物质生产的源泉,更是生态服务的重要来源,是森林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补偿标准上,两者也有所不同。国家征收矿山补偿标准主要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进行补偿,而林地的补偿标准则主要参照《森林法》和相关法规进行补偿。

虽然两者都是土地资源,但在使用目的、管理方式、补偿标准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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