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麻&quot氏的由来,历代麻姓名人,谁知?

时间:2024-09-25 07:51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麻"氏的由来,历代麻姓名人,谁知?

一、姓氏源流 麻(Má)姓源出有三:

1、春秋时齐国有个大夫叫麻婴,据《风俗通》记载,麻婴即为楚大夫之后。他的后代子孙以他名字中的麻字命姓,称麻姓。

2、以祖先食邑为姓。 周代时,楚国有熊姓大夫食采于麻(进湖北省麻城),其后代子孙以封邑命姓,改麻姓。据《风俗通》记载,麻婴即为楚大夫之后。

3、回族中的麻姓,多取自经名首音。如麻速忽、麻合马之后裔姓麻。(参见《回教民族说》)在明代,回回“麻氏多将才”,故有“东李(铁岭朝鲜族)西麻”之誉。 在山西大同任参将的麻禄家族中就有麻锦(宣府总兵官)、麻贵(宁夏总兵)、麻承恩(大同总兵官)、麻承诏(宁夏参将)及“第承训、承宣、承宗皆官总兵。”(《中国名人大辞典》)另,远在金代就大同人麻秉彝(兵部尚书),不知否麻禄先祖。麻姓回族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

二、历史名人

麻 秋:后赵太原胡人,仕石虎,官征东将军,筑城驻军,人称麻城,性暴戾残忍。 百姓如有孩子啼哭,母恐吓日:“麻胡来了。”啼声立止。

麻 贵:明朝将领,回族。大同右卫人,宣府副总兵麻禄子。嘉靖中,随父征瓦剌,累立战功。以都指挥佥事,充宣府游击将军。隆庆中,迁大同新平堡参将。万历初,迁大同总兵官。 十年(1582年),充宁夏总兵官。十九年(1591年),被弹劾,谪戍边。次年复起用,为副将,因累御蒙古贵族侵扰有功,升至宁夏总兵官。二十五年(1597年),任备倭总兵官,赴朝鲜击倭寇,数战有功,升右都督。三十八年(1610年),奉命镇辽东,败蒙古泰宁等三卫的侵袭,后因病退职。

麻氏家族多将才,与铁岭李氏被誉为“东李西麻”。

麻九筹:宋朝人,有神童之称,通晓经典,为文精密奇健。他勤奋好学,博通五经,尤精于春秋,正大初年,特赐进士,官至应奉翰林文字。为了研究易经,他熟读邵尧夫的《皇极书》。后来研究医学时,他又习读张子和的著作。 他所作之文章精密奇健,诗词工致豪壮。著有《知几文集》。

麻居礼:唐代画家。善画佛像,声迹甚高。蜀州圣寿寺八难观音画壁一堵,即其手笔。后赵有勇士麻胡秋,唐代有诗人麻温其,宋代有学者麻仲英,金代有兵部主事麻秉彝,元代有诗人麻革,明代有御史麻永吉、大同参将麻禄。

麻云汉:号若仙,明福建邵武人,画有萧疏之致,一时称名笔。

麻俞宝:字作盈,为人正直,素无偏斜,犁云锄雨,创业成家,约在清乾隆年间(1736-1795)从缙云沐白村迁居于永邑白岩山洋溪口(杨溪口)居住。

二、"层林叠翠"是不是成语?

层林叠翠不是一个成语,只是一个四字词语。用来形容树木非常茂密。

三、特价商品是否享有"三包"权?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购买打折商品、特价商品,也应该享受“三包”的售后服务。因为打折降价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所售的商品属于正品,并不是商品质量有问题的处理品,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商品时,有权享受“三包”服务。显然,商家以打折商品、特价商品没有“三包”权为由,拒绝消费者换货、退货的要求,是站不住脚的。

四、"黑布林"(水果)用英语怎么说?

是blackplum.黑布林其实就是黑李子,属于李子的一种.只不过,plum在港台和东南亚的华语世界里,被音译成布林的较多.

五、何为"乘权得势",六爻预测中"化墓化绝","绝处逢生"两词如何解释?

化墓化绝是指爻动化出之爻是本爻的墓位或绝位。

比如巳火动化出戌。

就是化墓。

吉凶以正五行生克论。

十二长生吉论吉凶论凶。

绝出逢生字面理解

六、权游中被夜王复活的龙到底是"异鬼龙"还是"尸鬼龙?

权游中被夜王复活的龙到底是异鬼龙,尸鬼无脑,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七、荷兰艺术家霍夫曼是否对"大黄鸭"享有著作权?

