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的探 矿权办理工作第一步要到当地县级的国土资源局勘查科去查询拟定办理探矿权范围是否有已设矿业权,如果没有的话,再查询拟定申请的探矿权范围是否在该省2013-2018年度矿业权设置方案中,如果没在那就没办法办理,如果有的话要按照该设置方案中划定的范围进行申请,须经当地主管工业领导同意将此探矿权由你公司办理后,到省地质资料馆查询重叠无争议后,再到省政务大厅按要求申请新立探矿权批件,然后回省国土资源厅,勘查处下发询查意见函后,到县级,地级请相关国土领导写同意的意见后,再报到省厅,省厅批准后会让地质资料馆查询以往工作程度,再根据以往情况确定要申请的区域是空白区还是有价值工作区或者是矿产地,根据评估结果向省厅交纳探矿权价款,交款前要走招拍挂程序,像拍卖一样,你要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争取拍到, 拍到后你还要准备相关材料,重点是委托有勘查资质的部门进行勘查设计,并报省厅勘查处审批,待批准后,将缴费相关材料,设计审批材料一并报政务大厅国土口收件后,等待四十个工作日 后就能取得勘查许可证。
近年来,我国矿业空前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但是,在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部分矿业权证矿不一致的现象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国土资源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2号)和《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启动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适合我国国情的矿业权管理制度。探矿权实行国家、省二级管理,采矿权实行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管理。但是,由于种种复杂原因,一些地区矿业权基本数据存在着偏差、错误等问题,部分矿业权空间范围有交叉、重叠的现象。为了加强矿政管理工作,迫切需要通过实地核查获得全面、真实、可靠的矿业权基本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