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交易,应该也还就是矿业权交易,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的矿业权交易,特指国家向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出让或授予矿业权;而二级市场的矿业权交易则形式多样,包括买卖、租赁、抵押、合资(作价出资)、合作经营、矿业企业的分立、合并、重组改制、上市及其他变更矿业权主体等方式进行的交易。
买卖银矿石属于矿权交易,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的矿业权交易。
在我国现行矿业法律体制下,矿业权交易的审批程序较为严格,手续也较为繁琐。因此,实务中,不乏交易双方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间接实现矿业权转让的做法。一般而言,在不涉及外商或国有企业的情况下,股权转让交易程序较为简便快捷,有利于股权受让方尽快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从而达到间接控制和运营目标公司矿业权资产的目的。因此,尽管矿业企业的股权转让没有被我国现行矿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为矿业权交易的一种方式,我们仍然可以将其视为矿业权交易的一种特殊形式。
根据现行矿业法律、法规的规定,矿业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二级市场的交易:
1. 矿业企业分立、合并
即矿业企业通过分立、合并的方式,导致矿业权主体发生变更的情形。
2. 矿业企业整体出售资产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
即矿业企业将经营性资产整体转让给他人,或通过改制、重组,使企业资产产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3. 出售
即矿业权人依法将矿业权出卖给他人进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
4. 合资或作价出资
即矿业权人依法将矿业权作价后,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5. 合作
即矿业权人引进他人资金、技术、管理等,通过签订合作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共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作包括法人型合作和非法人型合作。
6. 上市
即矿业权人改组成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在办理转让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后,将矿业权作价计入上市公司资本金,或将矿业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7. 出租
即矿业权人作为出租人将矿业权租赁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8. 抵押
即矿业权人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矿业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采矿权转让需要政府行政主管机关注册登记。否则,无效。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必须评估啊!
探矿权评估资料清单
一、综合资料
1.探矿权人营业执照;
2.勘察许可证;
3.标明勘查区块的1:1万的地质图;
4.委托方简介(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机构设置、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比例、勘查历程及业绩、在同行业中的地位、今后展望)及本次评估目的的介绍;
5.矿业权属无争议证明;
6.最低勘探投入证明及探矿使用费交纳证明情况。
二、地质资料
1.与评估基准日相接近的地质勘查报告及审批决议(最近的)
2.各项地勘工程和工作量统计表;
3.地质勘查实际材料图(即地质勘查实物工作量部署图);
4.典型勘探线剖面图;
5.典型钻孔柱状图;
6.槽深、坑探、浅井素描图;
7.地勘投入工作量分析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