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双软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手房装修也是要去物业登记报备的,在装修前一般都是要和物业联系的,有的物业可能还会要收取一定的保证金,物业则有责任告知装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报备会让装修变得更方便,也可以有效避开一些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麻烦
二手车过户安牌照必须要去备案登记。需要重新划清新旧产权。注意事项如下:
01
车辆登记证书一定要办理。车辆交易后车辆登记证书会详细记载原车主和现车主的详细信息,确保交易双方和车辆管理部门了解车辆产权变更情况。
02
车辆行驶证书一定要变更。车辆行驶证书是仅次于车辆登记证书的重要文件,消费者在交易二手车的时候,车辆行驶证书也要变更。
03
车主身份证、单位代码证书要真实有效。车辆进行产权变更的时候必须出示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单位需要出示单位的代码证书,这其中身份证明过期、代码证书没有年检等情况经常发生,需要交易双方办理妥当。
04
车辆购置附加税合法有效。在车辆产权变更中,需要对车辆的购置附加税进行查验,车辆的购置附加税必须缴纳。
05
签订车辆交易合同,相关内容要填写清楚。车辆购买过程中,买卖双方应该签订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交易双方应明确填写车辆的有关数据、车辆的状况、费用负担以及出 现问题的解决方法等,避免今后出现问题没有依据。
06
及时办理各种相关手续的变更。旧车交易中,买卖双方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变更车辆产权之后还需要到附加税征稽处办理购置附加税变更,到养路费征稽处办理养路费变更,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变更。
被执行人已于被查封前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第三人的土地进行过初始登记)。
现被执行人要求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从第三人处过户到自己名下。请问:法院查封的土地,被申请人是否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将该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到被执行人的名下?读者 张峰 答:该案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被执行人是否取得了其购买房屋所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4条第2款的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因此,被执行人从第三人处购买了房屋的所有权,那么该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给被执行人。其次,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否也被查封。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因此,被执行人的房屋被查封,同时该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转至被执行人名下,查封的效力应及于其土地使用权。最后,被执行人已被查封的土地使用权能否申请变更登记至其名下。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37条的规定,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房产变更登记发证后十五日内,持转让合同或者协议、土地税费缴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申请变更登记。被执行人通过买卖房屋取得该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土地登记规则》第67条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一)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二)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三)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四)法律、法规规定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笔者理解,该条规定的法院查封地上建筑物而限制土地权利时要暂缓登记,是指将被查封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第三人名下的情形,但被申请人是否可以在法院查封后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自己名下,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查封是为了保护民事纠纷中债权人的利益。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查封登记的前提是该土地使用权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也就是说,该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被执行人名下是对查封这一强制措施的保护。可以的,因为我们国家是房地一体的,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也归房屋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