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问了肯定没在房本 产权肯定是全体业主的…阳光房肯定属于违建,具体会不会有人管要看当地执法力度 和与物业邻里的关系了
自己发表的作品版权是属于自己的,如果和出版社签约了就会有一部分分给出版商。
网络小说跟纸质印刷出来的小说从着作权法保护的角度来看没有任何差别,只不过是创作者选择发布的渠道不同而已。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着作权的产生是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就自动获得保护,不像专利一样去申请。法律对着作权的保护有两方面:人身权与财产权。
乡镇国土所改革归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乡镇国土所受上级国土部门和同级政府委托,负责对乡镇土地进行管理、编制和日常的地籍的管理工作。乡镇国土所隶属国土资源局,改革后归自然资源局管理负责。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
UP主付费拍摄,版权归UP主,但不明确素材归属的话,素材版权归摄影师。
免费拍摄,且没有事先约定,素材和成片归摄影师。
谢谢邀请,依我估计,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五花八门的,皆因每一个地方的风俗不相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估计连包公也审不了,对吧?看地方风俗吧,个人认为,按道理,按人生规律而言,应该归女方父母保管,为什么呢?因为这一点钱是男方孝敬女方父母的,多谢岳父,岳母辛辛苦苦养了一个大闺女,嫁了女儿以后,女儿难以时刻在身边孝敬自己的父母。不是吗?当今社会,谁家女儿不出来打工,未结婚时,每一个月按时把工资寄给自己的父母,但是,结婚以后,组织了新家庭,还可以每月把工资全部寄回娘家吗?朋友,做人要知恩图报,吃水不忘挖井人,吃饭别忘耕田人。你认为呢?古言云: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从人的本性来讲,“撒旦的归撒旦,凯撒的归凯撒”是最合理的运行方式,因为那样可以给人们在不同的岗位上(不仅仅是在官位上)做出“惊世”成就...
个人独资企业算企业,并非个人,企业注册的商标,商标权归企业所有。如果以公司名义注册就属于公司,以个人名义注册就属于个人。如果商标属于公司所用,想归个人可以办理转让。
企业营业执照注销后,商标所有人是不会自动转为个人的。这种情况需要向商标局递交商标转让申请,这个转让的类型是移转,需要提交文件如下: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空着,受让人盖章或签字
(2) 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4) 企业注销证明,资产核算报告,全体股东决议同意转让给受让的声明。
需要的费用,商标局收取1000元/每标/每类,代理公司收取相应代理费。
需要的周期,5-6个月左右
楼道的弱电井不归业主。各家业主家中都有闭路电视,网络,电话等都配置在电井中,需要安装和维修时运营商会通过物业公司进入电井安装或维修。
珍宝岛距饶河镇45km,面积约0.74平方千米,位于黑龙江支流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国一侧的岛屿,属中国黑龙江省虎林市,在饶河县南端。原是从中国方面伸入乌苏里江的半岛,后来经过长期的水流冲击,才成为一个小岛。现在每逢夏季枯水期,珍宝岛还与乌苏里江的中国陆地连在一起,回复原来的半岛面目。在乌苏里江上作业的老一辈中国渔民,称珍宝岛为“翁岛”。该岛因1969年3月发生中苏边界事件驰名中外。岛上建有长廊小桥和市场,已成为旅游胜地和中俄民间贸易场所。
归镇江管。句容市不属于南京,它属于江苏省辖县级市,由镇江市代管,位于江苏南部,东侧是镇江,西侧是南京,地理位置优越,有“南京新东郊,金陵御花园”的美誉,历史文化背景悠久,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江苏最早建县的文明古县之一,曾是镇江的下辖县,1995年4月句容撤县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