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洱海保护最新条例?

时间:2024-10-06 04:07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大理洱海保护最新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洱海的保护和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洱海是人工调控水位的多功能高原淡水湖泊,是大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大理国家级…

二、抚仙湖保护最新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抚仙湖的保护,有效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抚仙湖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抚仙湖流域,是指以抚仙湖水体为主的集水区域(不含星云湖子流域)。

第三条 抚仙湖保护应当遵循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绿色发展、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抚仙湖最高蓄水位为1723.35米

三、矿权摊销年限最新规定?

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XIAO期ZUI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XIAO期ZUI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XIAO期ZUI长为10年。

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GONG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在物权法概括性规定基础上由《矿产资源法》予以具体明确化。

四、最新耕地保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耕地资源,保持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耕地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耕地保护和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本条例所称高标准农田,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的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第四条 耕地保护和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量质并重、用养兼顾、建管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利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将耕地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持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耕地使用者的耕地保护和利用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耕地保护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并及时将巡查情况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六条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保护、建设、利用以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和节水灌溉项目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控制、用途管制,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县级以上财政、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水行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耕地保护、建设、利用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耕地保护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耕地数量和质量状况、保护措施等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小组作为耕地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耕地使用者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督促耕地使用者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保护耕地,制止损害耕地和耕地基础设施的行为。

  第九条 耕地承包方和耕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科学合理使用耕地,自觉履行耕地保护义务,对他人损害耕地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赔偿。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的科研支持和资金投入;对采取措施提高耕地质量的,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耕地的义务,对破坏耕地的行为有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时,应当将耕地保护利用作为重点内容。

  第十三条 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国家规定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保护。

  第十四条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行指标控制,全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全部耕地的百分之八十;市(地)、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应当符合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第十五条 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规划和年度任务,并公布实施。

  第十六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高标准农田生态系统和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生物防控措施,推行绿色、有机生产,改善耕地生态环境。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下列耕地基础设施建设:

  (一)农田水利以及水土保持设施;

  (二)田间道路;

  (三)田间用电设施;

  (四)农田监测设施;

  (五)植物保护设施;

  (六)农田机械临时存放设施;

  (七)其他有利于保护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损毁、非法占用耕地基础设施。

  第十九条 耕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耕地质量保护的相关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监督、检查和验收。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保护措施,对耕地实施数量、质量、生态全面保护。

  第二十一条 非农业建设可以利用非耕地的,不得占用耕地。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应当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向县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依法实行易地占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地力下降和耕地污染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数量,预防并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第二十三条 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耕地质量建设、监测评价、耕地质量等级、测土配方施肥、耕地污染源普查、耕地退化治理等技术标准和规程,指导并规范耕地使用和质量保护。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技术示范与推广。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耕地使用者测土配方施肥,因地制宜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深松深耕、轮作休耕等耕地保护措施。鼓励使用节水灌溉设施,推广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提高耕地肥力。

  市、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制定测土配方施肥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对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耕地使用者安全、合理使用农药进行监督;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指导耕地使用者按照国家公布的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农药的目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耕地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农药的规定。

五、最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全文解释?

由于最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规,因此我需要先明确最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全文是对公路及其相关设施进行保护和管理的法规,确保公路安全和保障行车顺畅。具体原因是,该条例规定了公路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公路行车安全的责任人、处罚措施等,旨在提高公路行车安全的水平。同时,需要说明的是,该条例中还涉及到对公路交通工具、设备等的规范、管理和保养,以及对非法私搭乱建、损毁公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此外,条例还对应急救援、公路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公路行车安全保障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法律保障。总之,最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全文可以有效地加强公路行车安全的管理和保障,促进道路交通的有序发展。

六、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

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

介绍

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是为了保护网络文学作品的创作权和相关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学形式,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同时也面临着侵权盗版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网络作品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应运而生。

重要性

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实施对于网络文学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实施可以保护作家的创作权。网络作家是创作网络文学作品的重要主体,他们的创作付出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通过确立完善的著作权保护制度,鼓励更多的作家积极参与网络文学创作,提高整体创作水平。

其次,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实施可以促进网络文学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打击网络作品的非法传播和盗版行为,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这将进一步推动网络文学市场的繁荣,促进创作和出版的良性循环。

另外,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实施也可以保护读者的权益。网络文学作为一种重要的娱乐消费品,读者对于正版作品有合理的期待。通过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读者可以更加便利地获取到高质量的正版作品,提升阅读体验。

条例内容

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

  1. 著作权归属。明确网络文学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确保作家对于其创作作品享有合法权益。
  2. 侵权追责。对于盗版网站、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打击,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追责。
  3. 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络文学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合法作品的正常出版和传播。
  4. 惩罚力度。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
  5. 多方合作。鼓励作家、出版社、平台等多方合作,共同推动正版网络文学的发展。

影响

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实施对于相关利益方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对于作家而言,他们将获得更多的创作保护和鼓励,有更大的动力创作优质作品。这将有助于网络文学作品的多样化和精品化发展。

对于出版社和平台而言,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建立规范的市场环境。合法作品的正常出版和传播将获得更好的保障,市场也将更加稳定和有序。

对于读者而言,实施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将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正版作品选择,阅读体验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结语

正版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实施是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重要法规。通过保护作家的创作权,规范市场秩序和打击盗版行为,可以推动网络文学产业的繁荣发展,提升整个行业的创作水平和品质。同时,读者也将获得更好的阅读体验,促进整个网络文学生态的良性循环。

七、铁路安全保护条例最新版解释?

铁路安全保护条例最新版是为了保障铁路交通安全而制定的法规,规定了铁路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包括列车运行、车辆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条例强调对铁路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保护,严格规范运输过程中的各项操作,以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顺畅。同时,条例也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和责任追究。这一法规的出台对于保障铁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八、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全文最新?

文物保护条例最新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根据宪法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的保护。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属于国家所有。

  属于集体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传世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管理文物的规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文物工作的领导,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发展文物事业。

  第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对一切破坏文物的行为都有制止的权利。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破坏文物。

九、秦岭一般保护区矿权规定?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发改、环保、林业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秦岭限制开发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秦岭限制开发区原则上不再新设探矿权和采矿权,确保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落实到位。

通知对秦岭限制开发区内现有的矿业权活动作了6类规定,要求按照“分类处置,逐步退出”原则,引导秦岭限制开发区内现有矿业权有序退出:一是现有探矿权一律停止勘查活动,不再办理延续手续;二是现有采矿权平面范围与各类保护区内(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存在重叠关系的,停止开采活动,不再办理延续手续;三是现有采矿权,不再办理变更露天开采方式和扩大生产规模手续;四是已有露天开采矿山,经环保、林业等部门审查同意准入后,方可办理采矿许可延续手续;五是已有地下开采矿山,矿体在1500米以下,坑口在1500米以上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对现有坑口位置和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并调整到海拔1500米以下,调整期限不超过三年;六是已有地下开采矿山,矿体在1500米以上的,按照“谁开发,谁治理”和“引入第三方治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在此期间,采矿权延续期限不超过三年。

通知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秦岭生态环境监管的主体责任,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对无证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秦岭良好的生态环境。

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

第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一)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五)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

  (六)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

  (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八)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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