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矿山井下照明规范?

时间:2024-05-05 11:30 人气:0 编辑:admin

一、金属矿山井下照明规范?

井下照明敷设吊挂规定所有变电所柜运输巷运输上下山车圾及谈车窝皮带机头机尾机及转载点都应安装照明灯,照明灯悬挂硬平直一条线,用2分钢丝绳当拉线,两头用倒正丝固定照明灯,间距20m一个悬挂间距误差不超过10mm照明灯上照明灯上映粘贴同意了小电标志牌贴在灯座上

二、非金属矿山测量规范?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施工规范?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涉及砂石行业的主要有:安全出口、 防排水、无人驾驶电机车、应急避险等砂石矿山的各个方面。修订后更为合理,有多个条文也为矿山大大降低成本。新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修订后的规程条款都是强制性条款,是应急管理部归口管理的砂石等矿山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

《安全生产法》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涉及砂石矿山及装备企业开采、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问题,需要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监察组赶赴福建省,到多家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对企业违规外包、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不履职、“一证多采”、外包施工队伍挂靠资质等多个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监察。检查发现部分矿山企业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砂石及相关企业应对照《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进行逐一自查和整改。砂石行业要更加注重矿山安全,推动矿山安全管理更加规范与成熟,切实从源头上健全矿山安全重大风险管控机制、规章制度,推进全国砂石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法》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针对矿山安全生产主要修改完善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规范了矿山建设项目外包施工管理。近年来,多起事故暴露出矿山外包施工队伍资质挂靠、出租、出借和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作了针对性的要求,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二是严格了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求。在原来规定的爆破、吊装等作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动火、临时用电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严防因推责形成的监管“盲区”

在政府监管方面,法律对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细化,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明确的,要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严防因互相推责形成的监管“盲区”。

四、智能矿山建设规范?

1、要求建设者利用信息技术的先进模式,在价值发现,安全管度,资源整理,财务活动,矿山管理等领域,采取相关的智能化方法,以满足生产的及时控制要求,并实现建设的高度自动化,提升工作效率。

2、在设计和施工上,《智慧矿山建设标准》还要求确保设备质量和安全生产。设备要进行精良的制造和安装,确保设备质量及安全运行;施工过程中要结合现场环境,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以防止污染环境;在工程检测方面,确保智慧矿山技术及质量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绿色矿山建设意义?

绿色矿山是在新形势下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矿业发展道路的全新思维。建设绿色矿山是促进矿业经济进步的必由之路,“绿色矿山”的理含符合21世纪的发展要求,更顺乎“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各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六、非煤矿山绿色矿山的标准?

(1)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不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其附近采矿,且矿山开采没有对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成影响和破坏。

(2)矿山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生产方式。

(4)矿山开采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有一定的处理措施,确保达到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

(5)闭坑矿山应实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众所周知,随着矿山的开发和利用,矿山环境问题和因其引起的各种次生地质灾害现象已逐步显露端倪,有的还造成严重后果。使人们意识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虽然国家对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相当重视,但仍有不少无证盗采、滥采的非法采矿者,为一己之利而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不断埋设新的“定时炸弹”。

(2)由于以往经济体制的原因,形成所谓的群众大办矿山的混乱局面,进而遗留下大量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

(3)地方保护主义、多头管理、执法不严等,不能使环境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严重影响环境保护工作。

在新的发展时期,我们不应再走已往开发一破坏一治理一恢复的老路子,那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我们要创新观念,因此,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结合党的十六大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提出了“绿色矿山”的概念。

1 .绿色矿山的含义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的范围内;对于必须破坏扰动的部分,应当通过科学设计、先进合理的有效措施,确保矿山的存在、发展直至终结,始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融合于社会可持续发展轨道中的一种崭新的矿业形象。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代表了一个地区矿业开发利用总体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以及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能力。它着力于科学、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矿山资源的过程中,对其必然产生的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破坏失衡,最大限度的予以恢复治理或转化创新。

2 .绿色矿山的标准

(1)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不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七、金属非金属矿山和非煤矿山的区别?

金属非金属矿山是指除煤矿、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石油矿山以外的所有矿山企业。

非煤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企业。非煤矿山无瓦斯爆炸的危险,但在其他方面与煤矿无根本区别。

八、花岗岩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1)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不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其附近采矿,且矿山开采没有对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成影响和破坏。

(2)矿山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生产方式。

(4)矿山开采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有一定的处理措施,确保达到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

(5)闭坑矿山应实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众所周知,随着矿山的开发和利用,矿山环境问题和因其引起的各种次生地质灾害现象已逐步显露端倪,有的还造成严重后果。使人们意识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虽然国家对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相当重视,但仍有不少无证盗采、滥采的非法采矿者,为一己之利而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不断埋设新的“定时炸弹”。

(2)由于以往经济体制的原因,形成所谓的群众大办矿山的混乱局面,进而遗留下大量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

(3)地方保护主义、多头管理、执法不严等,不能使环境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严重影响环境保护工作。

在新的发展时期,我们不应再走已往开发一破坏一治理一恢复的老路子,那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我们要创新观念,因此,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结合党的十六大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提出了“绿色矿山”的概念。

