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诉讼怎么处理再审

时间:2024-09-15 09:18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合同纠纷诉讼怎么处理再审

合同纠纷诉讼怎么处理再审

合同纠纷是商业领域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当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者违反了合同约定,可能引发诉讼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了解如何处理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以及再审的相关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当合同纠纷发生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通过起诉将该纠纷提交给法院。起诉的具体程序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但一般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起诉申请:起诉方需要向法院提出起诉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2. 开庭审理:法院会安排合适的时间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出庭,并提供辩护意见。
  3. 证据调查:法院会负责调查相关证据,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
  4. 裁决结果:法院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法院做出的裁决可能不公正或存在错误。这时候,受判决方可以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法院重新审理该案件。

再审程序的条件和要求

要求再审的条件和要求可以因地区而异,但一般而言,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再审条件:

  • 存在重大误判:当事人可以提出再审申请,如果他们认为法院的裁决存在明显的重大误判,可能导致不公正的结果。
  • 新证据的发现:如果当事人在原审期间未能发现或提交关键的新证据,再审申请可能会被考虑。
  • 法律适用错误:如果法院在原审中错误地适用了法律规定,再审的申请可能会被接受。

在提出再审申请之前,要求方通常需要通过书面申请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和理由。再审程序的结果可能是维持原判、改判或者撤销原判。

再审程序中的注意事项

当当事人决定提起再审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重视:

  1. 时间限制:在大多数地区,提起再审的申请有时间限制。因此,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以免超时导致申请失效。
  2. 证据和理由:再审申请需要详细陈述相关证据和理由,并确保其充分和合理。法院将根据这些信息来判断是否受理再审申请。
  3. 法律援助: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以获取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和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处理再审程序。

总之,处理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可以是复杂且耗时的过程。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认为不公正的判决结果被做出,他们可以提出再审申请。

当你面临合同纠纷时,请确保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操作。了解诉讼程序的要求和再审的条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一环。

二、商标权权属的纠纷怎么处理?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者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一、行政解决方式

  1、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4)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发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3、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有关当事人;

  (2)检查与侵犯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可以责令封阅;

  (3)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4)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有其独具优势: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决定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诉讼解决方式

  1、管辖。

  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一般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采用民事制裁的方式。

  基于被侵权人行使的禁止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归还不当利益请求权、恢复信誉请求权,人民法院可单独采用或合并采用以下办法:

  (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可以销毁构成侵权行为的物品,拆除侵权行为所用的设备,收邀直接专门用于侵权行为的工具、模板等;

  (2)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信誉,如责令被侵权人在报刊杂志上登载道歉声明等,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商业信誉;

  (3)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另外,被侵权人因调查、取证、聘请诉讼代理人或非诉讼代理人所花的费用,侵权人也应予以赔偿;

  (4)除上述主要办法外,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等措施。

三、林权纠纷处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地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定团结,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是指因森林、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而产生的争议。

处理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以下简称林权争议),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处理林权争议,应当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原则。

第四条 林权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林业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统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在林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得在有争议的林地上从事基本建设或者其他生产活动。

第二章 处理依据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以下简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 尚未取得林权证的,下列证据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一)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

(二)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的土地清册;

(三)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赠送凭证及附图;

(四)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

(五)对同一起林权争议有数次处理协议或者决定的,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最终决定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最后一次决定为依据;

(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

第八条 土地改革后至林权争议发生时,下列证据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参考依据:

(一)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时,该单位的总体设计书所确定的经营管理范围及附图;

(二)土地改革、合作化时期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三)能够准确反映林木、林地经营管理状况的有关凭证;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能够确定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第九条 土地改革前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凭证,不得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或者参考依据。

第十条 处理林权争议时,林木、林地权属凭证记载的四至清楚的,应当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清楚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事人共同的人民政府确定其权属。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同一起林权争议都能够出具合法凭证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事人共同的人民政府按照双方各半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其权属。

第十二条 土地改革后营造的林木,按照“谁造林、谁管护、权属归谁所有”的原则确定其权属,但明知林地权属有争议而抢造的林木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处理程序

