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B公司的费用是基于B在《物权法》上享有的专有财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而支付的,两公司基于合作探矿或合作采矿而发生投资,因此,A可以将支付的费用列入“特许权使用费”一科目,OK。
这类矿产的产生 最短也是以万年来计算的 从有机质的埋藏 压实 变成沉积岩 再埋深 经过一系列演化过程 这个时间短则上万 上十万百万年 长则以千万年甚至亿年计算 而人类进入工业化时代是19世纪 对这类矿产的认识开发业只有短短的数百年历史 大规模工业化开采还不到一百年 消耗速度是远远快于形成速度的 从地质历史的角度 则是可以再生的~只是这又是若干万年的周期 届时有没有人类都是未知数~ 所以 以人类的历史和认知范围内 这是不可再生资源——等几十万年以后人在哪呢~
必须有一个实际的经营地址才可以经营范围加销售矿产品,需要准备注册地址的房产证、租房合同、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资金多少、出资比例、新公司的名称
你好,在智利有什么问题出现,可以探讨一下矿权过户事宜!prosuchile@gam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