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复绿”是指通过采用工程、生物等技术手段对因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使矿山地质环境达到稳定、生态环境得以恢复的过程。
矿山复绿的主要技术方法
现阶段,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常采用的矿山复绿技术方法主要有覆土绿化、挡墙蓄坡绿化、开凿平台绿化、边坡钻孔绿化、鱼鳞坑蓄土绿化、挂网喷播绿化、生态袋绿化、生态草毯绿化、飘台绿化、植生混凝土绿化等。
1 覆土绿化
对矿山开采后形成的面积较大、比较平坦的矿场或其他较为平整的场地,经地形测量后,进行场地的挖填设计,控制土地高程,确定出土地边界,对土地进行平整,配土覆土,根据恢复土地利用类型确定回填土层厚度。回填20cm以上的种植土,种植先锋固土的草本和灌木;回填80cm以上的种植土,种植草本、灌木、乔木。
适用于稳定的土质边坡、卵砾石边坡或软岩质边坡,坡度范围0°-30°。
优点:
技术简单可行,覆土后可种植农作物、乔灌草等,能有效保持水土和地表的抗冲刷能力,有计划地逐步改良土壤土质,实现耕地、林草地指标的占补平衡,具有一定的景观价值并减少了扬尘。
以下是我的回答,矿山复绿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步骤:清理矿山表面残留的矿石和矿渣,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对矿山坡面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山体滑坡和塌陷。选择适宜的植被进行种植,可以选择本地草本植物和树木,保证成活率。施加肥料和土壤改良剂,提高土壤肥力和保水能力。进行灌溉和排水设计,保证植物生长所需的水分和防止水土流失。定期进行养护和管理,包括除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措施,确保植被正常生长。在实施矿山复绿施工方案时,应注意安全问题,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应充分考虑矿山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生态特点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工作。
矿山复绿涉及土地修复、植被恢复、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
具体来说,包括对废弃矿山的治理,恢复其原有的植被和生态系统,修复土地并进行植被覆盖,防止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
同时,还需要进行水资源保护,保持矿区的水质和生态系统的平衡,确保周边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还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和社会经济项目的引进,帮助当地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整体而言,矿山复绿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合作和努力才能实现。
因为要恢复生态环境,所以我们要把矿山种上,绿树种上鲜花这样就能够让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就不会让水土流失,变成沙漠就会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
非煤矿山企业:
目前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将陆续展开,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开始返企返岗,为全面做好2020年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和复产复工安全顺利,按照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及代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生产或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代疫情防控办函发〔2020〕25号)要求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非煤矿山复产复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生产或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应急厅《非煤矿山企业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相关要求,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摆在复工复产工作首位,根据企业外地返企人员、隔离场所、防控物资等实际合理安排,督促检查在岗员工做好防护保护措施,加强外来人员隔离排查、体温监测、预警防控等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企业新型冠状病毒“零感染”。
二、严密组织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17〕56号)要求,在2019年复产复工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增加以下三方面内容:
1、《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管理五条规定的通知》(晋安监发〔2018〕125号);
2、《全省非煤矿山辅助运输专项整治方案》(晋应急发〔2019〕83号);
3、《忻州市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忻政办发〔2018〕154号)。
三、高度重视春季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火工作
入春后,受气温回升和冰雪消融影响,矿区内容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及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特险期临近,清明节也即将来临,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等野外用火都将带来较大的火灾风险。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密切关注所辖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防火用火情况,将矿山地质灾害防范和森林草原防火纳入经常性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矿山要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火责任制度,严格管控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地质隐患点巡查防范。开展积雪冰冻融化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及防范知识和防火用火知识的宣传,提高矿区职工和周边群众识灾、防灾、避灾的意识和能力。
四、实时报送疫情防控和后续外来人员情况
严格执行24小时矿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后,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对疫情防控情况和后续外来务工人员数据进行实时统计,与每日下午17时前向所属安监站每天“零报告”。
企业具备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条件。
1.证照齐全有效
①生产矿山需证照齐全且合法有效,包括《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②基建矿山建设手续需齐全且合法有效,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批文件等。
2.安全生产系统及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①生产矿山企业应确保矿山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设备完好并运行正常。地下矿山井巷和采掘现场、露天矿山采场、尾矿库放矿现场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
②基建矿山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3. 确保重要安全岗位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分别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合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5.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矿山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覆土绿化
2挡墙蓄坡绿化
3开凿平台绿化
4边坡钻孔绿化
5鱼鳞坑蓄土绿化
6挂网喷播绿化;
7生态袋绿化
8生态草毯绿化
9飘台绿化
10植生混凝土绿化
地面无露处,树木达百分之80。如退耕还林。
开展退化林修复,实施石质荒山造林绿化攻坚,推进堆积地、现有林地“天窗”、裸露地等生态复绿。对宜林荒地、村旁路旁等绿化空白区域,“见缝插绿”种树造林;对已绿化的缺株断带、树种单一、防护功能较差的林带,进行补绿扩带、优化调整或更新改造。同时按照“谁破坏、谁出资、谁治理”的原则,由原开采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破坏区的复绿、护绿。坚持“因矿制宜、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制订复绿规划和年度绿化实施方案,并结合美化彩化珍稀化工程,全力推进生态绿化。
为了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在对露天废弃矿山“生态复绿”的同时,和县将在发展过程中严格按照“禁采区、可采区、限采区”进行分门别类,科学合理开采,今后凡是涉及“三线三边”可视裸露矿山一律不予审批,对现有的矿山一律按照“不延不扩,到期关闭”的原则进行整治, 自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先后对各重点整治采石场下达停工通知书,强制停止开采,收回全部采矿许可证,依法按程序撤销、撤回、注销采矿许可证;对于非法开采的依法取缔;对采石场规范管理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全市采石场新立必须经市级审查备案,采石场新立、延续、变更(扩大)审批登记前,必须组织环保、漓管、安监、公安、旅游、林业等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各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办理审批登记。国土资源局统计数字显示,自环保部对该市流域采石场生态破坏问题挂牌督办以来,全市未办理一宗采石场采矿权新立、延续、转让等审批手续,所有采石场未新开作业面、未新开山头。
地面无露处,树木达百分之80。如退耕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