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承包管理规定?

时间:2024-10-06 02:29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非煤矿山承包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主要是针对非煤矿山项目的建设、生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范。以下是一些建议性的非煤矿山承包管理规定:

1. 承包资质:承包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如矿山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以确保其具备承担非煤矿山项目的能力。

2. 合同签订:承包方与发包方应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 安全生产: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非煤矿山项目的安全生产。

4. 环境保护: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绿色矿山建设。

5. 工程质量:承包方应确保非煤矿山项目的建设质量,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矿山工程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6. 监督管理:发包方应对承包方的生产、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承包方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7. 信息共享:承包方与发包方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项目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确保双方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8. 人员培训:承包方应对从事非煤矿山项目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的非煤矿山承包管理规定应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来制定。在实际操作中,承包方和发包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非煤矿山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矿山开采承包?

如果只是劳务承包,则可以将开采工作承包给个人,相应地,和个人签订的承包协议有效。如果是以承包形式转让采矿权,则相应的承包协议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6条规定: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让以及其他变更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前述规定表明,法律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6条对采矿权、探矿权证转让的禁止性规定以及合法转让的主体、条件、程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以承包形式将矿业权倒卖牟利,则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三、怎么承包矿山?

如果只是劳务承包,则可以将开采工作承包给个人,这时要和个人签订的承包协议。如果是以承包形式转让采矿权,则相应的承包协议无效。矿山开采权的变更,需要到相关部门经过一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其中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登记、报批等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转让。

四、矿山工程总承包几级?

这个得看你说的是几级资质呢,三级资质是不需要一级建造师的,二级也不需要,一级资质要12个一级矿业建造师,至于价钱的话不好说,毕竟这个专业的建造师需求量少,供应量也少。价钱不固定

五、关于矿山承包的事宜?

一般矿山的井下掘进作业,和地面的运输作业都可以外包,招标确定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固定一定的工程款,外包作业~

六、矿山对外承包谁负责?

矿山属于国有资源,归省国资委管理。

七、矿山专业承包资质目录?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或某1类的3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20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3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八、非煤矿山是指哪些矿山?

1,铁矿矿山。

2,铜矿矿山。

3,铝矿矿山。

4,锰矿矿山。

5,银矿矿山。

6,金矿矿山。

7,石膏矿矿山。

8,花岗岩石矿山。

9,盐矿矿山。

10,青石石料矿山。……

九、非煤矿山与矿山区别?

非煤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尾矿库。非煤矿山虽无瓦斯爆炸的危险,但在其他方面与煤矿无根本区别。由于矿体条件多种多样,非煤矿山的采矿方法主要有空场、充填、崩落三大类

十、非煤矿山绿色矿山的标准?

(1)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不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其附近采矿,且矿山开采没有对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成影响和破坏。

(2)矿山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生产方式。

(4)矿山开采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有一定的处理措施,确保达到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

(5)闭坑矿山应实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众所周知,随着矿山的开发和利用,矿山环境问题和因其引起的各种次生地质灾害现象已逐步显露端倪,有的还造成严重后果。使人们意识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虽然国家对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相当重视,但仍有不少无证盗采、滥采的非法采矿者,为一己之利而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不断埋设新的“定时炸弹”。

(2)由于以往经济体制的原因,形成所谓的群众大办矿山的混乱局面,进而遗留下大量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

(3)地方保护主义、多头管理、执法不严等,不能使环境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严重影响环境保护工作。

在新的发展时期,我们不应再走已往开发一破坏一治理一恢复的老路子,那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我们要创新观念,因此,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结合党的十六大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提出了“绿色矿山”的概念。

1 .绿色矿山的含义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的范围内;对于必须破坏扰动的部分,应当通过科学设计、先进合理的有效措施,确保矿山的存在、发展直至终结,始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融合于社会可持续发展轨道中的一种崭新的矿业形象。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代表了一个地区矿业开发利用总体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以及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能力。它着力于科学、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矿山资源的过程中,对其必然产生的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破坏失衡,最大限度的予以恢复治理或转化创新。

2 .绿色矿山的标准

(1)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不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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