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制度的类型
1、统计管理体制
统计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组织管理政府统计工作的体系和制度,表现为国家对政府统计组织与管理结构中各层次、各部分之间隶属关系、职责范围、管理方式等一系列问题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规定。
统计管理体制从横向观察中央各部门之间的统计分工可分为集中型和分散型两种。从纵向观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统计关系,可分为高度集中,垂直领导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型、彼此独立,相互协作型三种。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财经委员会计划局内设立了统计处,负责规划全国的财经统计工作。1952年,我国成立国家统计局,领导全国的统计工作。从那时起,国家建立了由国家统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市、县、区统计局等组成的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大中型企业内设立的专业统计机构,它们共同承担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其突出特点是,各级统计部门受上级统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这就基本上保证了各级政府管理决策及社会各方面对统计资料的需求。目前,我国所有的官方统计数据一律由政府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搜集,由各级政府统计局公布,较好地保证了各种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协调统一。
2、统计调查制度
统计调查制度是狭义的统计制度,仅指统计调查阶段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
新中国的统计调查制度是从1950年开始的。1950年3月在中财委统计总处的领导下,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工业普查,此后,全国各种统计调查报表制度先后建立起来,而且多是定期报表,如《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运输邮电统计报表制度》、《物资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制度》、《贸易统计报表制度》、《农业统计报表制度》、《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文教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和各项专门调查等。
在新中国统计调查的历史上,曾出现过一些问题,20世纪50年代初期滥发统计报表就是其中的一例。据统计,那时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共印发各种统计表格34,993种。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们开始思考统计制度的改革问题,从统计队伍来说,政府统计部门重新组建了农调队,成立了城调队,20世纪90年代又成立了企调队。从调查方法制度上来讲,过去实行的全面统计报表制度,已不能满足经济改革开放对统计的要求,必需进行改革。以定期普查和抽样调查为主、多种调查方法相结合,是我国现行的统计调查体系的基本特征。调查方法制度是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而不断改革和完善的。除了政府统计系统的调查以外,非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各种市场调查业务,在各类市场调查公司的运作下,正逐步兴旺起来。可以预期,我国的民间统计机构和统计业务将会有更大的发展,成为政府统计的重要补充,同时,各类市场调查机构在行业自律的基础上,也须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3、统计法制
统计法制是保证统计工作依法进行,保证统计资料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社会经济现实的必要手段。
中国第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统计文件是1950年东北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东北统计报告暂行规定》。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以命令的形式公布了《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它为在全国有组织、有领导地建立统一的、系统的、科学的统计工作铺平了道路,并对以后的统计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54年,在治理滥发统计表的基础上,颁发了《关于制定及审批调查统计报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调查统计报表制订送审的几项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统计报表制度。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要求在领导上、业务上、组织上加强统计工作,同一切虚报、瞒报统计数字的违法行为作斗争。1963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统计工作试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的第一个统计法规,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公布,并于1984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我国统计史上第一部正式法规,该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真正开始走上法制轨道。
社会救助统计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救助的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政策而建立的一套系统化的数据统计机制。它包括从社会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标准以及救助结果等方面对社会救助进行全面、准确的统计和分析。社会救助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社会救助是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社会救助统计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地把握社会救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决策者提供权威的数据支持,为政府制定更加精准的社会救助政策提供参考。同时,通过社会救助统计制度,可以对救助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政策,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 社会救助对象统计。社会救助的对象包括了解决生活困难的个人和家庭。社会救助统计制度需要全面掌握救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如年龄、性别、救助类型、救助时长等,为政府提供有关群体状况和需求的数据支持。
2. 救助方式统计。社会救助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直接救助、资金救助、物资救助、劳动救助等。社会救助统计制度需要详细了解各种救助方式的运行情况,对各类救助方式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便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救助效果。
3. 救助标准统计。社会救助标准是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救助补助标准,对于确保社会救助的公平性和正义性起着重要作用。社会救助统计制度需要统计不同区域、不同救助类型的救助标准,及时了解救助标准的动态变化,为评估救助政策的有效性提供数据支持。
4. 救助结果统计。社会救助的最终目的是帮助受助者解决生活困难,提升其生活质量。社会救助统计制度需要对救助结果进行跟踪和统计分析,了解救助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政策,确保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社会救助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至关重要。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社会救助统计制度可以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持,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对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标准和救助结果等方面进行全面统计和分析,政府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救助的运行情况和问题状况,为制定更加精准的社会救助政策提供参考。
其次,社会救助统计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社会救助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统计分析救助对象和救助效果等数据,政府可以及时调整救助标准和方式,提高救助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满足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
第三,社会救助统计制度有利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通过统计救助结果,可以对救助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满足社会救助工作的目标需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统计制度的作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加强统计数据的质量和真实性。社会救助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着政府决策和救助政策的有效性。因此,在统计救助数据时,应加强对数据来源和统计方法的把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其次,加强统计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社会救助统计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确保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应制定相关的统计指标和统一的统计方法,确保统计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三,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利用。社会救助统计数据的价值不仅在于数据的收集,更在于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应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信息,为决策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政策参考。
