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奖励有两种形式:
一是申报土地整理或土地复垦项目,列入项目实施计划后经过土地整理或复垦,新增耕地或补充耕地经过验收合格拨给土地复垦费;
二是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挂钩试点,也是将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当作复垦项目拨给相应补助资金。
新增耕地是指新增加的能够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通过区域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和进行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等工程新增加的耕地。
补充耕地是指用于占补平衡,确保国家耕地面积不减少的管制制度,即占用了多少耕地,必须垦造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有限性愈发凸显。为了保护耕地资源,我国对占用耕地行为做出了严格的监管和处罚规定。
占用耕地行为对环境和社会经济都会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一旦耕地被非法占用,不仅损害了农业生产的基础,还影响了农民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稳定。因此,我国法律对占耕地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格处罚,以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占用耕地是指在规划管理区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人工设施,或者用于其他非农业生产活动的行为。被确认为占用耕地的行为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
对占用耕地行为进行处罚,需要有明确的依据和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占用耕地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需要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的依据主要包括占用耕地的面积、性质、情节等因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占用耕地行为的处罚主要包括罚款、恢复耕地功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拘留等措施。具体的处罚内容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予以确定。
对于占用耕地行为的处罚,相关部门将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这些文书内容包括被处罚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申诉途径等内容,并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范本。
为了有效打击占用耕地行为,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耕地资源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形成保护耕地资源的意识和行动,共同维护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占耕地行为不仅涉及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也关系到亿万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通过严格的监管和有效的处罚,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占耕地行为,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希望社会各界能共同努力,共同守护耕地资源,共同构建美丽乡村、繁荣社会。
新耕地指标:指新增加的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另外根据《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规定,新增耕地面积除新增耕地外,还包括新增可转为耕地的园地、人工草地、养殖水面等。
新增耕地率=新增耕地面积÷项目规模(建设规模)
土地整理净增耕地面积可依据下面的公式进行计算:
Mz=(1-R2)×(M1-M2)+(R1-R2)×M
式中:
Mz----整理后净增耕地面积;
M----待整理农地区的原耕地面积;
R1----整理前的待整理农地区田埂系数(南方宽<1.0米,北方宽<2.0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R2----整理后的田埂系数(视当地实际情况和整理区类型确定);
M1----待整理农地区非耕地地类的面积(含沟渠、道路、园地、林地和夹荒地等);
M2----待整理农地区整理后必须保留的非耕地地类面积(含沟渠、道路、园地和林地等);
上面的公式表明,土地整理净增耕地来源有两个途经:
一是对整理前的耕地而言,通过降低田埂系数增加一部分耕地;
二是通过减少非耕地地类面积增加一部分耕地。
一、立项申报阶段
1、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占卜平衡项目的要求,进行补 充耕地项目选址、拟定项目区。2、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现场踏勘。
3、确定项目区范围。
4、编制补充耕地项目建议书。5、将补充耕地项目建议书上报市局,市局审批立项。
6、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论证。
7、编制项目设计报告及预算, 并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8、项目通过评审,由市局下达投资计划。
9、根据市局下达的投资计划,编制实施方案,由市局组织 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通过后, 项目准备进入实施阶段。
二、项目实施阶段
1、根据实施方案中的标段划分情况,发布招标公告。
2、进行招投标。
3、中标公示,确定监理单位和实施单位。
4、签订合同。
5、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计划,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三、竣工验收阶段
1、竣工自验。(县里组织初验,初验整改,整改后再验收)
2、向市局申请终验。(市里组织终验,终验整改,整改后再 验收)。
3、市局审批,下达竣工验收文件。
4、资料归档。
5、电子报备,纳入耕地储备库
不是复垦。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具体地说,土地复垦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的土地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恢复其可利用状态。
新增耕地就是指新增加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包括土地整治项目中从未利用地开发出来的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由建设用地复垦而来的耕地,还有设施农用地、林地、农村道路、沟渠等其他农用地复垦而来的耕地等等。
增加耕地提升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
我国粮食安全既是 “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应对复杂国际环境、保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战略。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取得的巨大成就,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未来我国庞大人口基数和新增人口仍会使粮食消费维持较高水平,加之饲料和工业用粮的增加,使粮食需求持续增长的趋势不可逆转;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耕地将继续减少,粮食品种、水资源、气候、生态环境等制约因素也将日益突出;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和粮食危机等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利用国际市场调剂国内粮食余缺空间有限,必须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因此,在耕地数量刚性减少,粮食需求不断增加的前提下,提升耕地质量是保证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提高耕地质量是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的重要保障
耕地质量水平不高,限制了作物单产水平的发挥。目前,我国 3 种主要粮食作物 ( 水稻、小麦、玉米) 的地力贡献率约分别为 60. 2% 、45. 7% 、51. 0%。美国小麦和玉米产量的地力贡献率较我国高出约 20 个百分点。此外,水稻、玉米及小麦的超高产水平比全国平均产量水平高出 1 倍以上,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多数地区耕地质量总体水平不高,限制了高产品种高产潜力的发挥。造成我国粮食作物单产水平潜力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的主要原因是: 我国的耕地质量水平偏低,限制了作物新品种的增产潜力,而且中低产田上种植高产品种,其产量水平甚至较传统的作物品种还要低
三调新增耕地就是指二调初始数据库和历年变更数据库中为未利用地、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等非耕地地类,在国土三调过程中,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出来的耕地。
一般包括土地整治项目开发的耕地、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的耕地和农户自主开发的耕地。
不能改成新增耕地。新增耕地是土地整理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对项目区内的荒地、田埂、废弃沟渠、道路整治等新增加的耕地。有新增耕地率指标要求。
新增耕地率指:新增耕地面积所占项目建设规模的比率。新增耕地率=新增耕地面积÷项目规模(建设规模)
新增耕地率计算公式
新增耕地率=新增耕地面积÷项目规模(建设规模)
一般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种植小麦、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占用耕地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保护耕地资源,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和政策,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而占耕地处罚文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承载了占用者违法行为的证明和法律裁决结果,对于规范行政执法、保护耕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占耕地处罚文书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封扣押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决定书等。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处罚文书会有所不同,但它们都应遵守一定的格式和要求,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占耕地处罚文书中的重要一部分。该决定书通常由行政执法机关出具,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决定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经过法律事实审查和法务部门审核,并由上级机关审批。对于严重的占用耕地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结果应当严厉,以起到警示作用。
在占用耕地调查取证过程中,如果涉嫌违法行为严重,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查封扣押,以确保证据完整性和执法效果。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查封扣押决定书的使用需要严谨和谨慎,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和法定权限。执法机关在执行查封扣押决定时,应确保行动合法、有序,并对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损毁。
在占用耕地违法行为被查实后,行政执法机关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决定书,要求占用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耕地原貌。责令停止违法决定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责令停止违法决定书的下达是行政执法机关约束违法行为、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方式。占用者在接到决定书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停止违法行为,并积极履行整改义务,以减小违法行为对耕地的损害。
占耕地处罚文书范本是规范行政执法、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工具。通过合理、严谨的处罚文书,可以对占用耕地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并起到警示和约束的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占耕地处罚文书范本,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只有通过更加规范和有效的执法手段,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