荷兰艺术家霍夫曼的“大黄鸭”风靡全球,但它的原创性问题近日成为焦点。有中国网友发出疑问:与洗浴黄鸭玩具同样的形态,体积放大了以后版权就能归艺术家所有?这一问题旋即在艺术圈引起了很大反响,并引发追问。   灵感来源于“中国制造”   很多人都对霍夫曼怒斥遍地开花的“山寨黄鸭”的新闻记忆犹新,却没想到他如今也陷入了版权的泥淖。7月中旬,青年艺术家幸鑫在其博客上发表了对“大黄鸭”版权问题的质疑,认为霍夫曼将一个现成品原版黄鸭子经过放大变成“大黄鸭”,再对“大黄鸭”开发衍生品流入市场,这种行为构成了侵权。他提出疑问:这是以艺术的名义侵占他人知识产权,还是暗中与商业合谋?   如果追溯霍夫曼的创作源头,确实是有“把柄”可抓。霍夫曼创作的“大黄鸭”从2007年开始世界巡回,而在这几十年前,作为洗浴用品的小黄鸭已经诞生了,从外形上来说,“大黄鸭”不过是“小黄鸭”的巨型版而已。霍夫曼也坦言其创意来源于博物馆中一幅画有小黄鸭的绘画作品。而“大黄鸭”的外形是根据香港某玩具厂生产的橡皮黄鸭子放大而来。   幸鑫的质疑获得许多人的力挺。批评家陈默在微博上评论:“从外形上看,抄袭剽窃嫌疑很重。”深圳市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促进会会长冯家敏则认为:“大黄鸭确实涉嫌侵权,只是难以取证而已。把现成品直接拿来创作艺术品,肯定有侵权之嫌。”   但也有人支持霍夫曼。独立策展人鲍栋表示,霍夫曼创作“大黄鸭”的艺术手段不新,但他在扩大原物的过程中融入了自己的想法,“想法很重要,这是艺术创作的重要环节”。   在网上争议产生之始,霍夫曼在成都商谈“大黄鸭”的巡展事宜,而在这之前已有消息称他已授权北京9月展出“大黄鸭”。面对媒体提出的版权问题,他一直没有正面回应。但他承认:“大黄鸭”尚未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注册。有网友不禁调侃:“让全世界陷入疯狂后让自己陷入版权的泥淖,霍夫曼这是在做行为艺术吧?”   “大黄鸭”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霍夫曼的“大黄鸭”到底有没有自己的版权?如果没有,他怎能到处“授权”展出和售卖衍生品?深圳大学法学院的两位学者李扬和赵明昕就此发表了看法。   赵明昕表示,黄鸭的创造者可能享有美术品的著作权或者工业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但由于小黄鸭已经存在了近百年,所以它的这两项知识产权都不再受法律保护了。按照我国立法,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而外观设计专利权才10年,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差不多。所以黄鸭早已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进行利用,哪怕是商业性的利用。所以霍夫曼制作大黄鸭进行展出没有问题,但他无权授权他人制作小黄鸭玩具。   “像洗浴黄鸭这类实用艺术品只有构成‘美术作品’时,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李扬表示,黄鸭作为一个洗浴玩具已存在近百年历史,无论是鸭子的身子、头部、眼睛,还是这3个要素的组合,都是公有领域中创作要素的简单使用和搭配组合,与自然界中的鸭子形象没什么区别,不能构成“美术作品”,故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即使原版的橡皮小黄鸭也难以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更不用说霍夫曼的“大黄鸭”了。所以他认为,就橡皮黄鸭而言,无论其大小,都并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实用品和艺术品的“分界线”   其实在艺术史上,日用品摇身一变成为艺术品的例子并不少见:最著名的可谓是法国艺术家马塞尔·杜尚的《泉》。1917年,他将一个从商店买来的男用小便池起名为《泉》,上面签上他的名字后,送到美国独立艺术家展览作为艺术品展出,成为现代艺术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雕塑家奥登伯格则将按原物放大的日用品,像羽毛球、棒球手套、衣夹子等,放在室外作为环境雕塑。人们不禁发问:实用品和艺术品的分界线到底在哪里?   对此,艺术评论家孙振华认为,实用品和艺术品并不存在一个客观的标准,这主要看艺术家本人给它赋予什么内容。“艺术品是一种观念的赋予,比如说小便池放在家具市场里面它就是一个小便池,而放在美术馆里,它与人的关系就发生了变化,这是对过去艺术观念的一种颠覆。”(梁 婷叶泳诗)

八、"谋杀无数菲林"这句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典故么?

“菲林”是英语“film”的音译--原意思是照相机和摄录像机的底片。意思是有很多人对主语进行拍照摄像。而“谋杀”形容主语的吸引力极其大。

九、“林伯"后面加个字作为名?

不是什么典故,应该叫林杯,林劳杯就是你爸爸的意思,好比2个人吵架说林杯要打他这样,就像说我是对方的爸,在辈分上占对方便宜一样,你可以暂时这么理解。老子翻译成闽南话就叫林杯!

十、"双林"恋时是林志颖先劈腿,还是林心如?请说明依据?

不是因为劈腿,而是因为心如姐姐拍还珠格格时和苏有朋闹出了绯闻,所以志颖哥哥才提出分手。

“双林”地下情发展多年后分手,外界一直猜不出原因,而关于两人分手的理由更流传着多个版本。那时,林心如在内地拍《还珠格格》,因剧组曝出有朋狂追心如,两人热恋。有传,林志颖得知后气得写下“我要和你分手”传真至剧组,整件事闹得人尽皆知,两人恋情始末首度曝光。另外,也有说林志颖对林心如一往情深,为了让女友在娱乐圈有更多发展空间,他甘愿做其背后的男人,不让恋情曝光,可是林心如入行后绯闻不绝,并相继与合作过的男艺人擦出爱火花,甚至瞒着他秘密约会。林志颖看在眼里当然不是味儿,但他爱女友深切,仍三番五次挽救这段感情。然而,林志颖在台湾红极一时,靓仔当然会有不少女性投怀送抱,林心如认为缺乏安全感,导致最终分手收场。林志颖在节目上则首度对外说明,当年两人分手的主因是彼此常年在内地拍戏,因为距离而导致感情变质。不过诡异的是,林心如却另有不同的论调,说分手的原因其实是个性问题,连在场的主持人都不禁笑他们事前没有“对口供”。不过,对于传言中与苏有朋拍拖的事,林心如就澄清说与林志颖分手以后“空白”了很多年,直到遇到现任男友唐季礼

绝对真实,我先说的,一定选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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