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矿权延续年限最新规定
1、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时,采矿权人提前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手续,获得新的采矿期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探矿权保留和延续是与矿业权有关的两个概念,其主要区别如下:1. 概念差异:- 探矿权保留是指在矿业权期满后,将探矿权作为独立的一部分保留下来,而不作为矿业权的一部分继续存在。- 矿业权延续是指在矿业权期满后,将其延长一定的时间继续存在。2. 对象差异:- 探矿权保留的对象是探矿权,即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评价等活动的权利。- 矿业权延续的对象是矿业权,即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利用权等。3. 功能差异:- 探矿权保留通常用于作为将来可能发展成矿产资源开采的依据,为后续的矿业权申请和开采提供支持。- 矿业权延续是延长矿业权的有效期限,以继续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和利用。4. 条件差异:- 探矿权保留的实施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勘查工作的完成程度、矿业权持有人的资质等。- 矿业权延续的实施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例如规定的延续程序、延续的条件、延续费用等。总体而言,探矿权保留和延续都是针对矿业权的不同处理方式,一个是保留探矿权作为独立的一部分,一个是延长整个矿业权的有效期限。
探矿权延续指的是在探索矿物的权利到期后对其进行有效期延长的行为,也就是说将探矿权进行延期的行为。
探矿权延续说明了可以继续实施探索矿物的行为。
探矿权保留指的是对探矿权予以保留的措施,也就是继续维持其探矿权的意思。探矿权保留说明了还可以继续进行探矿活动。
矿权和采矿权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其授权的范围和权力。以下是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
1. 矿权
矿权是指在矿产资源所在地,对矿产资源的开发权和管理权的所有权。矿权可以授予个人、企业或政府机构等单位。持有矿权的人有权利从矿产资源中获取利益,包括控制和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矿物、销售矿产等。
2. 采矿权
采矿权是指在矿产资源所在地,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的权利。采矿权是一种有限的、特定的授权,只授予持有者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而不授予持有者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或管理权。
换而言之,采矿权是一种相对狭窄的权利,其授权的范围只包括对矿物的开采,而不涉及其他方面的权利。持有采矿权的人必须在矿权持有者的授权下行使其权利,否则将会面临法律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矿权和采矿权的具体定义和界定可能有所不同。上述的区别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表述。在具体操作中,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过期就是作废了,没有采矿权了,要办理完手续才能合法采矿,延续期间有可能继续给你采矿权,也有可能不给你采矿权。
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
探矿权可以申请延续,以往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因而,2020年5月1日后,以出让方式设立的探矿权每次延续时间调整为5年。
采矿权延续
学科: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词目:采矿权延续;英文:continuation of mining rights;释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时,采矿权人提前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手续,获得新的采矿期限。申请采矿权延续的,应当在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法定期限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中文名
采矿权延续
外文名
continuation of mining rights
学科
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
释文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
特点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
学科: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
词目:采矿权延续
英文:continuation of mining rights
释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时,采矿权人提前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手续,获得新的采矿期限。申请采矿权延续的,应当在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法定期限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说明申请延续登记的理由和保有的地质储量以及需要延长的期限,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据法定条件审查并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法律对采矿许可证延续的次数没有限定。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至有效期满之日起自行作废。
矿权获取的步骤相对复杂,但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获取矿权并不容易。2.矿权的申请与获取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如资质考核、申请材料准备、审批程序等。3.具体的矿权获取流程会因国家、地区和矿种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首先需要根据矿产资源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了解申请矿权的条件和程序;然后,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批机构的审核;最后,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公告、登记等手续,正式获得矿权。总之,想要获取矿权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矿业权的价值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而形成的,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自然资源部对保留矿权的处理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当一部分地区矿产资源未来可能被发现或利用时,为了保护国家重要矿产资源的战略储备和可持续发展,在国土开发利用规划中将保留矿权的措施。
具体处理意见包括:
1. 优先保留:对于矿区未发现但有潜力的重要矿种,如稀土矿、钨矿等,优先保留矿权,不进行开发或者限制开发规模,确保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和可持续利用。
2. 合理评估:对于矿区预期资源量较小或开发困难的矿种,如低品位矿石等,进行权衡和评估,确保开采成本和环境影响不过大时,可以进行有限开发,同时保留一定矿权作为长期储备。
3. 区域协调:加强跨区域、跨部门间的统筹协调,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避免重复开发或过度开发导致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
4. 刚性要求:将保留矿权的原则纳入国土开发利用规划、矿产资源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体系中,并加强督导和执法力度,确保保留矿权得到切实执行。
保留矿权的处理意见旨在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综合考虑国家长远利益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确保重要矿产资源的安全供应和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