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税人,就是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的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如果说纳税人是法律上的纳税主体,负税人则是经济上的纳税主体。纳税人和负税人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一致的。纳税人和负税人的不一致是有税负转嫁引起的。税法中并没有负税人的规定,国家在税法时,只规定由谁负责缴纳税款,并不规定税款最终由谁承担。1、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健康运行。
4、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务派遣、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
5、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6、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工作。
8、负责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所谓税控装置是指由国家法定机关依法指定企业生产、安装、维修,由国家法定机关依法实施监管,具有税收监控功能和严格的物理、电子保护的计税装置。如电子收款机、电子记程表、税控加油机等。
税控装置适用对象主要是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纳税人,即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
一、说明
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给母公司,不动产权属发生了改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另外还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土地转让合同还要缴纳印花税。
确实,纳税人和负税人的概念是不同的。比如流转税,像增值税这种的,纳税人不会是负税人,因为在消费者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时候已经把增值税跟着货款交给卖家了,最后是由卖家把这部分税费交给国家,也就是消费者是负税人,卖家是纳税人。但是像其他税种,比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种根据你自身的收入利润缴纳的税费,是由你自身去缴纳,那纳税人与负税人就重合了起来。这是最常见的例子,其他小税种就不列举了。
资产处置损益:
本项目依据附表一填写,填写附表一时,要把握两个重点:
一是要正确确认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由于清算结束后,清算企业将不存在任何资产,应确认全部清算财产的处置损益。因此,资产真正变卖的应填写交易价格,作为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的应填写可变现价值。
二是应正确确认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的金额,资产的计税基础不一定等于账面价值,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反映其账面价值,而其计税基础却保持不变,即按取得时实际支付的历史成本确定。
首先,是税法和会计上都可以计入收入或成本的情况下,仅仅是时间前后不一致的问题的话。才可能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还是用例子来说明比较清楚:
1。固定资产买进来是10万,会计上,残值是0,分5年折旧,每年2万。
按税法规定,残值是0,分10年折旧,每年1万。
这个情况下,这10万都是可以进成本的,只是时间上不一致。由于税务机关是老大,交税肯定得按税法来,比方你利润是10万(没有减折旧的时候),你按会计计算税是10万-2万=80000 企业所得税是:80000*25%=20000比方你利润是10万(没有减折旧的时候),你按会计计算税是10万-1万=90000 企业所得税是:90000*25%=22500交税肯定是按税法交的,这时候:税法计算和会计计算,差2500元。那么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个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借:所得税 2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2500你看这个分录就好.借方的数字小,就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的数字小,就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亦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 (三)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且会计核算健全的工业企业; (四)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五)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六)开业满一年且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 (七)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非企业性单位; (八)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新开业企业; (九)加油站不论是否达到规定标准,一律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均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新办工业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所需材料: ①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三份) ② 企业认定登记表(三份) ③ 纳税人税种鉴定表一份 ④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⑤ 法人代表、会计人员的身份证明、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如企业法人是是外地的,需提供在沈暂住证明原件;企业是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⑥ 企业法人代表正面免冠彩照一1寸照片一张,企业财务负责人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一张,办税人员正面免冠彩照一1寸照片一张。企业生产经营门面(含门牌号及牌匾)全景彩照一张。生产厂房或生产车间(含生产设备)全景彩照一张。⑦ 经营地房产证明 ⑧ 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提供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的文件原件,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注: ① 所有的复印件上必须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 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 ③ 应将所有申请资料装入文件袋报送税务机关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盖,不是的话是不给盖的。如果你是,请到你的主管国税局(不是地税局)加盖一般纳税人这几个字的章。一般会盖在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左上角,有的地方会盖在第二页。单独转让采矿权,按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
如果是出售股权,没有流转税。溢价部分,如果你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制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