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货币化程度/货币化率?

时间:2024-12-10 06:40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什么是货币化程度/货币化率?

是指社会的货币化程度,一定经济范围内通过货币进行商品与服务交换的价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也叫马歇尔K值。

二、陕西什么矿产资源丰富?

陕西省矿产资源分布区域特色明显。陕北和渭北以优质煤、石油、天然气、水泥灰岩、粘土类及盐类矿产为主;关中以金、钼、建材矿产和地下热水、矿泉水为主;陕南秦岭巴山地区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及各类非金属矿产为主。陕西省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潜在总价值42万亿元,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居全国之首。

陕西省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列的重要矿产有:盐矿、煤、石油、天然气、钼、汞、金、石灰岩、玻璃石英岩,高岭土、石棉等,不仅资源储量可观,且品级、质量较好,在国内、省内市场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有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矿产,如铁、铜、锰、铝、锡、钨、铂族金属,萤石、钾盐、磷、金刚石等。或贫矿多、或探明储量少无可供规划矿区,或开发利用条件差,少数矿种仍未探明储量。

三、陕西省矿产资源分布?

一、西安市

临潼区:石墨矿、金矿

长安县:线石、蛭石、砂

户县:铁、锰、铜、铅、锌、金、大理石

二、铜州市

王益区:煤炭、石灰石、耐火粘土、陶瓷粘土

印台区:煤炭、 耐火粘土、高铝粘土、柴油砂土、油页岩

耀县:煤炭、石灰石、高岭土

三、宝鸡市

岐山县:石灰石、石英石

凤翔县:石灰石、大理石、煤

太白县:金、银、铜、铅、锌、镁

麟游县:煤、石灰石、石英砂、金、铁、陶土

眉县:铜、铁、 铝、锌、硫磺、红柱石、大理石、石英石、绿帘石

四、咸阳市

渭城区:粘土、沙子

永寿县:煤、铁、石灰岩、石类砂岩、陶土

旬邑县:煤、石油 、天然气、石灰石、陶土

长武县:油页岩、天然气、煤炭

乾县:石灰石、矿泉水、磷矿石

淳化县:煤、石灰石

五、渭南市

渭南市:煤、钼、金

韩城市:煤炭

六、华阴市:金、铁、铜、钼、银、稀土、蛭石

蒲城县:煤、石灰石、大理石、硫铁矿、铝钒土、粘土

潼关县:黄金、石墨、花岗岩、石英、大理石、蛭石、铅矿

白水县:煤炭、石灰石、石英石、青红 砂石、铁、锰、石膏、粘土

华县:金、银、钼、铁

七、延安市

宝塔区:石油、煤炭 、天然气、石灰石、紫砂陶土

子长县:煤、石油、天然气

延川县:石油、煤炭、沙子

富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紫砂陶土

延长县:石油、煤炭、天然气、瓷土、石灰石、石英砂岩、铁矿石

甘泉县:石油、天然气、石灰石、紫砂陶土

志丹县:石油、天然气、油页岩

吴旗县:石油

八、汉中市

汉台区:磷、石英岩、石灰岩、白云岩、大理石、锰、砂金

留坝县:大理石、 中蛇纹石、花岗石

镇巴县:煤、板石、锰、铁

南郑县:铁、铅、金、银、锌、花岗石、石灰石、白云岩、大理石、磷矿

洋县:钛磁铁矿、石英矿、膨润土、石墨、砂金、铜、铁矿

宁强县:铜、铁、锰、镍、金、 石棉、硫铁、大理石、花岗岩

西乡县:石膏、石灰石、花岗石、大理石、锰矿、硫铁矿、钒钛磁铁矿、白云石、叶蜡石、铅锌

略阳县:金、铜、铁、镍、锰、铅、锌、银、石棉、磷、蛇纹石、白云石

九、榆林市

榆林市:煤、石油、天然气、铝凡土、铁矿石、石灰岩、石英砂、泥炭、瓷土、食盐、高 岭土

榆阳区:煤炭、高岭土、岩盐

子洲县:石油、煤炭、天然气、盐

定边县:石油、天然气、原盐、钾盐、芒硝、硫化镁

四、陕西矿产资源排全国第几位?

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潜在总价值42万亿元,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居全国之首 陕西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矿产种类较齐全,是我国的资源大省之一,许多矿种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陕西省已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92种,其中能源矿产5种,金属矿产27种,非金属矿产57种,水气矿产3种。我省矿产资源的主要特点是:资源分布广泛,但相对集中,矿产种类较齐全,但结构不尽理想;资源丰富,但总体勘查程度低,可经济开采的储量少,难以开发利用的资源量多;能源矿产具突出优势,但一些支柱性矿产短缺;除能源矿产外,金属、非金属矿产特大型、大型矿少,中小型矿多,富矿少,中低品位矿多,单一矿少,共伴生矿多。  陕西省矿产资源分布区域特色明显。陕北和渭北以优质煤、石油、天然气、水泥灰岩、粘土类及盐类矿产为主;关中以金、钼、建材矿产和地下热水、矿泉水为主;陕南秦岭巴山地区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及各类非金属矿产为主。我省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潜在总价值42万亿元,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居全国之首。  陕西省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列的重要矿产有:盐矿、煤、石油、天然气、钼、汞、金、石灰岩、玻璃石英岩,高岭土、石棉等,不仅资源储量可观,且品级、质量较好,在国内、省内市场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有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矿产,如铁、铜、锰、铝、锡、钨、铂族金属、萤石、钾盐、磷、金刚石等,或贫矿多、或探明储量少无可供规划矿区,或开发利用条件差,少数矿种至今仍未探明储量。

五、陕西省矿产资源鉴定办法?