最后,加强社会救助统计制度的完善和持续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社会救助统计制度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不断完善和优化。应及时修订和更新统计制度,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相适应,更好地为决策者和实施者提供支持和指导。
在构建健全的社会救助统计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救助统计制度,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通过社会救助统计制度,我们能够更全面、准确地了解社会救助的情况,分析问题,为政府制定更加精准的社会救助政策提供参考。社会救助统计制度是有助于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的重要机制。它涵盖了社会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标准以及救助结果等方面的全面统计和分析。社会救助统计制度的完善对于改进社会救助工作至关重要。 社会救助是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以及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它是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社会救助统计制度,可以更好地把握社会救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决策者提供权威的数据支持,为政府制定更加精准的社会救助政策提供参考。同时,社会救助统计制度可以对救助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政策,提高社会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社会救助统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救助对象统计、救助方式统计、救助标准统计以及救助结果统计。在社会救助对象统计方面,需要全面了解救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如年龄、性别、救助类型、救助时长等,为政府提供群体状况和需求的数据支持。救助方式统计需要详细了解各种救助方式的运行情况,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便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救助效果。救助标准统计需要统计不同区域、不同救助类型的救助标准,及时了解救助标准的动态变化,为评估救助政策的有效性提供数据支持。最后,救助结果统计要跟踪和统计分析救助的最终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政策,确保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社会救助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持,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救助的运行情况和问题状况,为制定更加精准的社会救助政策提供参考。通过统计分析救助对象和救助效果等数据,政府可以及时调整救助标准和方式,提高救助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满足弱势群体的需求。此外,社会救助统计制度有助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统计制度的作用,建议加强统计数据的质量和真实性,通过加强数据来源和统计方法的把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此外,需加强统计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并制定相关的统计指标和统一的统计方法,确保统计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同时,还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信息,为决策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政策参考。最后,社会救助统计制度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不断完善和优化,及时修订和更新统计制度,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相适应,为决策者和实施者提供支持和指导。 构建健全的社会救助统计制度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救助统计制度,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社会救助统计制度的建立将为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弱势群体的脱贫和共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目录
第一部分 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
1.1 总说明
1.2 报表目录
1.3 调查表式
1.3.1 卫生机构年报表(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疗养院、护理院/站、门诊部、临床检验中心)(卫统1-1表)
1.3.2 卫生机构年报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统1-2表)
1.3.3 卫生机构年报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卫统1-3表)
1.3.4 卫生机构年报表(村卫生室)(卫统1-4表)
1.3.5 卫生机构年报表(急救中心、急救站)(卫统1-5表)
1.3.6 卫生机构年报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预防保健中心)(卫统1-6表)
1.3.7 卫生机构年报表(卫生监督机构)(卫统1-7表)
1.3.8 卫生机构年报表(采供血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医学科研和医学在职培训机构等)(卫统1-8表)
1.3.9 二级及以上医院月报表(卫统1-9表)
1.3.10 其他医疗机构月报表(卫统1-10表)
1.3.11 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表)
1.3.12 医用设备调查表(卫统3表)
1.3.13 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
1.3.14 采供血情况调查表(卫统5表)
1.4 主要指标解释
1.5 统计标准
1.5.1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
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CB/T2260-2007)
1.5.3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
1.5.4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
1.5.5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12402-2000)
1.5.6 性别分类及代码(CB/T 2261-2003)
1.5.7 婚姻状况代码(GB/T 4766-1984)
1.5.8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CB/T 3304-1991)
1.5.9 学历代码(文化程度代码GB 4658-2006)
1.5.10 学位代码(GB/T 6864-2003)
1.5.11 所学专业代码(GB/T 16835-1997)
1.5.12 专业技术职务代码(GB/T 8561-2001)
1.5.13 职业分类与代码(GB/T 6565-1999)
1.5.14 疾病分类与代码(GB/T 14396-2001)
1.5.15 设置/主办单位代码
1.5.16 政府办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
1.5.17 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分类与代码
1.5.18 医师执业范围代码
1.5.19 医疗机构上报设备与代码
1.5.20 医院疾病名称目录
银监会要求建立助学贷款违约统计制度,即定期收集、汇总助学贷款违约客户情况,并向有关机构通报。
一是统计业务培训制度。每年以统计年报会为契机将最新统计制度、统计业务知识及时送到基层统计人员手中,对制度中的一些重点内容逐一讲解,做到人人知晓、业务熟练。
二是报表催报通报制度。每次报表开网前、上报过程中统计人员在QQ群内通知企业按时上报,同时对于在报表期内不能上报的单位,用短信、电话催报,确保每月报表上报率达100%。
三是数据查询通报制度。网上直报结束后,进行报表验收查询,及时做好查询情况的反馈落实。
四是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分析企业数据质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对重点单位和报表问题单位进行面对面辅导,直至报准报实为止。
现行土地统计报表制度是1986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后,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制订、下发执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统计报表制度实施办法,土地统计报表目录、土地统计报表格式和填报说明等。
该制度由“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国土年综1表)、“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国土年综2表)、“城镇建设用地当年增加面积”(国土年综4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概查)”(国土年综5表)等统计报表组成。
凡已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详查)工作的县,须将详查成果作为初始土地统计数据,以后每年通过变更调查将土地变化情况填入各表,完成年度土地统计。
尚未开展或尚未完成土地详查的县,应暂以土地概查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填报。
各级土地管理主管部门对各表审核无误后逐级汇总上报,同时抄报同级统计部分。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将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简称矿业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以下简称矿业权人)而依法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包括探矿权出让收益和采矿权出让收益。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改进和规范能源统计方法,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国务院统计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息。
宋代人口统计的特点
宋代人口统计原则,因史无确载歧见迭出.通过对有关史料及主要观点的考察分析,就可发现宋代人口统计在通常情况下只计男子,不计女口.宋代人口统计上的"口数"一般都是"丁数".只有在边疆少数仍行均田制地区和赈灾等非常情况下,人口统计上的"口数"才是包括男女老幼在内的真实人口数.所以宋代人口统计上的"口户比"一般应作为"丁户比",宋代口户比偏低这一令人费解的现象从而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
统计工作是对企业实行科学管理监督整个企业活动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制定政策和计划的主要依据。报表作为企业经营数据的组织和输出方式在企业信息平台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整理和分析数据的有效的手段之一,也是企业单位决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