第十三条 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第十四条 林权争议由当事人共同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办理具体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申请处理林权争议的,申请人应当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现状,包括争议面积、林木蓄积,争议地所在的行政区域位置、四至和附图;

(三)争议的事由,包括发生争议的时间、原因;

(四)当事人的协商意见。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统一印制。

第十六条 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在接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后,应当及时组织办理。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出具证据。当事人不能出具证据的,不影响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依据有关证据认定争议事实。

第十八条 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由调解人员署名,加盖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印章,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制作处理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处理意见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事由、各方的主张及出具的证据;

(三)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四)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或者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凡涉及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变更的,应当事先征得原批准机关同意。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采矿权纠纷处理程序?

1.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探矿权、采矿权等矿业权纠纷案件,应当依法保护矿业权流转,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2.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矿业权出让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请求确认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第三条受让人请求自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起始日确认其探矿权、采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矿业权出让合同生效后、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颁发前,第三人越界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勘查开采,经出让人同意已实际占有勘查作业区或者矿区的受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采光权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住建局。住建局负责房屋修建的审批,其中有一条重要的指标就是房间距要保证低层房间有足够的采光度和角度。如果房间一部分低楼层是无法采光,常年照不到太阳。这是不符合现在楼盘建设标准的。

六、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办法?

1、协商。争议双方当事人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事实求是、互谅互让、公正合理、自觉自愿”原则平等协商,解决权属争议。

2、调解。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调解。村级组织之间的争议向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调处书面申请;村民个人之间、村民个人与村级组织或单位之间的争议,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调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请求的事项和理由、有关证据。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调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3、行政处理。调解不成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4、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书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

七、继承房产发生纠纷怎么起诉再审?

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下的房产,是所有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的,除非有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如果继承人之间因为该房产的继承发生纠纷,那么,就要去法院起诉要求析产,有争议的双方分别为原告和被告。

先要去一审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判决后不服然后再去中级法院上诉,对二审法院的判决不服,最后才去高级法院申诉申请再审。

八、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怎么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怎么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是指在宅基地使用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包括宅基地权属纠纷、宅基地用途纠纷、宅基地占用行为纠纷等。在农村宅基地制度逐渐完善的今天,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正成为农村法律服务领域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针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对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其中第十五条明确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享有永久的使用权。但由于各地的具体实施细则略有不同,因此,在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时,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来进行。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协商解决:当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时,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对话、沟通、妥善安排等方式,寻求一个互利双赢的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作为协调人,帮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可以选择申请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会派遣专门的调解员介入纠纷解决过程。调解的优点是迅速、灵活,符合当事人的利益,同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3. 仲裁解决:当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可以选择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员会根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仲裁程序相对于诉讼程序来说,更加简单、便捷。
  4.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调解、仲裁都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选择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审理,对纠纷进行解决。诉讼是一种公开、正式的解决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注意事项

在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时,有几个关键的注意事项需要牢记:

  • 了解法律法规:作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当事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当地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规定等。只有了解法律法规,才能在纠纷处理中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
  • 寻求专业帮助: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技能。因此,在处理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寻求律师、专业人士的帮助,帮助自己理清纠纷关系,明确自己的权益。
  • 保留证据:纠纷处理过程中,保留相关的证据非常重要。包括宅基地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权属证书等。这些证据可以作为证明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
  • 主动参与: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主动参与,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主动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只有主动参与,才能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总结

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是一项需要谨慎处理的工作。当事人在处理纠纷时,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处理纠纷时,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寻求专业帮助,保留证据,主动参与。只有合理、合法地处理纠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实现纠纷的和解和解决。

九、公牛商标权纠纷如何处理?

公牛商标侵权发生纠纷,首先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十、矿权怎么拿到?

矿权获取的步骤相对复杂,但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获取矿权并不容易。2.矿权的申请与获取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如资质考核、申请材料准备、审批程序等。3.具体的矿权获取流程会因国家、地区和矿种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首先需要根据矿产资源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了解申请矿权的条件和程序;然后,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批机构的审核;最后,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公告、登记等手续,正式获得矿权。总之,想要获取矿权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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