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般的岩土勘察报告类似,但需要确定滑坡的滑动带特征,包括深度位置、物质类型、厚度、抗剪强度,以及滑坡的范围、滑动主轴方向。也需要给出初步的处理建议。
答:山体滑坡属于地质灾害。
第一,什么是山体滑坡?
山体滑坡是指山体斜坡上某一部分岩土在重力(包括岩土本身重力及地下水的动静压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结构面(带)产生剪切位移而整体地向斜坡下方移动的作用和现象。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是常见地质灾害之一。
第二,如何预防山体滑坡?
要想预防山体滑坡,首先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选择厂址和宅基地时,应重视斜坡的稳定性。如果坡体是一个古滑坡、斜坡上松散土石层较厚、岩层倾向与坡面一致、含有松软地层等的地方,就不宜选作建设场地。
其次是做好加固山体的防范工程。措施主要有消除或减轻水的危害、改变滑坡体外形、设置抗滑桩、改善滑动带土石性质等。如修建截水沟和排水沟拦截斜坡上的地表流水,并沿排水沟把水引出滑坡体,就可以消除诱发滑坡发生的地下水的作用。
此外,还需定期检查房屋及山坡地表的变化。包括检查房屋墙壁是否存有裂缝、裂纹,斜坡上的电线杆或树木是否向一方倾斜,以及房屋附近的路面是否已发生变形等。
矿井事故分四级:
一般事故:死亡三人以下,受伤十人以下,经济损失1000万以下。
较多事故:死亡3人以上一10人以下,受伤10人以上-50以下,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
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一30人以下,受伤50人以上-100以下,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1亿以下。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受伤100人以上,经济损失1亿以上。
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原因,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深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形成材料,逐级上报有关层级。
一般矿山事故死亡十人一下。十人以上是重大矿山事故。
区别在于两种报告的内容和过程:事故报告,就是在某一起安全事故发生后,对整个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过程,和抢救的措施,人员伤亡情况,做一个详细的报告总结。
而事故处理报告,是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涉及对违章人员,主要责任者,主管部门领导处理结果。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做出定论。
两者有区别,事故报告在前,事故处理报告在后。
事故发生后、相关主管负责人会第一现场调查,取证,分析发生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呈送上级领导。上级部门会多方面堪验,在事故报告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意见,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作出整改、以书面形式在本级存档,或将处理报告再呈送更上一级。
生产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扩展资料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现场滑坡情况说明。
二,拟处置方案。
三,需要的资金,设备,时间,人员。
四,今后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1、快速准确受理报警。119调度指挥中心要详细询问受灾地点、灾害原因、程度和危害,被困人数和当地交通、通信等情况。
2、根据现场情况调集救援车辆、器材等相关救援力量,必要时请求驻军和武警部队支援。
3、现场侦察检测,掌握人员受困及受灾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或处置。
4、划定警戒区域,成立现场指挥部,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指挥部要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掌握灾情状况,进行分工部署。
5、现场应设置安全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发出撤离信号。
6、及时抢救人员生命,迅速排除险情。
7、全力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如:及时补给各类器材装备和衣物、饮用水、食物、药品等生活必需品。
8、待救援完毕,应彻底清理现场并安全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