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处职责?

时间:2024-08-12 05:02 人气:0 编辑:admin

一、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处职责?

行政审批办公室是自然资源厅负责具体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的初审工作;依法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工作。

(二)依法承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三)依法承办自治区审批权限内的探矿权、采矿权登记发证工作。

(四)依法承担自治区审批权限内的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五)依法承担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承担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承担地图审核;依法承担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审批,承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六)依法承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依法承担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注册审查;协助自然资源部做好甲级测绘资质审查工作。

(七)负责行政审批结果的主动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咨询、制发文(证)件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计分析;

二、自然资源部采矿权审批流程?

1. 相对来说比较繁琐复杂,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审批和评估。2.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采矿权申请书、采矿权调查报告、采矿权开采方案等。然后,自然资源部会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如果初审通过,申请人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最后,自然资源部会根据勘查和评估结果,进行审批和颁发采矿权证书。3. 此外,采矿权审批流程还需要考虑到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因素,因此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评估和审批。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采矿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新矿权设立应到哪里立项审批?

    新矿权设立应到下列部门立项审批:

1.国土厅(资源评审、备案、采矿权划定、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影响评价、采矿权价款评估)。

2.办采矿证。

3.发改委立项。

4.安监局(初步按设计预评价、安全专篇编制审批)。

5.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安全生产部门。

四、自然资源部对保留矿权的处理意见?

自然资源部对保留矿权的处理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当一部分地区矿产资源未来可能被发现或利用时,为了保护国家重要矿产资源的战略储备和可持续发展,在国土开发利用规划中将保留矿权的措施。

具体处理意见包括:

1. 优先保留:对于矿区未发现但有潜力的重要矿种,如稀土矿、钨矿等,优先保留矿权,不进行开发或者限制开发规模,确保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和可持续利用。

2. 合理评估:对于矿区预期资源量较小或开发困难的矿种,如低品位矿石等,进行权衡和评估,确保开采成本和环境影响不过大时,可以进行有限开发,同时保留一定矿权作为长期储备。

3. 区域协调:加强跨区域、跨部门间的统筹协调,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避免重复开发或过度开发导致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

4. 刚性要求:将保留矿权的原则纳入国土开发利用规划、矿产资源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体系中,并加强督导和执法力度,确保保留矿权得到切实执行。

保留矿权的处理意见旨在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综合考虑国家长远利益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确保重要矿产资源的安全供应和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钾长石釆矿权是属于省国土资源厅下证吗?

根据矿石储量有所不同,钾长石矿物储量为大型的(大于100万吨)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

中小型储量(小于100万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六、露天矿边界与居民区的距离是多少才符合审批采矿权?

凡露天矿山年产40万吨规模以下、地下矿山年产3万吨规模以下的,不予设置采矿权。新设置采矿权的矿点要符合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必须与居民点、工厂等建筑物和公路、输电线路等公共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中与居民点的可视直线距离必须在500米以上。对不符合标准的矿山企业,相关部门将不予设置新矿山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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