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场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时间:2024-09-15 14:47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草场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可以:  1,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所有权属于集体,任何人不能继承;  2,在草场的承包期限内,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草场的使用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  3,这和当事人自身是否有草场无关;  4,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5,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被继承人的遗产;  6,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7,如果发生继承纠纷,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农村土地流转:  1,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2,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3,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二、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转移?

公积金贷款一直是人们购房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许多购房者会面临需要转移公积金贷款的情况。那么,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转移呢?这篇文章将为您详细解答。

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情况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情况。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的一种住房贷款,具有利率低、还款期限长等优点。申请者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

转移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是可以进行转移的。但是,转移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 购房合同一致:如果购房者换了一套房子,但购房合同的总金额和之前的合同一致,那么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转移。
  • 金融机构同意: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金融机构协商,确保金融机构同意将贷款转移到新的房产上。
  • 符合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公积金中心也有一些规定,购房者需要满足这些规定才能成功转移公积金贷款。

转移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转移公积金贷款的流程相对繁琐,但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办理注销手续:购房者需要办理注销手续,这意味着之前的贷款将被解除。
  2. 签订新合同:购房者需要和新的房产的卖方签订新的购房合同。
  3. 申请转移:购房者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转移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4. 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将对转移申请进行审批,包括核实购房者的资格和房产的合法性。
  5. 办理贷款:如果申请成功,购房者需要和新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

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转移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手续费用:转移公积金贷款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购房者需要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关费用。
  • 贷款利率:转移后的贷款利率可能与之前的有所不同,购房者需要了解并能够接受。
  • 贷款期限:转移后的贷款期限可能会受到影响,购房者需要与金融机构协商并达成一致。

总之,公积金贷款是可以转移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办理过程相对繁琐。购房者在转移公积金贷款前,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与金融机构和公积金中心进行沟通。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并确保转移过程顺利进行。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您了解公积金贷款转移有所帮助!

三、专利排他性使用权是否可以入股?

可不必是专利权所有人,在专利排他性使用合同期间,专利权所有人仍保留在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受让人因合同约定也拥有使用权,所以专利权所有人和专利排他性使用权受让人都可以以使用权入股.

四、签协议是否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我觉得首先要分开房产和地产两块来讲。地产也就是你说的宅基地使用权,按规定是必须农村户口的村民才能依法申请。而一户一宅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究竟怎样算一户一宅,所以在具体实施的时候是要看地方的。例如我所在的城市按你这种情况就没办法以你小孩来申请,因为未达到婚育年龄,为满足分户条件。然后以你堂弟名义申请的宅基地,如果你小孩以后迁了户口也是不能过户的,具体不细谈了。最后你说想用协议来保障你的权益,可以这么说,房子由于是拥有所有权的,这个可以用协议形式来约定,一旦拆迁什么的房子补偿归你小孩所有,但是土地部分的赔偿就麻烦很多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补偿也是补偿给集体,这部分补偿如何分配是要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的。如果你们约定土地补偿也归你所有,那万一堂弟耍小心机,不要土地补偿,然后在用其他形式得到他那份补偿,那你就没办法了。毕竟换个名堂,那就不是土地补偿,约定也就没用了。

五、商标使用权是否属于财产?

你好,商标具有两从属性,一从就是商标的财产权,一般商标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属于企业所有,企业存在,就属于法定的股东所有!

六、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

1、我国现在土地制度中,土地权属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地类)分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它的范畴要比建设用地小的多;

2、建设用地不仅仅局限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你说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是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用途的角度说的,而你所说的宅基地是从土地利用现状来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和土地利用现状的用途是两回事,二者并不矛盾。

七、山林使用证是否属于使用权?

山林使用证属于使用权。因为山林使用证是指依法享有林地、山地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证明,其持有人有权在规定范围内对所使用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等活动。此外,使用权是指国家授权的、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使用、收益和支配某种资源的权利,山林使用证所具备的权力也符合使用权所应具备的基本特征。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山林使用证属于使用权。山林使用证是我国在生态保护上进行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对山地、林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山林使用证的出现,有助于建立健全土地资源管理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同时也推动了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进程。

八、采矿许可证注销后是否可新设矿权?

注销采矿权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求是不可以恢复的。因为,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举例说明,你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2年8月19日,8月19日之前未向颁证部门提出延期申请。那么8月20日此采矿证自动失效,8月20日你矿己无采矿证,需要重新申请,不可能恢复

九、硅矿是否可以做水泥?

楼主这里提出的“硅矿”概念是不清楚的。应该是“硅石矿”或其它的名称。硅元素在地壳中十分丰富,但单质硅却很少。

硅酸盐水泥熟料中,是含有硅成分,但一般水泥生产中却主要从粘土中引入硅组成的,很少直接用硅石来做水泥。硅质校正原料,可用些含硅高的资源。

十、异地社保转移是否可以补办?

社保卡丢失补办的话,不管是异地还是当地的,都是可以直接当地的社保当地进行补办的,因为现在的社保都可以转移的,只需要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即可,可以在当地社保局现场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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