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击逃废债的措施?

时间:2024-12-14 21:29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政府打击逃废债的措施?

为完善债券市场法制,建立完善制度健全、竞争有序、透明开放的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近日,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在推动完善债券市场法制,着力夯实法律基础方面,《意见》要求,按照分类趋同的原则,逐步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投资者适当性、风险管理等各类制度和执行标准。加强市场监管,健全统一执法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的行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投资者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提出了多项规范性要求,明确提出,限制高杠杆企业过度发债,强化对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禁止结构化发债行为。要求特别应防范以规避公开发行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为目的、实质上将低信用高风险的债券出售给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较弱投资者的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出借债券账户以及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内幕交易、规避内控或监管,禁止为他人规避内控或监管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信用评级行业规范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对跟踪评级滞后、大跨度级别调整、更换评级机构后上调评级等行为的监管约束,提升评级机构风险预警功能。对存在级别竞争、买卖评级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和市场退出力度。

《意见》要求,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区分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不同主体的信用界限。加快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防范相关隐性债务风险转移,政府不得通过企业举债融资或为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各种担保,企业债务不得由政府偿还或由财政兜底,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定价机制,确保价格形成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政府部门、发行人对发行定价的不当干预,严禁承销机构通过自承自买、募集资金返存等方式变相压低发行利率、扭曲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意见》明确,把主动防范化解债券市场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筑牢市场准入、早期干预和处置退出三道防线,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提升市场出清效率。

强化发行人市场意识和法治意识,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依法严肃查处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逃废债行为,禁止企业借债务重组和破产之机“甩包袱”“卸担子”。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统筹推进多层次市场建设方面,《意见》要求,推动更好地保障各类合格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债券风险与投资者承担能力相匹配的原则,扩大投资者群体范围。推动社保基金、年金基金、养老金“第三支柱”等中长期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获得长期稳定收益。稳步培育和拓展高收益债券投资者群体,降低商业银行持债占比。

《意见》要求,研究探索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高收益债券柜台业务试点。在权责清晰、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探索在符合条件且依法合规获得批准的区域交易平台,以试点方式发展面向本地发行人和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区域债券市场,实施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从严惩处各种形式的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突破非公开发行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推动债券市场高水平开放方面,《意见》要求,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统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和资金跨境管理,稳步实现我国债券市场跨境联通和双向开放,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优先引进境外中长期投资者。

二、关于煤矿偷盗严重的防范措施

做好偷盗犯法的宣传教育,做到员工知法守法。在矿区显著地段,张贴宣传标语。

保卫部门尽职尽责,加强巡逻检查次数,对重点部位,实施专人看守制度,使安全保护纳入常态化管理,让人人知道偷盗可耻,偷盗犯法,对偷盗行为坚决打去,决不姑息养奸。

三、保护矿产资源的方法和措施?

明确督察检查范围方面,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计划实施情况;采矿权人依法采矿情况;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及采矿权转让情况;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占用费、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矿产资源储量占用登记、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和采矿权标识牌设立情况;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及产品流向情况;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情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依法填报统计报表或资料情况;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受行政处罚履行情况等13项内容。

其次,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矿产督察队伍,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四个督察组对20个矿山企业,围绕矿产开发监督日常管理和年度信息公示抽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好矿产督察工作。

企业配合方面,各有关矿山企业要依法勘查开采,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端正对矿产督察工作的态度,主动配合,及时完成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及矿产督察员提出的问题整改。

制度流程上,严守矿产督察制度,每季度1次、每次督察不少于2天,深入矿山企业,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每次督察结束,于10日内形成督察报告及《矿山现场督察备案表》,并做好矿产督察报备系统上传。同时,根据全年督察情况,形成年度督察报告。

四、对待顾客的偷盗行为有哪些防范措施?

对顾客偷到行为,店家一般是要收集证据,但收集证据必须合法,不得侵犯顾客人身权利,比如不可搜身,也很难强迫命令顾客把偷到的东西拿出来,这些都会涉嫌侵犯顾客人身权利。至于偷一罚十的口号,写写吓人可以,不可以实施,店家没有罚款的权利,店家可以通过监控录像报案由警察处理好

五、运管部门打击黑车措施

运管部门打击黑车措施

黑车是指没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在道路上非法运营的现象,给社会安全和交通秩序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和广大市民的安全,各级运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打击黑车措施。

1.制定严厉的法律法规

为了打击黑车,运管部门制定了严厉的法律法规,对从事非法运营活动的黑车司机予以处罚。根据相关规定,黑车司机一旦被查处,将被处以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措施。这些严厉的法律法规起到了震慑黑车司机的作用,有效减少了黑车的数量。

2.加强执法力度

为了打击黑车,运管部门对黑车进行了严厉执法。他们会加大巡逻力度,对违法运营的车辆进行查处,并将其依法送到公安部门处理。通过加强执法力度,运管部门将黑车从根源上消除,为广大市民创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

3.鼓励举报奖励

为了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打击黑车行动,运管部门推出了举报奖励制度。只要市民发现黑车违法运营的线索,与运管部门联系并提供有效证据,就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这种举报奖励制度有效地发动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性,使打击黑车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4.加强科技应用

运管部门积极推进科技应用,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来打击黑车。他们建立了黑车信息数据库,对公安系统、交通管理系统进行了联网。通过这一措施,运管部门可以更加快速、准确地识别和打击黑车,提高了打击的效果。

5.加强宣传教育

为了加大对黑车危害的宣传,运管部门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广大市民普及黑车的危害性和打击黑车的重要性,增强市民对黑车的警惕性和抵制意识。这种宣传教育的方式使更多的市民了解到黑车的危害,增加了打击黑车的力量。