陕西省矿产资源的鉴定办法是:

为了规范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的鉴定工作,依法惩处矿产资源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六、陕西哪个地市矿产资源最丰富?

据《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数据显示:陕西省目前已发现各类矿产138种,查明有矿产资源储量93种,其保有潜在价值42.56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矿产资源分布相对比较集中,能源矿产主要分布在陕北和渭北地区,榆林的煤炭资源量为1424.68亿吨,占全省的85.82%;金矿资源主要分布在渭南市潼关小秦岭地区、商洛市镇安、洛南县,以及汉中市略阳西县和宝鸡市太白县一带;铅锌矿资源主要分布在宝鸡市凤县;铁矿资源主要分布在汉中市略阳和商洛市柞水一带;锰矿资源主要分布在汉中市汉台区、宁强、镇巴一带;盐矿资源主要分布在榆林市无定河沿岸周边县区;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在关中地区,在西安和咸阳较为集中。

七、货币化安置利与弊?

货币化安置是棚改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国内城市出现了一股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热流,住建部也曾发出过肯定和点赞货币化安置五点好处的权威声音:

一是提高了效率。

建设回迁房一般要两到三年时间,货币化安置可以马上让动迁居民住到新房子里去。

二是增加了选择余地。

能让棚户区居民按照就近工作等考虑来选择自己的安家位置,同时也可以选择一手房、二手房。

三是不受时间、季节的限制。

四是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五是公开透明。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短短几年的运作实践来看,货币化安置已无可争议地暴露出五大难以防控和弥补的缺陷。

一是哄抬房价。

实施货币化安置后,大部分土地出让收入资金都流入了征地拆迁补偿等环节。例如:

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42940.3亿元,其中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出让前期开发、补助被征地农民等成本性支出33952.37亿元,占比高达79.6%。

2017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52059亿元,创历史新高,相关支出高达51780亿元。

由此可见,货币化安置正有意无意地扮演着一种哄抬房价的角色,并坐视房地产市场在“土地出让金推高地价、地价推高房价、房价推高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推高土地出让金”的恶性循环泥淖里越陷越深。

八、清朝农税货币化?

清朝的农税基本上是以实物(如粮食、棉花、丝绸等)作为税赋的,不像现代社会一样以货币形式征收税款。然而,清朝也开始逐渐实行货币化的税制。在清朝中期,由于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货币开始在社会中广泛流通。随着货币的流通量增加,清政府也逐渐开始实行货币化的税收政策。清朝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财政和税收法规,对税收实行货币化处理,例如规定部分赋税用银子缴纳、在部分地区实行由农民提供货币等等。清朝末期,当农民缺乏流通货币时,清政府还通过“赎税”制度来转换实物税为货币税。当农民无法按时交纳赋税时,他们可以选择用相应数量的货币来代替纳税实物,这是一种将实物税赋转化为货币税赋的方式。总的来说,在清朝末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制的,清政府逐渐实行货币化的税收政策,为后来的税收制度奠定了基础。

九、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根据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陕西省矿产资源的管理、促进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管理活动。

第三条 矿产资源管理的原则包括合理开发、科学管理、保护优先、公平竞争、安全生产、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等原则。

第四条 矿产资源管理单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自律,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维护矿产资源市场秩序和公正竞争。

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分类与管理

第五条 矿产资源管理范围涉及的矿产资源主要分为能源矿产、非金属矿产和金属矿产三类。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 矿产资源的分类应当根据矿产资源的性质、用途、产地等因素进行划分,由省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第七条 省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建立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并指导和监督下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第八条 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九条 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遵守有关水土保持、森林防火、草原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

第十条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矿产资源,不得污染环境和危害公众健康。

第四章 矿产资源的保护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矿产资源的节约使用和保护,促进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维护和修复工作。

第十二条 矿产资源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矿山环境保护方案,并提前进行环评前置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合理利用绿化、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技术手段,减少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三条 省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等活动实施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

十、什么是土地货币化?

土地货币化就是土地价格不断上涨,成为经济的重要指标。

计划经济时期,不牵扯土地的货币问题,所谓货币化就是所有东西通过货币交换。

自80年代开始,土地由非货币转向货币,货币供给的上升与土地结合时,土地就开始有价格,货币供给上升,土地价格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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