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控制指标
基本内容
总量控制是指以控制一定时段内一定区域内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它包含了三个方而的内容:一是排放污染物的总量;二是排放污染物总量的地域范围;三是排放污染物的时间跨度。通常有三种类型:目标总量控制、容量总量控制和行业总量控制。目前我国的总量控制基本上是目标总量控制。
“总量控制”是相对于“浓度控制”而言的。浓度控制是指以控制污染源排放口排出污染物的浓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其核心内容为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是浓度排放)标准。我国的“排污收费”、“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都是以浓度排放标准为主要评价标准。
总量控制的对象
主要是指国家“九五”期间重点污染控制的地区和流域,包括:酸雨控制区和SO2控制区;淮河、海河、辽河流域;太湖、滇池、巢湖流域。
十一五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为COD和二氧化硫。
总量控制的实施程序
1)国家环境管理机关在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申报的基础上,经全国综合平衡,编制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解到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国家控制计划指标。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把省级控制计划指标分解下达,逐级实施总量控制计划管理。
3)编制年度污染物削减计划。
4)年度检查、考核。
“十二五”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SO2)、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矿业权的价值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而形成的,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矿权获取的步骤相对复杂,但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获取矿权并不容易。2.矿权的申请与获取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如资质考核、申请材料准备、审批程序等。3.具体的矿权获取流程会因国家、地区和矿种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首先需要根据矿产资源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了解申请矿权的条件和程序;然后,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批机构的审核;最后,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公告、登记等手续,正式获得矿权。总之,想要获取矿权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控制总量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有编制,但是编制不落在个人身上,而是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而且人员控制总量内所有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报送实名制人员变动情况。
编制是一个汉语词汇,一指把细长的东西交叉组织起来,制成器物,二指根据资料做出(规程、方案、计划等),三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工勤编制广义上属于事业编制的一种)、员额编制以及国企编制(银行编制属于国企编制的一种,但是国企编制不由财政拨款保障,而是由企业自行负担)。
1.
一指把细长的东西交叉组织起来,制成器物,
2.
二指根据资料做出(规程、方案、计划等),
3.
三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矿权转让合同是指矿业权人将其拥有的矿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文件。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矿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帮助各方合理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本文将提供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样式:
双方:
甲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乙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的合法权益,特就矿权的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矿权的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拥有的以下矿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条件
1. 甲方确认其对上述矿权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属纠纷。
2.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以下款项作为矿权转让的对价:
3. 双方同意在接受矿权转让后的30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
第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
第六条 合同生效和变更
...
第七条 合同解除
...
第八条 附件
...
第九条 合同解释
...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一条 附则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点:(此处为合同签署地点,由当事人自行填写)
签订日期:(此处为合同签署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本文提供了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矿权转让合同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合同的撰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希望本文对各方在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时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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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有利于各专业人才成长的环境,充分调动各专业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培育核心竞争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核心专业人才是指公司聘任的领军人才(即首席专家,以下同)和总专业师、副总专业师(包括设计技术、工艺技术、企业管理、党的建设等方向)。
第三条 总专业师一般由副总工程师兼任;中层管理者一般不兼任副总专业师;中层管理者兼核心专业人才的,按照中层管理者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 分工和职责
第四条 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党委组织部是核心专业人才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核心专业人才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二)负责核心专业人才选聘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三)负责核心专业人才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四)负责建立和管理核心专业人才的考绩档案。
第五条 人力资源处和核心专业人才所在单位负责配合党委组织部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 核心专业人才(指非中层管理者,以下同)所在单位负责安排其具体业务分工和工作任务,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原则上核心专业人才只负责技术方面或其他专项工作,不参与班子行政分工。
总量控制是指以控制一定时段内一定区域内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它包含了三个方而的内容:一是排放污染物的总量;二是排放污染物总量的地域范围;三是排放污染物的时间跨度。通常有三种类型:目标总量控制、容量总量控制和行业总量控制。目前我国的总量控制基本上是目标总量控制。
“总量控制”是相对于“浓度控制”而言的。浓度控制是指以控制污染源排放口排出污染物的浓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其核心内容为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是浓度排放)标准。我国的“排污收费”、“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都是以浓度排放标准为主要评价标准。
总量控制的对象
主要是指国家“九五”期间重点污染控制的地区和流域,包括:酸雨控制区和SO2控制区;淮河、海河、辽河流域;太湖、滇池、巢湖流域。
十一五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为COD和二氧化硫。
总量控制的实施程序
1)国家环境管理机关在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申报的基础上,经全国综合平衡,编制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解到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国家控制计划指标。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把省级控制计划指标分解下达,逐级实施总量控制计划管理。
3)编制年度污染物削减计划。
4)年度检查、考核。
我们是专业的『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对于这个问题,下面我从行业经验给您提供一些建议,希望能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在2019年,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超过170万件,下面截取一段官方报告:
“在2020年,我国软件著作权12月登记数量突破24万件,创史上最高月度登记数量记录,同比增幅超过15%,延续了自7月以来快速增长的登记趋势。至12月我国下半年度软件登记总量已达到100万件,较2019年度同期增长接近30%。”
从官方宣告来看,我国每年的软件著作权等级总量都是增长迅猛的,2021年的报告还没有出来,但是可以大胆预估一下,总量应该会突破20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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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线,有问必答矿权和采矿权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其授权的范围和权力。以下是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
1. 矿权
矿权是指在矿产资源所在地,对矿产资源的开发权和管理权的所有权。矿权可以授予个人、企业或政府机构等单位。持有矿权的人有权利从矿产资源中获取利益,包括控制和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矿物、销售矿产等。
2. 采矿权
采矿权是指在矿产资源所在地,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的权利。采矿权是一种有限的、特定的授权,只授予持有者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而不授予持有者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或管理权。
换而言之,采矿权是一种相对狭窄的权利,其授权的范围只包括对矿物的开采,而不涉及其他方面的权利。持有采矿权的人必须在矿权持有者的授权下行使其权利,否则将会面临法律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矿权和采矿权的具体定义和界定可能有所不同。上述的区别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表述。在具体操作中,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矿业权具体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块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