6.加强合作与联动

为了更好地打击黑车,运管部门加强了与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的合作与联动。他们共享信息资源,进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通过加强合作与联动,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更加快速,打击黑车的效果更加显著。

7.加大整治力度

为了彻底清除黑车,运管部门加大了整治力度。他们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一些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的黑车活动。运管部门还与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联动,形成整治黑车的合力。这种整治力度的加大,使得黑车的数量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更加有序。

结语

运管部门的打击黑车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制定严厉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鼓励举报奖励、加强科技应用、加大宣传教育、加强合作与联动以及加大整治力度等措施,运管部门有效减少了黑车数量,维护了交通秩序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我们相信,在各级运管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打击黑车的行动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

六、采取哪些措施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

防范措施   1.加强对群众信息的保护。电信诈骗案件作案人员大多以获取信息作为实施犯罪的第一步,没有受害人的信息,作案人员将很难下手或者说无从下手。公安机关应该建立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案,从源头着手,强化对网络通讯方面的监管,加强对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的管控,坚决不能让信息从公安内部泄露出去,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趁之机。对于以金钱、物质或其它利益为交换条件出卖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获,从严、从重处理。   2.严格对诸如电话卡、银行卡等实名登记制度。公安机关应严格登记制度,加强对相关信息登记部门的监督。在未严格施行实名制登记的今天,作为办案机关,装备欠佳,所获信息不多,有心办案,却因为线索断裂而无法破案,导致人民群众的财产蒙受损失。当实现理想化的登记制度后,公安机关就可以简单的通过这些信息找到源头,揪出犯罪嫌疑人,挽回人民的经济损失。   3.加大对网络工具的管理力度。电信诈骗一般涉及到通讯工具,而最普通也是作案人员应用最广泛的是电话和计算机,由此可见对网络工具监管的重要性。在侦查过程中,弄清楚案情出现的各个电话号码的关系尤其重要,分清每个号码的作用,比如同一个案件中作案、联系、发送信号、转接、混用等,同时,通过对电话号码的分析和受害人的陈述,可以基本断定电话的角色,从而推断出作案团伙的内部分工特征和组织特点,这样可以使复杂的案件简单化,使复杂的团伙结构明确化。   4.注重电信诈骗的相关宣传防范工作,尽量减少电信诈骗发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特别是面对像电信诈骗这种特征性极强的犯罪,我们更应该注重宣传防范,从源头上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从当前形势来看,公安机关的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国家统计网得知,全国电信诈骗宣传做得好的几个省市发案率要比宣传力度明显不够的省市低很多,这说明电信诈骗的宣传防范工作做好还是很有成效。关于宣传防范,公安机关可以将此任务由上而下,细化到派出所、警务室,定期,定时,定地的向人民群众宣讲关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各种诈骗手段、防止上当受骗的方法、发现上当受骗后的处理方法,向人们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在小区拉横幅等,让人人都知道电信诈骗,人人都懂电信诈骗,从而减少电信诈骗的发生、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七、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八、打击治理网络诈骗主要措施

打击治理网络诈骗主要措施一直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议题。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诈骗日益猖獗,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因此,加强对网络诈骗的打击治理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将探讨当前针对网络诈骗的主要措施,以期为广大网民提供有效的防范方法和建议。

执法打击

在打击网络诈骗活动中,执法部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通过加强监测和侦查,追踪犯罪线索,打击和惩治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同时,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技术防范

除了执法打击外,技术手段也是防范网络诈骗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阻断和防范网络攻击和诈骗行为。包括加密技术、防火墙、网络监控等安全措施,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预防网络诈骗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开展网络诈骗防范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网络诈骗的认识和警惕性,增强大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只有让更多人了解诈骗手段和防范方法,才能更好地规避诈骗风险。

合作与交流

针对网络诈骗问题,各方应加强合作与交流,形成打击网络诈骗的合力。包括政府部门、执法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网络安全建设与维护,共同对抗网络诈骗威胁。加强信息分享和资源整合,形成网络诈骗防范的联防体系。

法律法规

依法治理是打击网络诈骗的重要保障。规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诈骗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有效打击和遏制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和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网络法治秩序。

总的来说,要想有效打击治理网络诈骗,需要多方合作,综合施策。执法打击、技术防范、宣传教育、合作与交流、法律法规等措施缺一不可,共同构建起一道牢固的网络安全防线,确保广大网民的网络安全与权益。

九、公安打击矿产资源犯罪情业务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非法采矿,即未经许可或未按照许可条件采矿;2.矿山盗采,即在矿山未采矿区域进行非法开采;3.违法转让矿业权,即将矿业权非法转让给他人;4.虚假宣传、欺诈骗取矿业权,即发布虚假信息、篡改数据等欺诈手段骗取矿业权;5.非法利用矿产资源,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加工矿产资源。以上这些情况都属于矿产资源犯罪,公安部门会对这些情况积极打击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法开采和利用。

十、保护花岗岩这类矿产资源的措施?

 保护花岗岩这类矿产资源的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避免过度开采和浪费资源。

2. 加强矿产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定期对矿产资源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产资源的破坏和污染问题。

3. 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和修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矿产资源的破坏和污染,同时对已经受到破坏和污染的矿产资源进行修复和治理。

4. 加强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5. 推广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价值。

6. 加强公众意识教育,提高公众对矿产资源保护的认识和意识,促进社会各界对矿产资源保护的关注和支持。 

相关资讯
热门频道

Copyright © 2024 81矿产网 滇ICP备2024020316号-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