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浮动抵押与质押竞存的处理规则,应是特定物上的质押优先于浮动抵押。
如果某一标的物上的质押设立在先(必经并登记或移转占有),则就该物的受偿顺序,质权优先于浮动抵押权。对此,依担保物权的顺位规则!
如果浮动抵押设立和登记在先,浮动抵押物中的某一特定物的质押设立在后,如果在先的浮动抵押权人就该标的物的变价优先受偿,则质押权消灭。
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法律依据
抵押权作为一种物权确权方式,在法律规定下具有追及效力,其法律依据主要可以从物权法、合同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中找到。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权具有追及效力。该法规定了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其追及效力通过权利人可以在物权法规定的范围内追责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可以以抵押财产为担保,对债务人的不履行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实现对抵押财产的追偿。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支付、履行或者请求解除、撤销等。在抵押权中,抵押权人有权向法院请求抵押财产的追偿。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将抵押财产拍卖、变卖,以实现抵押权人的债权。
我国《合同法》对抵押权的追及效力也有所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依法约定按照债权数额设立抵押的债权和抵押财产之间具有直接追及效力。这意味着,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抵押权设立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追偿抵押财产,即使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依旧可以行使抵押权进行追偿。
合同法还规定了抵押权的登记制度。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依法办理抵押权的登记手续。这样的登记制度对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地确认抵押权的设立和范围,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在抵押权的追及效力中,民事诉讼法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执行债权或者解除抵押权。这意味着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提交起诉状,向法院请求追偿抵押财产。
另外,在抵押权追击过程中,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根据该法第一百十六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因此,抵押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下需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避免诉讼时效的问题。
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法律依据主要可以从物权法、合同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中找到。这些法律规定了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追偿的权利,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实现对抵押财产的追偿。为了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相关法律还规定了抵押权的登记制度以及诉讼时效,使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得到有效保障。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在采矿权抵押时,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抵押备案,抵押人应当如实向有关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包括抵押合同、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抵押人身份证明等。
抵押备案后,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人应当依法行使抵押权,并按照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抵押人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处置抵押物。因此,抵押备案是保障采矿权抵押交易合法、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采矿权抵押指采矿权人向债权人提供采矿权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采矿权抵押应具备下列条件: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采矿权属无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矿权人申请采矿权抵押,应向抵押权人提交采矿许可证和矿山开发经营现状报告,抵押权 人可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咨询。
采矿权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30 天内,凭采矿许可证和抵押合同向矿区所在地的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手续。
所有权比抵押权效力高。所有权是土地房产的归属,它具有排它性,有了所有权,才有了对土地房产的处分权,受益权等。
抵押权来源于所有权,没有房地产的所有权,你怎么能把房地产抵押出去呢?
因此,抵押权是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一个融资手段,如没有所有权,租赁的房子去抵押,政府部门不会办理抵押豋记的
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也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主要含义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冲突的权利并存时,效力强的权利排斥效力弱的权利的实现。这种效力的强弱既体现在物权与债权之间,也体现在物权与物权之间。
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方面:
(1)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享有担保物权的人较之普通债权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当然,法律和司法实践也赋予某些债的关系具有优先效力。如已出租的私有房屋由出租人出卖时,承租人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但这种优先效力不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所以不具有优先于物权的效力。如甲、乙、丙三人将其共有的房屋出租给丁,以后三人协商同意将房屋出卖,在出卖给何人时发生了争议。甲、乙要将房屋出卖给戊,丙根据其物权主张优先购买权,丁则根据其债权主张优先购买权。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房屋应出卖于丙。
(2)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即物权相互间也有优先效力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同一物之上设立多个物权,例如为担保同一债权而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性质相同的担保物权,此时应当根据设立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的效力根据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而确定,这是一般原则。在不同种类的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例如限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所有权。因为限制物权本来就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设定的物上负担,起着限制所有权的作用,因此限制物权效力要优先于所有权。再如,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矿业权的价值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而形成的,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一般来说,抵押权人应该在债务到期后及时行使债权或者抵押权,如果在抵押期间内未行使抵押权,就属于怠于行使抵押权,抵押权可能归于消灭。
如果有退休通知书它的效力也就是提前告知准备退休的人,准备好什么时候退休了。很久没听过有什么退休通知书了。有单位的每年年初都会把这一年要退休的人的名字,退休时间贴在单位公告栏。不用个个去发退休通知书。每个准备退休的人心里都会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退休。
1 是指贵州省对采矿权抵押备案进行管理的规定。2 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采矿权抵押行为,保护权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备案管理,可以确保采矿权抵押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3 可能包括采矿权抵押备案的申请条件、备案程序、备案材料要求、备案费用等内容。此外,管理办法还可能规定了采矿权抵押备案的有效期限、备案信息的公示方式等相关事项。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采矿权抵押交易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促进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