1 .绿色矿山的含义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的范围内;对于必须破坏扰动的部分,应当通过科学设计、先进合理的有效措施,确保矿山的存在、发展直至终结,始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融合于社会可持续发展轨道中的一种崭新的矿业形象。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代表了一个地区矿业开发利用总体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以及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能力。它着力于科学、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矿山资源的过程中,对其必然产生的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破坏失衡,最大限度的予以恢复治理或转化创新。

2 .绿色矿山的标准

(1)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不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其附近采矿,且矿山开采没有对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成影响和破坏。

(2)矿山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生产方式。

(4)矿山开采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有一定的处理措施,确保达到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

(5)闭坑矿山应实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3 .矿山系统分析方法的含义

矿山系统分析是一种科学的整体分析技术和决策方法,依据系统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论,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借鉴各领域的实际经验,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按照决策者提出的问题,通过充分调查分析,找出合理的目标和各种可行方案,凭借理论分析和科学判断,并对方案进行成本效果和风险分析,最终做出最佳选择。其分析原则为:整体性原则;内、外因素相关性原则;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局部效益与总体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4 .矿山分析系统方法的应用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把绿色矿山的建设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前期准备工作、建设工作、恢复实施工作,这三个阶段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

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是环境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尤其是地质灾害评估,是准备工作的要点。因为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和人口的密集,在某种意义上,地质灾害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安居的重要因素(本文中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陷及不稳定斜坡等灾害)。

建设工作是在依据前期准备工作分析评价后所确定设计方案的实施。由于自然环境具有纷繁复杂、变化多样性,既要按照设计方案准确实施,又要将实施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馈到设计方,不断调整具体措施,以确保最终目标的实现。

矿山开采后的恢复实施工作并不一定等到整个矿山开采完后进行,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既然已经认识到绿色矿山的重要性,就应该在开采的同时边生产边恢复,开采一部分、恢复一部分,使得整个矿山在开采使用的同时得到更好的保护。

这要求我们在工作初期就要建立相应的决策、建设、恢复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矿山系统的建模问题,结合地质灾害评估的特点,建立数学或符号模型较为可行,特点是分析速度快,变化参数方便,费用低,但较为抽象,不直观。建模应注意以下几条:客观性、简明性、标准性,另外精度要适当,这不仅与研究对象有关,而且与对象所处的时间、状态和条件有关,即便是同一对象在不同条件下,可以提出不同的精确度要求。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计算机模拟法较为常用,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直接分析法、统计分析法也不失为一种合理的建模方法。

系统建模的关键是与地质灾害评估相结合,首先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GGIS),具体分别建立地质灾害发育因子、基础因子、响应因子、诱发因子和易损因子体系,并创建“发育度”“潜势度”“危险度”

和“危害度”的概念模型和数学模型,分别计算区域地质灾害“四度”的分布,分区评价,提供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和综合预警方案,结合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状况等最终确定矿山治理恢复的可行性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难易程度取决于矿山类型、矿山规模、采矿方式、开采阶段、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等因素。对于尚未开采的矿山,应当在矿山开采设计阶段,统筹考虑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恢复、治理方案;对于正在开采的矿山,应及时补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施工设计工作,走边开采、边恢复治理的途径,逐步改变先破坏致灾,而后才治理恢复的局面;对于已开采多年的老矿山,则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重点、难点,应予以充分重视。由于矿山类型不一,开采方式不同,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诱发的地质灾害类型不同,在恢复治理上差异较大。按照常规可按照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开采类型,分别划分恢复治理的难易程度等级。

可行性方案确定时应注意矿山系统分析的原则,综合考虑,必须坚持系统效益总体最优的原则,总体的最优往往要求局部放弃最优。对于露天开采矿山恢复治理中应注意中小流域水资源的蓄、调、排,诸如防洪蓄水、排洪防淤、蓄水灌溉等简易水利工程的建设。复垦目标区的设计不仅包括功能设计,还应包括绿化树种优选、栽植工艺、种植布局等;对于地下开采矿山则应考虑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等灾害的防治,在矿渣的综合利用上做文章,变废为宝的工艺上寻找途径,或制成浆液灌注地下废弃坑井,防坍塌加固坑洞,或就地整平造田,植树固渣,再造山体。具体可根据矿山的不同特点及地表存在形式,采用不同的恢复治理方式,诸如:露天开采矿山可依据其特点及历史,创办露天开采博物馆,创建生动的教育学习基地:地下开采矿山可依据其地势植树造林,疏通水道,创办森林公园等等,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恢复形式将更加多种多样,但目的只有一个,恢复大自然的生态功能,让人类行动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少。

九、绿色矿山建设的意义?

答题公式1:绿色矿山建设有很大的意义。绿色矿山建设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现如今,环保已经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同时也会对自然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矿山开采、废弃弃渣的长期存放等。绿色矿山建设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伤害和污染,推广循环经济模式,开发矿藏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除此之外,绿色矿山建设还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资源开采成本、促进科技创新等。因此,绿色矿山建设不仅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也是保护地球家园的现实需要。

十、云南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1)矿山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产业政策,依法办矿。

(2)矿山应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3)矿山应以人为本,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4)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根据本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应根据本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绿色矿山建设应贯穿设计、建设、生产、毕坑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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